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青春校园>前夜>第291章 乌鸦嘴

“你要走另外一条路,穿过毕方河峡谷和穷奇山口,从金银山下的几个小镇中间穿过。[就爱读书]前几年那一带连续山洪暴发,公路都已经被冲断,骑马反而是最有效的行进方式。

我们现在这样一支队伍想要完全避开神棍军的搜索是不可能的,他们有很多流动的侦查分队,随时都可能给我们造成致命的打击。我们必须绕得更远,寻找并混迹在其他幸存者队伍中,避免神棍军对我们产生特别的关注,更不能让神棍军的侦察部队察觉到我们真实的意图,否则的话,我们可能永远也到不了金银山。

而为了尽早和古裂碰面,李杰,你不能再跟着队伍一起走,只有再见到古裂以后,你才能清楚以后的路。带上边境和海凌珈,你们三个人组合的效能不比我们整支队伍差,而且更灵活。不用太担心队伍,这里有鲁斯和我在,我会尽力的避免再出现伤亡,如果一个星期以内我们不能在金银山碰头,那说明我们还在外围游弋,那不一定是坏事。还有,在我给你画的这条线路上,可能有一支小规模的幸存者武装,不管你是在到达金银山之前还是之后,想办法找到他们。那个大胡子真正的目标是那支队伍,敌人的敌人,是有可能成为朋友的。对我们来说,增强力量的需求非常的迫切。

李杰,我不能确定你会遇到什么,但中国的古代智慧告诉我们,祸福相依,有时候,绝境也恰恰意味着转机。我们现在的处境,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李斯特的话一直回绕在李杰的耳边,这时候李杰觉得那家伙不是教授,而是个戴着尖帽子的巫师,他说话时候的那种样子充满了神秘感,好像能预测很多事情,但说的话又有些云里雾里的。他好像知道李杰此去会遇到什么,又好像只是一种上了年纪的人的唠叨和叮嘱。李杰觉得是前者,但他希望是后者,说实话,能够不遇到什么话,当然更好一些。

有时候李杰觉得他自己如果是个大学女生的话,也一定会暗恋这个教授的,他有时候像戴着义眼的奥贝斯坦,有时候像深藏不露的童虎,有时候又像神秘难测的甘道夫,虽然现在四十多岁了,但这样一个老帅哥,如果还在大学里,会比林野还有市场。比起那什么来自星星的都教授,李教授才是真正牛逼的啊。难怪连季忆提到李教授的时候都会流露出对别人从来没有过的崇拜呢!

这时候,李杰已经脱离队伍大约4个小时了。在他已经足够丰富的人生经历中,现在又多了骑马旅行的记录。李杰过去曾经跑到内蒙去骑过马,不过那是真正的旅行,冒充驴友,勾搭妹纸是他根本的用意和最大的乐趣。以至到了最后,骑马到底是什么体验,他都有些想不起来了。现在可不一样,骑马不再是旅游娱乐,而是一种真正的交通方式。

李杰他们从大胡子穆萨的骑兵小队那里缴获的这些马匹都相当的不错,李斯特告诉他,这些马都是竞赛用马以及它们的后代。虽然灾难后很多动物,包括家畜都获得了野化和自由的机会(这些马大概之前是在赛马场驯养的),但穆萨的骑兵小队能聚集这么多马,还是颇为不容易。仅从这一点来看,李杰的队伍虽然损失很大,但缴获的战利品也非常的丰富。在战斗中有的马被打死了,有的受了伤也用不上了,但完好健康的留下来的,也有8匹。

李杰和边境、海凌珈采用了古代蒙古骑兵的装备方式,每人两匹马,其中一匹载人,一匹驮运他们的装备,当一匹马累了以后,就换乘另外一匹马。不过他们没有古代的蒙古骑兵那么好的马术,可以随心所欲的在行进中换乘马匹,为了防止马匹走散,他们还把坐骑和驮运的马用绳子连在一起。即使是这样,他们一开始也很难驾驭马匹,但是在几个小时以后,他们终于渐渐的熟练了一些,可以骑着马在山林间快跑了。

李杰骑的是一匹竞赛用的奥尔洛夫马,这是一匹高大的纯黑色公马,大概是在驯马场经过长期的调教,对人并不排斥,李杰骑上去以后很快就找到了感觉。备用的马则是一匹枣红色的河曲马,或者是河曲马的杂交品种,河曲马的历史很悠久,但很长时间都是用作农用马。和奥尔洛夫马站在一起,这匹河曲马显得很是低眉顺眼的样子,李杰很喜欢黑色的奥尔洛夫马,但对河曲马也颇有些亲近感。

骑马也是近些年来重新在城市有钱有闲阶级流行开来的一项运动,也算贵族运动。李杰知道很多马比车还贵得多,更不要说那些名种马还有卖出几千万的。他自问不是贵族,所以对那匹河曲马的亲近感来得还要强烈一些。李杰给两匹马取了名字,黑色的奥尔洛夫马叫普希金,枣红色的河曲马则叫来福。他虽然过去没有怎么研究过骑马,但对于他来说,不管是玩什么,他都是能很快上手的。

海凌珈和边境显然也没有什么骑马的经验,在这一点上,不管是杀手还是警察,归根到底也都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人,真正把马当做交通工具那是超出他们的生活经验的事情。但他们显然又都是悟性很高,适应力很强的人,当他们在一个长着茂密的杨树的山湾里休息的时候,都已经能够熟练的上下马和拆装马鞍了。

这时候,时间正接近正午,一天中阳光直射的时候。已经接近夏天了,正午的阳光有了些毒辣的感觉,但是在山湾的树林里,李杰他们还觉得很凉快。作为女性的海凌珈更细心一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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