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人以前称为变种人]
初始时期,受gt病毒感染,变种人变得暴戾恣睢,嗜杀成狂,肆意践踏各国秩序。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大规模捕杀变种人,从而爆发了持续数十年的人种大战。最后变种人功亏一篑,失去对大地的控制权。人类为了防止变种人东山再起,采取流放或者集体坑杀这两种惨无人道的方式。少数变种人自感无望、难成气候,遂转入地底下避难、生活,不再与人类争霸大地的主导权。两百年来,人类与变种人的矛盾逐步缓和,不再像两百年前那样血海深仇,不共戴天。虽然人类与变种人之间不再爆发大规模战争,但小规模冲突屡见不鲜。
在这两百百年间,变种人逐步适应地下生活,于是在东西方大陆的地下建造了数十个地下王国。尔后,变种人以地下人自居,不再自称是变种人,力图撇清与人类的关系。
既然地下人跟人类撇清关系,那么,地下人制定的条框肯定跟人类不一样。
地下人群居一起而结为一个部落,部落人数不确定,多则一万余人,少则数百人。一个部落的力量太单薄,不堪外界力量的摧毁。再加上地下人逐年减少,地下人为了保住种族一脉,遂产生部落联盟。
当十余个部落联盟,为了便于管理,缔结一个王国,推选国王,管理王国。
一般来说,一个地下王国,至少有十个部落构建。
许是地下人多疑善变,表面团结,其则明争暗斗,内耗不已,故两百年来,在与人类的对抗中,逐渐式微,难有大作为。
这不得不说是地下人的悲剧。
一个种族,若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人,以地下人为例,建立多少个地下王国,也是一盘散沙。
狼人部落统领风火狼从小立志要率领地下人重返大地。
他矢志要做地下人的大统领。
风火狼高大威猛,虎背熊腰,外表跟人类无异,身体居然没有异变的迹象,实属奇迹;人还长得很有男人气概,若不是地下人身份,不知道迷倒多少无知少女和春心荡漾的少妇。
虽然他才二十岁,但他心志比山高比海深。你可以嘲笑他好高骛远,但永远不要低估他那颗称霸大陆的心。
他十岁接管狼人部落,花了五年时间让狼人部落重返昔日的辉煌,待他二十岁的时候,狼人部落已经挤入东方大陆地下部落的前十位。
年纪轻轻就有这种傲人的成绩,堪称奇迹。但他一直有一个心结,那就是纠缠了他十年的噩梦——狼人部落原统领、即是他父亲穿云狼死在神龙集团的屠刀之下。
当年,穿云狼喜获青色精元,他计划要把青色精元注入其子身上。在归来的途中,遭到神龙集团伏击,他率领族人奋死抵抗。奈何力量悬殊,穿云狼率领的精锐部队全部被歼。穿云狼死得很惨烈,四肢尽断,最后头颅被斫落,掉进万丈深渊,落得一个身首异处的可悲下场。
传说,斫下穿云狼头颅的兵器是一把紫色的剑。
于是,这把紫色的剑就成了狼人部落十年来祭祀穿云狼时的祭物。当然,这祭物不是那把沾满狼人部落前统领穿云狼鲜血的紫色剑,而是一件替代品,让这仇恨延绵了十年之久。
当黑寡妇将紫电扔到风火狼的脚下时,原本卧躺斜睨的风火狼犹如遭到电殛,迅速弹起,一双狼眼如磁铁般盯住紫电。
虽然剑身有所改变,但那剑的长度和宽度,一直深刻在他脑海里。
就算这把剑化成灰,他也能认出。
这时,祭台四周围满了狼人部落的族人,每个人的眼中喷着仇恨的烈焰。
祭台中央,黑寡妇负手而立,春风得意,高傲冷艳,脸上贴着的“再生基因”已经被撕掉,短短半个时辰,肌肤恢复原貌。此时她换上一袭黑衣劲装,将她那火辣的身材映衬得无与伦比。
二狮抱着手臂,像两尊石像守在全作两边。
全作像滩烂泥坐在地上,幸得续命大还丹,否则就要像一条死鱼般趴在祭台上了。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偷偷地自腰带取出一瓶“基因修复液”,捏碎往脸上和手臂上的疤痕涂抹,很快鲜血凝固,留有一道道触目惊心的疤痕。
“基因修复液”除了止血、消毒的功能外,还有修复肌肤的功能。当然,该药物修复肌肤需要在新伤不到十分钟内,否则肌肤就无法恢复原来的样子。
在研究基地那几天,全作接触过“基因修复液”,当时还亲自试验了一把,轻轻地在手臂上划一道口子,涂抹“基因修复液”后,半天而已,那疤痕就消失了。他当时在想,若批发回现实世界,这得有多少因为提出分手而被泼硫酸的女生投怀送抱啊?
请允许年轻人有这种坑爹、毫无实际的幻想。爱因斯坦曾说过,想象比知识更重要。同样是“想”,前者意淫伤神伤肾,后者需要去验证。
所以,一个民族一直活在幻想中,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全作现在就幻想着玉皇大帝快快来搭救。
他知道,接下来有好戏在他身上上演。
命运不在他手中,在别人手中。
他现在就是砧板上的肥肉,任人宰割!
“不错啊,黑寡妇,你果然有一套。”风火狼虽然年纪轻轻,但一言一语透露着沧桑感。
他年少老成,岁月虽然没有刻划在他脸上,但已经在他心里刻划了几多悲欢离合。
“统领过奖了。”黑寡妇嘴角翘得很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