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崇仁里,吃的不是海鱼就是土猪土鸭,菜是自家种的,做饭的也是大厨级别,一出来,除了在福宁府渔排上吃得鲜美外,对其他餐都是吐槽。
本以为在这种百年老店能吃到美味,可是期望更高,失望更大。
随着菜越上越多,五个小儿吐槽的声音越大,直到东坡肉上来后,黄向东更是嫌弃了,“这是什么肉,还不如我们家煮的消食丹烘猪脚呢。”
黄向西本来就挑食,一听怎么也不筷子,黄淇好说歹说他咬了一小口,忍不住吐了出来,“我们家好吃,他们不好吃。”
黄淇皱着眉头,“哪不好吃了?你这孩子嘴真刁,出门在外,哪有那么讲究,不好吃也得吃。”
话说回来那个野猪肉的确香甜。
要黄一曦说,这家店的菜其实不错,虽然调料和味精放多了,高汤不是正经鸡熬制的,不过比起一般的店已经难得了,可耐不住这几个孩子的舌头太灵了。
“不管好不好吃,都得吃呀,何况这么菜老贵呢,不吃浪费呀。”
黄一闪瞪着大眼,呵斥道,这里面有他的三个孩子呢,不吃饭他可心疼了,这些熊孩子这么挑剔,走了一早上还不饿呀,再不吃下午怎么有体力玩。
当然不饿了,一路上都在吃吃吃,商洛宇提供了不少零食,又喝了饮料,怎么会饿呢。
黄向兰用筷子划了两下,苦着脸,“不能怪小弟弟的,这么难吃的东西怎么下口?猪都不吃的。”
黄一鸣赶紧哄她,“怎么不好吃了,死贵死贵的呢,得很多银子呢,看在你小姑姑出钱的面子上,怎么也得给她面子吃下去。”
黄一曦:“…….”
真是委屈你们了,我真是罪孽深重,说要来这里的是你们,来了又嫌弃的也是你们,我真是驼背翻跟斗,吃力又难看。
其他孩子倒是不吭声了,可黄向西小,大家都宠他,任何大家怎么诱哄,也不松口吞下黄一闪喂的饭,皱着脸一直摇头,“不好次,比野猪肉不好次。”
的确,比起家里煮的消食丹猪肉,这肉的味道差了许多。
就算是家里的土猪肉,比这种肉还是香了点,毕竟土猪肉好味道来自肉质,这种菜市场上买的棚猪肉都是靠调味道。
这本来只是开玩笑的事,却听旁边一个桌子有人嗤笑,“哪来的土包子,吃不起就别说,一股穷酸味还这么可笑。”
黄向东拍地站起来,“你说谁呢?”
“说有些乡巴佬一辈子只怕也就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吃习惯稀饭腌菜的嘴嫌美食佳肴味道不好,真可笑。”
临桌的那个声音非常尖锐,一点也没有议论人的感觉。
黄一曦和商洛宇在另一桌,又背对着那边,黄一曦听到声音循声转过头去,一下子呆住了。
雾草,不是冤家不聚头呀,离家五六百公里,竟然还能碰到熟悉的人。
只能说这个世界太小了
那个发出尖锐的女声位置上,赫然坐着一个黄一曦意想不到的人物,温知夏。
要说温知夏和黄一曦,两个人实则没有真正正面过。
尤其是那件事后,温知夏作为胜利者,也代了几个机会在黄一曦面前晃悠过,奈何黄一曦对她不愠不火,不理不踩,当透明看待。
温知夏也没有办法,而且那时温知夏是胜利者,得保持表面上的宽容。
所以两个人也没有什么冲突。
今天看到后,黄一曦一开始还愣了一下,现在的温知夏比起十年前的温知夏,相差太多。
尽管脸上浓汝,也掩盖不住眼里的苍桑和眼下的青黑,不用笑就能看到鱼尾纹的痕迹,身材虽然没变,但皮肤松懈,就象浸泡过又急剧风干的枣。
黄一曦打量着温知夏,温知夏也在打量着黄一曦,这个女人得天独厚,岁月根本没在她眼上留下什么痕迹,上身是略古风的浅绿小袄,下身黑身绣花骑马裤,红褐色鹿皮小高靴,象西湖堤边的拂柳,清新甜嫩扑人来。
只一眼,温知夏就嫉妒了,这嫉妒恨,已经十几年了,在知道商洛宇身边有这么一个人就有了,这么多年来,这心,仿若被千万只蚂蚁啃过,伤口密密麻麻,细细碎碎的疼。
商洛宇回国后,温知夏才发现,往常的荒唐放荡的生活突然索然无味,她越来越想商洛宇,一年后,她毅然回国了。
刚回国的温知夏并不知道商洛宇回了白水州,她曾听杨敏剑说过让商洛宇去华师上班,以为能在那里遇到他,就想了办法进了华师。
进华师才知道商洛宇并没有在里面,她想去白水州找他,却知道商洛宇肯定不会理她的,于是她通过商洛宇的母亲施加压力,没想到没什么作用。
今年过年,她也去过白水州商家,却被告知商洛宇的父母和弟弟出国旅游,郁闷之下,她和几个朋友到了临安。
黄向兰等人的声音略大,她正一肚子不舒服,忍不住嘲笑一声,抬头看了,没想到却看到意外之外的人。
听到黄向兰等人叫她小姑姑,她更是说不出的厌恶,一群乡下人,也不知道攒了多久才跑出来一趟,有得吃就不错了,还有脸评东评西的。
黄一曦抬头看着她,又看着一个大厅半数以上人都安静下来看向这里,准备看戏的神情。
“向东,赶紧吃饭,别理什么有的没有的,要知道,我们村里头的野狗没人理它都不会随便乱吠。”
温知夏一阵恼怒,“黄一曦,你这么是骂谁呢?你竟然骂我连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