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微起身坐定,悲悲切切地描述道:“我听王爷说我哥哥私下克扣军粮,偷偷去集市换取银两,换来的银两又都用在女色上,军营里的士兵们因吃不饱而结怨向王爷告发,现在我哥哥已经被开除军籍,被押在军部大牢。我与哥哥从小分离,他吃苦受罪多,可经不能再经历牢狱之苦。求求姐姐,你想想办法劝劝王爷,我哥哥一定是受了他人的指使,要不然他是没有这个胆子的。我知道,是我哥哥不好,但是还姐姐劝劝王爷,不要重罚我的哥哥。”
晓微如泣如诉地说了一堆,可我早已心知肚明,就在昨日下午,凌少来过我这里,把他调查的信息一一告知。苏哲,今年18岁,是晓微唯一的哥哥,五年前因一桩人命案子苏家被刘筠陷害,苏家颠沛流离,家破人亡。苏哲却是好运,被扬州魏员外收留,之后又被王爷的人找到,且收留在军营,与其家父在九王的军营任军粮管理一职。为了攀附正四品晏家的权势,为了得到汴京城昭武晏校尉的女儿晏雪,近半年来,苏哲偷偷倒卖军粮,获取的银两全部孝敬未来的丈人晏校尉,并向晏校尉承诺来日九王的军营迟早都是他苏哲的,真是自不量力、狂妄至极。他趁着九王在金国议和期间,更加胆大妄为,仅留小部分的军粮维持军营士兵每日的口粮,长此以往导致士兵饥饿无力,操练无神,弄得怨恨四起,但大家念着苏哲依仗特殊关系来的军营,只好忍气吞声,不敢声张。而那晏校尉也越发得贪婪,苏哲给多少银两,他就收多少银两,几乎把他当成财神爷一样的供着。每次苏哲去送银两,晏校尉设宴款待并让他心爱的女儿晏雪作陪,有心爱的女人陪在苏哲身旁,他自然是秀色可餐心动不已,喝的烂醉如泥。他基本都是第二天中午带着宿醉的脸回军营,有了第一次没人管他,第二次也没人管他,他就变得越发大胆,动不动地离开军营去一些烟花巷喝花酒。导致军营的点名,苏哲出现的频率是少之又少。
在大宋朝但凡从军的人都晓得一部兵法丛书,也是一部军事书,叫做《武经七书》。它由《孙子兵法》《吴子兵法》《六韬》《司马法》《三略》《尉缭子》《李卫公问对》七部兵书汇编而成。宋朝以来一直作为武学必读的《武经七书》,集中了古代军事的精华。其中的《尉缭子》书中说:“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其书的核心就是:治理军队靠重刑。相传以下军规最早有汉高祖刘邦手下得力谋士韩信所创立,亦被大宋沿用至今。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恰恰不巧,苏哲犯了第二条和第十六条,无论哪一条,都已经构成了斩刑。
我严肃而又同情地问晓微道:“你可知道军粮意味着什么?士兵吃不饱粮食又意味着什么?”
她瞪着泪汪汪的眼睛,一脸无知的怔怔地望着我。
“军粮是军队的基础保障,军队没有军粮,就意味着士兵失去战斗力,士兵吃不饱粮食而无力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就意味着送命,国家的军队打了败仗那就意味着割土地与丧国。你哥哥表面上卖的是军粮,往实质性分析他是在卖国。大宋朝的第十六条军规‘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如今王爷开除他军籍关押大牢,只是第一步,没有人能逾越大宋的军规。”
晓微被我的话激起一阵哆嗦,她半信半疑问道:“姐姐的意思是,我哥哥要被斩?”
我没有直面回答晓微的问话,毕竟这样直接告诉她的亲人要被大宋军事律法问斩,显得太残忍。苏哲所犯的罪行也不是我所能判定的,一切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