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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红巾作乱以来,元朝的官吏已经将而起的农民起义军妖魔化了。
为了统治的需要,他们开始利用官府对管辖下的百姓进行洗脑。
他们说红巾军是妖魔,不但呼风唤雨撒豆成兵,还吃人,吃小孩儿也吃女人。
被洗脑以后的老百姓对红巾军产生了畏惧,所以看到他们就跑。
马秀英跟她的继母老娘没见过世面,人云亦云,看到吃人的妖魔,当然也要撒丫子逃走。
可惜二娘的脚太小,根本跑不快,马秀英是一双大脚,将母亲拉得趔趔趄趄。
两个人一口气跑出去老远,进去了村外野地里的乡间小路。
二娘气喘吁吁说:“闺女,你走吧,一个人逃命去,我是个老婆子,他们也不能咋着我?”
马秀英是个孝女,亲生母亲生下她不久就难产死掉了,是二娘含辛茹苦将她养大。
关键时刻,她咋能丢下二娘一个人走?
“娘,你别怕,闺女背你走,咱娘儿俩一起来的,当然要一起回去!”说完,马秀英瞬间将二娘背起来,脚步如飞。
她的一双大脚这时候排上了用场,天生就是用来逃命的。
可她毕竟是女人,没有那些男人的腿脚快,眨眼的时间二十多个红巾军就把她们包围了。
“小丫头!别跑!长得怪水灵的,跟爷爷到营里成亲如何?”
“是啊小姑娘,陪着小爷喝两杯呗……。”
“谁家的丫头,好大的脚!不过小脸蛋还是蛮俊的。”
“哈哈哈……。”
那些红巾军一个个嬉皮笑脸,步步紧逼,很快把这娘儿俩逼到了一块岩石的后头。
其中一个嬉皮笑脸,竟然来摸她的脸蛋。
马秀英一瞅就急了,瞬间将二娘放在地上,胸口一挺挥起了双拳:“回去摸你妹去!摸你老娘去,讨打!”
马姑娘可不是好惹的,不但脚大,也有力气,干庄稼活儿的出身,一巴掌糊过来,正中一个士兵的腮帮子。
那士兵眼前一懵,半边槽牙就被打飞了。
这一下可惹了祸,其他的士兵轰地飞扑而上,要把她抓起来。
马秀英一边尖叫一边还击,几个红巾军竟然被她打得不敢上前。
眼瞅着女人没了力气,马上要束手就擒。正在这时候,忽然,头顶上传来一声喝叫:“你们这群狗曰的!欺负一个小丫头算什么本事!有本事跟爷爷过两招!”
说话间,半空中跳下一个青年大汉,那青年一头短发,身上穿了奇形怪状的衣服,只一闪就站在了马秀英的前面,将她保护在了身后。
二十个红巾军发现来了救兵,转而开始攻击那青年,一根根长毛直奔他的前胸跟肚子刺来。
青年不慌不忙,一顿拳脚过去,最前面的几个士兵先被打趴下了。
紧接着,他拳头如风双脚如雨,好比虎入狼群,叮叮当当一顿胖揍,红巾军就被打趴下一半。
剩下的一瞅不妙,领头的吹了一声口哨:“兄弟们!走了!这小子不好对付……回营了!”
地上的那些人纷纷爬起来,好比一只只中箭的兔子,尥蹶子跑了,瞬间走得无影无踪。
青年没有追赶,反而拍拍手骂声:“不自量力!想不到古代的人这么不禁揍……!姑娘,你没事儿吧?”
马秀英懵了,这才仔细观察眼前的男人。
这个男人长得美,鼻子下面有张嘴,大大的眼睛浓浓的眉,个子不高不低,身材不胖不瘦。站在哪儿英姿煞爽。
这一刻,马秀英的心醉迷了,好一个风度翩翩的小俊男,要是能讨回家做女婿,该多好啊?
她立刻对男人产生了爱慕之情。
楞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答谢,赶紧弯腰行礼:“多谢壮士搭救,敢问公子高姓大名?小女子一定重谢……。”
本来马秀英想说:小女子无以为报,干脆以身相许好了……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就算自己再喜欢眼前的男人,也不能这么直白?毕竟是个姑娘。
青年冲她拱拱手说:“我叫陈浩!是被一个雷给劈过来的,你叫啥名字?”
马姑娘说:“我叫马秀英,前面马家庄的人,如果公子不嫌弃,就去我家坐一坐,喝口茶,我跟二娘要好好谢谢你。”
陈浩闻听吓一跳,赶紧问:“你叫啥?!马秀英?现在是啥年代?”
“元至正八年啊,公子难道不知道?”
陈浩一跺脚:“糟糕!妗子个腿!奶奶个脚!这玩笑开大了,老子竟然穿越到了元末明初,难道你就是……大脚马皇后?”
陈浩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不明白咋回事儿,一个雷劈过来,竟然穿越到了大元朝。
而且第一个碰到的,就是朱重八没过门的媳妇马秀英。
老天爷!到底怎么了?你打个雷,再把我给劈回去吧……!
发现陈浩发呆,马秀英说:“公子,去我家做客,你意下如何?”
马二娘也过来说:“是啊后生,我家就在前面不远处……很方便的。”
陈浩摸摸脑袋,只能无可奈何答应:“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我没地方去了,就住你家吧……。”
马秀英跟二娘是下午把这位素不相识的救命恩人请回家的。
进门以后,立刻摆开宴席招待他,马秀英亲自下厨房做了几个菜。
马家已经没有男人了,马秀英的父亲马公因为前段时间杀了人,躲避官府的追捕,不知道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