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宿祁连,今朝过酒泉。黄沙西际海,白草北连天。愁里难消日,归期尚隔年。阳关万里梦,知处杜陵田。
唐代儒将岑参带兵过酒泉的时候,麾下率领了百万将士,还有这样的愁绪,现在辰逸三人的情况和他是多么的相似?
若说要有不同,也只有三点不同,第一,自己的人少,第二,敌人少,第三,就是辰逸三人没有功夫去体味什么仇里难消日。
草木皆兵,从感情上来说,习谷风和苏晓雯一定会把辰逸放在一个安全的位置,可是实际上,习谷风把辰逸当成了一个主要战力。
茫茫原野上,辰逸抱着一把射程撑死了只有八百米的ak47在那个面包车的正面,习谷风端着辰逸的那把改装了无数次的m82a1狙击枪躲在面包车的左侧,苏晓雯则端着习谷风的88狙潜伏在面包车的右侧。
这么安排武器,全是照顾到了苏晓雯的训练强度实在不如龙魂万一,枪械上,习谷风就给了她一把她最熟悉的88狙,给辰逸ak当狙,也是因为辰逸的枪法是她们三个人中最强的,手枪都能打掉狙。
况且开枪就像是李寻欢的飞刀,用的是心,不是力道,所以习谷风相信辰逸。
可是她哪里知道辰逸都不相信自己,浑身软弱无力,根本就不可能压制住这后坐力极大的ak,但是辰逸没有说什么,因为从战略上来看,他自己在敌人的正面,压力最大,即便是杀不了敌人,也能吸引火力。
若是自己死了呢?那也没什么,因为这两个女人值得自己付出性命,那干妈梅姨呢?有闰土和水儿照顾,可是二十八里村的绝命林呢?生死自有天命,那些人把自己轰了出来,他们还不应该得一些报应吗?
辰逸潜伏在距离面包车只有不到二百米的位置上,谁也不知道,他现在心里想的竟然是后事。
苍茫大地,除了一个孤零零的面包车,和几具已经冻僵的尸体,别人再也看不到任何的人影,只有天空中不时的飞过几只苍鹰,发出几阵哀鸣。
空旷的原野上终于传来了一阵阵汽笛声。
是一个车队,清一色的银色越野车。辰逸耳朵上的蓝牙耳机传来了习谷风的声音,“猎物来了,各单位准备战斗,七辆悍马,前座两个人,后座三个人,敌人大约在三十人到四十人之间,但是可怕的人只有一个,就是银蛇,银蛇是西方人,金色头发,个头大约在两米,手中时常把玩儿着一把手枪,背后的狙击枪是比利时产的fn30-11式7.62狙击步枪,从不离身,但是他最可怕的是近身格斗,我只能勉强在他手下不死,所以,不论他发现了你们谁,他若有靠近的意图,你们都要马上逃离,我会吸引他的注意力……一切目标都是要以杀掉银色为目标。”
习谷风不停的在蓝牙耳机上诉说着战局,简短的几句话,已经把战局和目标说的清清楚楚,接下来要办的,就是战斗了。
辰逸的双眼微眯,清晰的看到这些人被那几具尸体吸引的下了车,他一眼就认出了银蛇,不是因为习谷风介绍的很形象,而是因为这个人太有特点,左眼的眸子是白的,右眼才是洋人特有的蓝色眸子,在喜马拉雅山脉的时候,他所练习的全是一些具体的射击技巧,可是在中学图书馆的时候,辰逸就吃透了好几本关于狙击战的书。
在打猎的时候,猎人的双眼都是要睁开的,因为他们不但需要瞄准猎物,还需要关注自己身边的情况,而现在的狙击手在进行狙击战的时候,总是要把左眼闭上,是为了瞄准。
而这个人,是先天性青光眼,就是人们口中的远视,他能看到更远的地方,所以他在进行狙击战的时候,他更有优势。
辰逸舔舔嘴唇,道:“各单位注意,这个家伙最厉害的不是近身格斗,是他背后的那把比30狙,有效射程915米,他却可以不用瞄镜看到一千米,一千米以外,他能分清楚是兔子还是羊,所以,没有百分百的把握,谁都不要开枪,玩儿狙的人都知道怎么对狙。”
辰逸的话让习谷风和苏晓雯都吸了一口凉气,能不用望远镜分辨的清楚一千米以外的事物,那是什么眼力?
“辰逸,你个臭小子没唬人吧?”习谷风问道。
“绝对没有。”
“那怎么办?他的反应调查过,反应比正常人快零点二秒,我们是枪杀不了他了,近身作战也不是对手,怎么办?”习谷风问道。
“谁说的枪杀不了他了?我看的比他远。习姐姐,老婆,打仗本来就是男人的事儿,你们两个屁用没有,现在都听我的。”辰逸的脸上再没有病态,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不是因为他的身体好了,而是深深的明白,现在他一定要保护好这两个女人。辰逸的心中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他身体内的那真气和蛊虫竟然神奇的不捣乱了,辰逸调整了几下呼吸,便恢复了一丝体力。
习谷风和苏晓雯听到了辰逸的声音,心中都泛起了喜悦,因为他们都认为辰逸是好了,才会这么说。
辰逸的双目一直都盯着银蛇的脸,看着他的唇语。这一刻,辰逸紧张的是银蛇会不会陷入习谷风布置的死局。
银蛇没有发现辰逸等人,但是却很直观的看到了上躺着的横七竖八的尸体。他的手中握着手枪,在附近来回的行走,却没有靠近。
不知道他是不是看出了什么,抬起头来望着四周,脸上露出了一丝戒备的表情,对着一个手下道:“去,捡来一枚弹壳给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