写给自己的话:
纪念一场懵懂美好长达11年的暗恋;弥补一个永远也无法得偿的夙愿;献给一位永远活在我心中最干净之处的少年。
我只希望在这个故事里,你可以好好的活着、被人呵护宠爱着、安稳地过完一生。
哪怕是岁月篡改我容颜,你还是昔日多情的少年。
很小很小的时候,你大概会因为什么而喜欢上一个人?
男主学霸学神外表老干部内心老司机,女主学渣学废外表老司机内心小白兔。
女主开开心心暗恋男主十一年未果,连话都不敢多说几句,却早就流氓地在脑海里过完了两个人的一生。
阔别多年再度相见,女主暗叹一声“这世间的男人果然都没他来的令人心动”后,开始翻山倒海攻城略地。
他不是酷炫狂霸拽的霸道总裁,也不是权倾一方呼风唤雨的各种二代,他忠诚坚贞、沉稳隐忍,一如很多人在学生时代憧憬过的、那个想象中最美好的人长大后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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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晴小学时转过学,是在二年级的时候。小孩子觉得学习就是一切,如果学习不好就很容易自卑。孙晴在新同学面前介绍完名字,跑回老师安排的座位坐下,等着上课,等着下课,等着别人来和她讲话。
她注意到逄晨是转学之后的几个星期。那时候她已经和前后左右的小伙伴相处融洽了。但她发现无论如何都没法和那个学习很好很好、高高瘦瘦的小组长正常说话。
那个小组长就是逄晨,负责早上收作业、解答同组同学的学习问题,话不多、温和平静,在班里人缘很好,可孙晴就是不敢和他说话,甚至连走过他身边都会紧张,孙晴起初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一天早上,小组长例行收作业,逄晨拿着一小摞作业本站到她桌子边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紧张地快要缺氧了。
他说,“孙晴,交作业了。”
然而今天的孙晴并没来得及抄完数学作业,她拿不出来、又不想告诉眼前的这个人她还没抄完,于是,“……”
他以为她没听见,又说,“数学作业。”
她知道不能再逃了,“……没带。”
逄晨好像有些为难,踌躇一下继续说,“…你再找找。”
“…我真的没带。”
“…”他点点头,“那我只能告诉老师你没有带了。”
孙晴觉得快要哭出来了,但又不能打他,“…嗯。”
逄晨又点点头,收走同桌的作业后、抱着一摞子作业本继续收作业去了。然后,从小就害怕老师的孙晴因为没带作业被老师找去谈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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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晴大学时期走了学校的合作项目,去日本读了三年书之后就回国了。冬季的h市还是那么冷,她打算过完这个年,就趁着年轻去d市闯天下,毕竟以她的专业来说,d市更加适合发展。
这一年的孙晴已经23岁,她不再天天穿乔丹鞋宽松衣,也不再剪短头发,她长大了许多,却还是个孩子。和许久不曾相见的朋友聚会,听着大家侃侃而谈笑对曾经,那些曾经并肩而行的人或已屈从于现实、或已草草相亲结婚,她觉得自己像是一座无法言语的孤岛,独自热血盼望着,对未来,对爱情。
之后,在一个临近年关的小学同学聚会上,她看到了十年未见的逄晨。
无需过多确认,孙晴进门第一眼就认出他了。他坐在圆桌对面投来视线,还是温和而沉默。他没有大学时期的学长容貌惊艳,却比他更从容;他没有在日本时对她百般照顾的前辈善谈,却比他更睿智。
完了。孙晴坐在一个刚结婚的女同学身边,总体来说看起来知性安静。其实心里早就翻江倒海鬼哭狼嚎:他怎么还是那么吸引人呢,他是狐狸精变的吧。
不敢和他说话的毛病虽然好了,却没好利索,隔着热菜氤氲的热气,她想看清他,却又害怕他察觉到她的注视。酒过三巡,小时候谁喜欢过谁自然是永远的高人气话题。
“哎——孙晴也长成大姑娘了,小时候那不就是个假小子吗!”
“对啊,不过刘颖是真越来越漂亮了,怪不得嫁给行长儿子呢。”
“刘颖啊,小学的时候我是真的喜欢你。”
一位男同志表白过后包房里一片起哄的声音,叫刘颖的姑娘小学时代和孙晴很好,现在嫁入豪门脱离了小资阶级,那也是推波助澜的一把好手,她直接把火燎到孙晴身上,“晴晴当时也可喜欢逄晨了,见着人连话都不敢说。”
这下好了,所有人不负众望地把目光压在她和逄晨之间来回转悠,逄晨大概也没料到这个局面索性淡淡看过来,眼神里带着点惊讶和探究。孙晴彻底懵了,简直是遍体生寒,她意识到即使是此时此刻,她在他面前依然紧张到死。好在,她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装冷静。
夹起一筷子蜂窝玉米酥放进嘴里,孙晴二两拨千斤,“有什么惊讶的,那时候喜欢逄晨的又不止我一个。”
大家不置可否,可找到好的八卦热点自然不能轻易放过,所以又一个爆料人崛起了,“喜欢你的也有啊,当时陈永可跟我们说了,他给你传纸条表白。”陈永确实给她传纸条表白过,当时吓的孙晴半个月没敢和他说话,不过今天陈永不在,孙晴只好硬着头皮,“诶呀,小孩都是闹着玩的,别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