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路上要小心。你知道的,现在不太安全,那个逃犯好像就在这一带,还带了枪。”房子前,佩妮姨妈正和弗农姨夫道别,她搂着弗农姨夫那粗壮的脖子,与他相互吻了吻面颊。
弗农姨夫穿了一件考究的西装,这件衣服做工精良,边角都勾勒的十分妥帖,把他那过于肥胖的身材都衬得好看了一些,显得有几分干练。尤其是那一对精致的袖口,和闪闪发亮的领带夹,让弗农姨夫显出了成功人士的气度。
显然,弗农姨夫今天有一个重要的会议要做。
“当然,你和达利在家也要小心,让那小子不要老是往外跑。”弗农姨夫说道,他想了想,又不放心地问了一句,“哈利呢?”
“不知道,大概在他的房间里吧。”佩妮姨妈不确定地说,毕竟在家里哈利神出鬼没的,除了他自己冒出来,谁都找不到他。
他们对于魔法还是很抵触,默许哈利在他们看不见的角落里研究魔法就已经是极限了。
更何况,哈利那个孩子,并不需要他们操心。
“有他在,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弗农姨夫低低地咕哝道。他们对于哈利的能力都有些了解,逃犯再凶残也不过是个普通人,而哈利却是个不同寻常的小巫师。
弗农姨夫又和佩妮姨妈吻了吻,才开着他那辆新买的轿车离开了。
新车轻盈地驶出女贞路,在转角处发出轻轻的轮胎磋磨的声音,很快就消失不见。
哈利坐在屋后的台阶上,从厚厚的魔法书中抬起头来,看着弗农姨夫远去的车子,忍不住露出一个浅笑。
福灵剂可不是一般的魔药,在魔法界也算得上是千金难求,哈利恰好就有一小瓶,那是去戈德里克山谷扫墓后,斯内普教授随手扔给他的,虽然当时斯内普一脸不耐烦,好像只是把一个没用的东西顺手扔给了哈利,但显然这个药剂一点都不像是顺手就能做出来的。
屋子里传来佩妮姨妈洗盘子的声音,还夹杂着时不时轻轻哼唱的歌,达利在二楼酣睡着,还微微打着鼾。
客厅里的电视还开着,正循环播放着一条新闻“……布莱克是非常危险的在逃犯人,还带有武器,希望公众注意,我们设立了热线电话,如果有发现者,请立刻与我们联系……”
这是一个很平静,很美好的早晨。每天听着屋子里传出的声音,不管是佩妮姨妈打扫房子的声音,还是弗农姨夫看报纸时的高谈阔论,都让人觉得很舒服。
也许这就是家的感觉。
哈利想着,继续低下头去看书。
但书里面的内容很简单,并不能吸引哈利的注意,他很快就找到了论文需要的资料,是关于中世纪女巫焚烧的,据书里面介绍,那些巫师实际上并不会被麻瓜伤害到,只是会假装被烈火焚烧的样子,一边发出尖叫,一边享受愚弄麻瓜的乐趣。
哈利撇了撇嘴,思绪不由自主地偏离了。
其实弗农姨夫和佩妮姨妈都错估了逃犯的危险性,因为那并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巫师。
小天狼星布莱克。
哈利知道这个人,还知道这是曾经非常厉害的一个魔法世家,坚守着巫师纯血的高傲,甚至比马尔福家还要更正统一些。
马尔福夫人就是布莱克家族的人,认真算起来,还是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堂姐。
当然,这些都不是哈利知道他的原因。
那个布莱克,是哈利父亲的好友,据说当年加上他父亲一共有四个人,住在一个寝室里,大家好得不分你我,而其中,又是哈利的父亲和布莱克最出名。
哈利的父亲是个魁地奇高手,而布莱克,则是英俊潇洒。
哈利在海格给他的相册上见过布莱克,那是个很英俊的男人,身材高大,带着一丝贵族的高傲与古典,但更多的是狂傲不羁,那种张扬的笑容让他整个人都看上去非常阳光。
哈利在得知他所做的事之前,甚至觉得这是他见过长得最帅的男人。也是哈利一直向往的样子,只可惜,哈利看着自己瘦小的身体和一伸出来就像被虐待过的小细胳膊,只能遗憾地叹息。
可是,那个男人却是个背叛者,他追随了伏地魔。布莱克一家都是伏地魔的狂热追求者,虽然小天狼星一度被称为布莱克家的怪胎,但也许是终究抵挡不了血脉中的天性,他还是选择了成为食死徒。
他说出了哈利父母藏身的地方,然后甚至杀掉了他们的另一个好朋友,小矮星彼得,以及整整一条街的人。
哈利听说布莱克被关进了阿兹卡班,那是魔法界最可怕的地方,没有人能从里面逃脱,但不知道为什么,布莱克竟然在十二年之后逃了出来。
哈利扶了扶头,他看过伏地魔的记忆,但那时候毕竟太小了,意识又不是很清楚,懵懵懂懂的,早就忘记了大部分。他隐约记得好像是有一个人去找伏地魔,但他总觉得那个人和他在照片上看到的人不太像。
也许是岁月如刀,那照片毕竟是他们学生时代的,人长大了总会变的吧。
食死徒都是蔑视麻瓜,并且以玩弄麻瓜为乐的,这样的凶徒在逃,总会让人不安。
哈利犹豫了一会儿,又亲自尝了一点福灵剂实验效果,确定没什么太大的副作用后,才把小瓶子里的福灵剂都小心翼翼地稀释了,偷偷放在了水杯里,然后看着德斯礼一家都喝下去,才稍微有点放心。
尤其是弗农姨夫,现在是假期,佩妮姨妈和达利都在家,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