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课期间,叶语就通过手机,跟水若晴详细沟通过,总算将叶小萌的身份给确定下来。
当然,千万别以为,水若晴真的相信叶语的一面之词。只是因为两人确认了恋爱关系后,叶小萌已经不能算自己的情敌了,况且现在她想起来,这个家伙只不过是个十三岁大的小萝莉,难道还能翻天了不成?自己有什么好怕的?不管她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只要不是自己的敌人,什么都好说。
因此,在经过短信交流后,水若晴决定,带着叶小萌,一家三口去超市里逛逛,若是双方相处愉快,说不定自己高兴之下,还会给她买些漂亮的衣服。当然,更重要的是,去那个布娃娃商店把猫王娃娃买到手。
不得不说,女生在爱情面前,都显得小气无比。明知叶小萌这么小,绝非能成为自己的敌人,但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妹妹,依旧无法让她掉以轻心。
两人手牵手,出了医学院大门,不过,就在她们两有说有笑,刚准备出校门时,却被周元化给拦下了。
此刻,他脸色很不好看。本来想跟以往一样,从不远处的豪车里出来,然后手捧鲜花,一脸微笑站在门口,仿佛深情等待公主出现的骑士般,神色自信而又强大。而周围的学生们,则用羡满是慕和嫉妒的目光望着自己,这种一切尽在自己掌控之中的感觉,让周元化欲罢不能!
他就不信了,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下,这个女生会不动心。就算今天不动心,明天不动心,总有一天,能把她弄到手!
周元化对于此,有很强的自信,因为自己不仅长得帅气,乃名副其实的富二代,最重要的是,自己不像那些暴发户般,有了钱就各种装逼,玩恶俗。他可是有着深厚家教与涵养的人,追求女人,当然要一步步来。犹如品尝美味的果实,先轻手剥掉外皮,去掉讨厌的籽粒,紧接着切成块,最后才是细细品味其中的味道。
不过,貌似这种攻略彻底失算了。他刚下车,手捧鲜花,正准备如往常那般,走近身,来一句深情的问好,结果话都没说出口,就看到水若晴居然跟叶语那个穷酸小子手牵手,极其自然的走了出来。
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深吸口气,一双眼睛狠狠抽动着,尤其是看到水若晴压根没注意到自己,只是盯着旁边的穷酸小子看时,顿时,一股名叫怨恨的怒火猛地窜了起来。
“若...若晴?”周元化笑得僵硬无比,干巴巴喊了声。
这时,水若晴回过神来,但一双眉毛却凝成了一团,眼中闪过一抹厌恶,声音很不客气,“周元化?你有事?”
他脸色一阵抽动,最后目光落在了两人牵着的手上,“你...你们这...”周元化到现在都有些不敢相信,叶语,这个穷酸小子,一没钱、二没背景,甚至情商智商都不过关的屌丝,居然真的将水若晴这位女神给追到了手了!
叶语耸了耸肩,脸上笑的玩味无比,“哦,原来是周元化同学啊,怎么,你是要去学校吗?”他拉着水若晴的手,让开一条路,还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慢走,不送。”
尽管他此时一脸平静,但心理却乐开了花。平时这个有钱的公子哥可没少当着同学的面,无视自己,给水若晴各种献殷勤。
一个男人,若连自己的所爱的人都保护不了,那还算什么男人!叶语从大一开始,就一直在忍让。一是畏惧周元化的权势,二来,则是内心有着深深的自卑。现在好了,穷屌丝逆袭白美成功,这让他既是兴奋又是自豪!
吗的!有钱就了不起?就可以为所欲为啊?
叶语有些得意忘形,幸亏叶小萌没在,否则,身为一年后靠拆迁成为了千万富翁的她,绝对会吐槽一句: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目送水若晴被这个穷酸小子拉着手,离开了学校,周元化脸色阴沉无比,感觉跟吞了苍蝇般难受。他冷着脸,猛地将鲜花给扔进了垃圾桶中,眼中闪烁着阴狠与寒芒,转身回到车上。
“开车,去红灯街。”他不耐烦朝司机喊了声。
红灯街,乃蓝山市有名的销金窟,数家高档的夜总会坐落于此。每到晚上,这里灯红酒绿,各色豪车出没,乃有钱人醉生梦死之地。
这时,坐在轿车后面,却传来谄媚的声音,“嘿嘿嘿,周少,又是哪个不开眼的东西惹您生气了?”
说话的是坐在后排里,一个身材肥胖的中年男子。胸口、手脚上,到处都是歪歪扭扭的纹身,尤其是那白净的脸上,还留着一道一寸之长的伤疤,看起来狰狞无比。
“老九,”周元化眉头微皱,冷哼道,“那块地皮的事,办的怎么样了?”
那个肥胖男子,也就是老九笑的极其谄媚,哪怕是坐在车上,回话时也情不自禁弓着腰,讨好看着对方,“我办事,周少您就放一百个心。我已经按照您的吩咐,让兄弟们过去强行压低价,将那块地给买下来了,合同在这,您看看。”说着,将一份纸质文件递了过去。
周元化随便看了眼,神色微缓,“不错,有了这块地皮,倒是能省下不少钱,免得我老爹总是说我不会做项目,不懂得资金运转。”
那个老九眼珠子骨碌碌转动,好奇问道,“周少,您买这地皮,是想做什么生意?”
他瞟了眼胖子,随口说道,“哦,没什么,就是想开个经纪明星公司,培养一批小网红,顺便赚点外快。”
“小网红?”听到这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