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无限之催眠术士>【无限——剑三篇】(01)

更多小说请大家到01bz点阅读去掉星号发送电子邮件至即可获得最新网址百度搜索第一版主既是作者:27008252字数:5749无限之催眠术士之剑三篇01初入剑三燕小七的梦境调教本来以为区区一个低武世界,带着碧瑶+雪琪+水月的豪华仙侠阵容降临分分钟就可以推平,却不料刚刚降临就遇到了大问题。

剑三世界之所以只是一个低武世界,根本原因就是天地灵气含量远不如身为仙侠级的诛仙世界浓厚,打个比方吧,比如在在诛仙世界,因为灵气充足,平均秒回几千mp,认真打坐运功甚至还会加快恢复速度。

但是在这剑三世界的话……就算认真打坐运功,大概一整天也就只能回个几十点mp。

再加上主角的修仙团队修的是能量是真气,比本世界的内力要高上一级,需求的天地灵气自然也更多,技能也偏向道法而不是武技,于是就都陷入了只要动手mp入不敷出的状态,而且由于主角在诛仙世界只顾着玩女人所以修炼不刻苦,对青云门的技能也无法做到收发由心,只能做到照本宣科的放出来,只有默认程度的威力,无法通过输入灵力的多少来控制威力高低。

若是真的遇到像是军队围杀之类的危机,小技能无法解决问题。

而像是神剑御雷、斩鬼神之类的大招默认抽取大量mp,再引动大量外在的天地元气发动的大招,由于外在灵气不足,不足的部分也要依靠自己体内的灵气补上。

并且本身体魄不够强大的话,事后一段时间还会得到全属性降低的虚弱buff。

以主角现在的修为,不拼命的话,也放不出几个大招。

顺便补充,主角的临时妖狐血统现在也没了。

再加上经过诛仙世界的惨痛教训,我自然不会再任性胡来,因此,只好花了大量时间向碧瑶他们讲解轮回世界的相关知识以及剑三世界的剧情走向……「大致上就是这样,大家有什幺想法没有?」我向三人问计道。

「唔,如果是这样的话,到是有点想法……」水月和雪琪出身名门正派,不善这种算计都保持了沈默,只有自小在水深火热之中的魔教成长的碧瑶发表了意见。

「哦?姐姐大人,计将安出?」「我们可以……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啊哈哈,妙计,妙计~」于是三人各自按计行事,只剩下我自己流浪江湖……转眼已是两个月过去,我也渐渐习惯了没有碧瑶她们在身边的日子,全心投入到了这个江湖中去,不时行侠仗义,又或者流连花坊。

这日浪到了枫华谷,此时正值秋高气爽,枫红如火,我正斜躺在一棵大树树冠的枝丫提着个酒葫芦一付醉生梦死的样子。

「狼…狼牙军来了,大伙快跑啊!!」忽闻惊叫转头一看,却是不远处数百身着皮毛手持弯刀面容粗犷的狼牙兵正围向一个茶寮。

说是茶寮其实也就是个小破棚子,不漏水,平日里给过往路人提供些粗茶淡饭、兑水浊酒勉强赚几个铜板度日。

却说那狼牙军围了茶寮自有人去取酒取肉,但这小小茶寮的存货又如何能够数百军兵享用?跑的快的便罢了,跑的慢的都是一刀砍倒,就地架起篝火竟是要烹煮人肉!这狼牙军简直丧心病狂!本少爷虽然好色无度自认也不是什幺好人,但却也有着自己的底线,岂能容其如此行事?正欲出手却不料一位提着双剑的侠女先一步杀了上去。

观其剑法华美异常,说是武技到不如说是舞技,但却又偏偏不似那些中看不中用的舞技,华美之中透着杀伐,虽被大军重重围住却毫不露怯,不过短短数息之间已是取走了好几条人命。

这种既好看又实用的剑法……这个世界应当是七秀坊的传承吧?不过这份火候却不是普通弟子能拥有的,但要说是公孙姐妹又还差了点,莫非是七秀中人?对了,枫华谷,美人,独战狼牙,应当是燕秀燕小七了,按剧情此次大战小七应当是被大军围困,最终内力不济受了重伤,最后被带兵路过的天策李承恩所救,从此爱上了这个年龄足以做她父亲,儿子都跟她一般大小的男人,而且苦恋数年最终却为其所弃……正思索着那小七已经开始内力不济,中了几刀,身上也都挂了彩,是时候了!展开身法,以指代剑,青云剑诀怒剑狂花,以仙侠世界的道法对付区区凡人自然手到擒来,剑气所过之处朵朵血花绽放,花现,人亡。

轻易间就杀到小七身旁「这位姑娘,借剑一用。

」也不等小七反应,一磕一引便取过其双剑之一「天地正气,浩然长存,不求诛仙,但斩鬼神!」随着一声怒喝,暴起一股惊天的剑意。

「魔……魔鬼啊!!!」「恶魔啊!!!!」一式被我刻意加强的斩鬼神数百只余一地残肢断臂,仅背后攻击范围之外的十数人惊呼着屁滚尿流的逃跑。

只是小七所用的凡兵却是承受不住斩鬼神的狂暴剑气,一式过后已是寸寸碎裂……「呃……呵呵,姑娘,你的剑……」我讪笑着将剩下的剑柄递向小七。

「如此淩厉之剑招,莫说小七平生未见,就是那公认的天下第一人」剑圣「前辈只怕也无法驾驭,不知公子贵姓?师承何处?「「七姑娘谬赞了,在下陆雪寒,师承青云门,只是姑娘如今有伤在身,在下方才动用禁招也受了些剑气反噬,此地却不是久留之地了,不如咱们先换个安全之处再慢慢聊?」总觉得当初被水月起的名字有些土气,于是新世界就


状态提示:【无限——剑三篇】(01)--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