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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一十一章新情况新问题

壬辰,幸凝祥池、中太一宫、集禧观、醴泉观、大相国寺,御宣德门,召从臣观灯。

这次出幸宫观,除了给三山五岳诸天神佛烧香,赵煦也是为自己的皇后和子嗣祈福,格外虔诚。

一月,翰林侍讲学士范祖禹上奏,请求撤销贼盗重法:“臣闻王者之德,如天无不覆,地无不载。四海之内,皆赤子也。无有远迩,当视之如一。”

“今一人犯罪,连及妻孥,没其家产,便同反逆。先王制刑,必使民得以自新,不闻别异州城,偏行峻令,恐非圣世所宜为也。”

“恭惟祖宗,无不哀矜庶狱,刑罚从宽,远过前代,实有阴德,上当天心,是以承平百年,福祚无穷。”

“若于赦文悉除此法,一切荡涤,与之更始,足以感格人心,召致和气,则帝舜好生之德,大禹泣谸之仁,成汤解网之恩,复见于今矣。”

有臣子上奏,以为如此施行,贼盗必重新昌炽。

范祖禹以为不然,:“自嘉佑以来,行重法至今,不闻地分盗贼衰少;

近元佑编敕比旧法渐轻,亦不闻盗贼滋多;

河北四路,乃盗贼久炽之区,司徒苏油按治之,行法尤宽,而盗贼寝熄。

以此知盗贼多少,不系重法,决可除去无疑,并乞检会臣前奏施行。”

乙未,诏大理寺卿毕仲衍检点权宜重法条款可去者奏闻。

丙申,枢密院上奏:“近岁丰熟,少人投军。及虽有骁勇愿充军之人,多以不及等样,或年拘碍。若不措置,虑亏兵额。”

“欲令诸路见阙禁军,依式例增钱一千,河北、西域、宁夏别更增绢一匹。其年二十五以下权减两指,三十以下权减一指,候额足日依条施行。”

这里反映出来两个问题,一是老百姓生活好了起来,不愿意让子弟参军了,其二是新军对兵员的身体素质,要求也不再如以往那么高,可以降低点身高的要求。

枢密院这道奏章的确反映出了大问题,但是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一个好现象——大宋的冗军,以前可是束缚在大宋腿上的沉重负担,曾令这个国家步履艰难。

如今却和冗官一样,不但彻底得到解决,甚至还发生了短缺的现象。

苏油上奏朝廷,见用兵员,多出北方,此事要解决起来不难,其一提高军士待遇,其二扩大兵源地。

大宋出兵的地方其实很多,川峡、荆湖、广南东西、淮南东西,其实都可以列为招兵之地。

且兵并不需要本地招纳,本地操训,本地驻守。这些兵,一样可以部署于边防。

诏从之。

户部上书:“元佑元年二月五日敕:‘官员差出所带人吏,如合支馹券,从本部契勘职名,依令内则例,不许陈乞别等则例,如违许劾奏。’

自降朝旨,差官出外所带人吏,多乞优厚券俸,申请特旨。近降朝旨遂成空文。”

“欲今后人吏、公人差出,虽有特旨不依常制,或特依已降指挥,别支破驿券之人,并从本部只依本职名则例支给。”

又是新矛盾新问题。

京官出差,尤其是奉皇帝差遣出巡地方的中官们,经常将差遣视作发财的手段,搅动地方。

赵顼在元祐改制之后,要求官员出差采用“预支”制度,先行给付“馹券”,即驿站消费券,用于支付沿途驿站食宿的花用,地方不再供给。

但是很快官员们又想出新花招,每次出发前找寻名目,请求“别支”。

因为官员们是要带手下的,将手下设置得多一些,这样就能够从这些人的“别支”里边获取利润。

这道肥菜,历括蔡京在内,都不敢动,直到来了个孤臣——苏元贞。

新任户部尚书苏元贞要求,朝官出差带随员可以,但是必须申报。

户部要审查这些随员的职务、级别,是否符合这次差遣所需要求,审查通过之后,方才能支给。

诏从之。

紧跟着,刑部侍郎毕仲游上书:“官员举借钱物,于任所交还。州官于诸县镇寨,或诸县镇寨官于本州者,皆为任所。

计本过五十贯者,徒二年。重叠及于数人处举借,并通计。

钱物主并保引人,如过数借者,各杖一百,数外钱物没官。

若偿外钱物不及五十贯之数事发者,减本罪二等;不及三十贯者,又减二等;全偿讫者,又减三等。

以上偿钱应减罪者,数外钱物数,仍免没官。

其所偿钱物内,有系任所受乞借贷之类者,各不减。”

从之。

这是要打击地方官员与当地豪强们以借贷之名,行纳贿受贿之实。

官员举借“官物”,就是从国库中借出的钱财,拿去放贷、做生意。

刑部要求必须于任所内交还,到期还未还上的,不光官做不成,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还对“任所”也加以了明确定义,就是最大不能出州。

除此以外,还要追究钱物持有有人、保管人、保引人,其实也就是地方豪强们的责任,如果此类借贷产生了非法所得,所得没官。

同时还明确了责任人。在州郡之内,如果官员是受人所托借贷国库,那官员一样是主要责任人,而不在减罪之列。

但是也开了一个口子和分出档次,就是将欠债分成了五十贯以上、五十到三十贯和三十贯以下,五十贯以下又能及时还清的,概不追究。

苏油收到诏书后有些哭笑不得,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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