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儿戏(一)
孩子们在一起相斗“比狠”,为了公平起见,避免以大欺小,对相斗的二个小孩,有几个硬性规定:
第一是在年龄上有严格的限制,否则就是以大欺小,会被所有小孩看不起的。
三岁以内的小孩,打架没有轻重,都是撕咬为主,都有看护人,是不允许他们相斗的。
三到六岁,相斗小孩的年龄,相差不得超过半岁。
七到十岁,相斗小孩的年龄,相差不得超过一岁。
十一到十四岁,相斗小孩的年龄,相差不得超过一岁半。
十四到十八岁,相斗小孩的年龄,相差不得超过二岁。
十八岁以上,就是成年人,不允许相斗玩耍了,打架就是动真格的了!
第二是不准使用“凶器”,所谓“凶器”,可不仅仅是指刀枪之类可以行凶杀人的武器。
“凶器”还包括石头、棍棒等,可以造成不良后果的器械都属于“凶器”的范畴!基本上,小孩子的比斗只能徒手搏斗。
当然,也有人脱下布鞋用来打架,这是不算犯规的。
这些乡野规矩,虽然并没有写在纸上,但也是祖祖辈辈口口相传下来的,记在每一个人的心里,大家都是自觉遵守。
偶尔有大小孩违背了这个规矩,欺负了谁家的小孩,只要自家小孩没有大碍,这家人也不会找上门去!
但地方上的人,却容不得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的眼里,这要是带坏了风气,谁家的小孩也不敢轻易出门了,这是了不得的大事!
很快就有地方上的头面人物找上门去,和家里的大人谈话,没有谁家敢不听劝阻的!
这样他们家就要承担没有家教名声,而全家人包括小孩在内,也会被乡人慢慢孤立起来!
他们就算是心里不以为然,多半是要给来人面子,领着大小孩,到小小孩家里赔礼道歉,才能消除这件事造成的不良影响!
涉及到家教的事情,乡人们都极其认真,容不得谁家的大孩子胡来!
但大人之间的事情,就没有这么多规矩了,那就是拳头上的功夫,谁的拳头硬,谁就先占三分理!
尤其是涉及到地方和宗族势力之间的争斗,有理无理,男人们是先打赢了再说,典型的“先兵后礼”!
当然,对待读书人,这些粗人还是很尊敬的,并不会随便动手,有辱斯文!
因为这些是地方上的规矩,就算是读书人也不会随便出面干涉,“先礼后兵”之语,就是他们针对这种情况,用来和稀泥的!因为他们也知道,最后还要靠拳头说话!
杨占元十岁出头,但他刚好比何裕大了一岁过一点,他是不能找何裕单挑相斗“比狠”的。
但也可以双方划出道道,以其他方式比试。如比,比试双方朋友多少,这就涉及到威望的高低和号召力的大小等多方面。
双方都把朋友叫来以后,也不见得非要比斗。如果双方人数相差太大,人多的一方,是可以不战而胜的。
败的一方就要“服小”!这是当地的方言,大概相当于现在黑道的“甘当小弟”意思,以后有了事情,只要胜方(大哥)在场,败方(小弟)就要按胜方(大哥)的道道(规矩)来。
这代价还是蛮大的,所以小孩子的比斗,在他们的心里,也是相当重要的,绝不是“儿戏”!
如果有小孩比斗输了不“服小”,就会被所有小孩唾弃,因没有诚信而被孤立起来!这对小孩子来说,是相当没有面子的!
杨占元在杨家宗堂,是非常出名的!
也许是他的勤奋好学,他是唯一和外姓弟子一起听课的杨家子弟。
也许是他的情况特殊,他是唯一从外面来到杨家湾的杨家旁门子弟。
杨占元家的那点事情,也被有心人挖的一清二楚,在杨家宗堂广为流传。
据说,杨占元父亲的太爷爷,还是住在杨家湾的,是杨家的一个执事,即使在杨家湾,也是很受人尊敬的!
但杨占元的太爷爷,就不争气了!不爱读书,还勾搭上了一个小丫鬟,因败坏门风,被他父亲一气之下,赶出了杨家湾,两人沦落到在外面当佃户。
于是,从那时起,回归杨家湾,就成了杨占元家每一代人的夙愿。
说来也怪,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家每一代都是一脉单传,人丁单薄。
他爷爷发愤图强,节吃省用,送他父亲学了一门杀猪匠的手艺。
他父亲不负厚望,杀猪手艺炉火纯青,杀猪褪毛,干净利落。卖肉更是一绝,只要你说好斤两,他一刀切下去,相差绝不会超过半两,人送外号“杨一刀”。
虽然杨一刀的刀功了得,但他卖肉也是要过秤的,那是过给买家看的!
如果他切的多了,杨一刀一定不会切下来一块!但要是切的少了,他不会再去割肉,就会给你搭一块猪肝、肥油之类的,不会让你吃亏。
所以,他家卖肉的生意出奇的好,没用几年的功夫,就置买了田产,脱离了佃户身份,变成了附近有名的殷实人家。
也许是轮到他们家时来运转,杨一刀的老婆也是争气,扭转了他们家一脉单传的局面,一口气给他生了三儿一女!
杨占元是家里的老大,这个名字,还是他父亲杨一刀花了一副猪下水,请他们村里的老先生取的,取连占三元之意。
私塾的先生再一次证明了杨一刀的英明,杨占元的学习,在他们村的私塾,是没有人比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