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检让廷臣们章,就刊登在《京华时报》当天的头版头条上,题为《肃宁赋役乱象》。请大家搜索!更新最快的小说文章并未署名,是以一个当地童生的身份,讲述北直隶河间府肃宁县在征收田赋分派徭役中的种种积弊。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投献。与投献皇庄类似,肃宁县民田也存在大量的投献现象。不过他们投献的对象不是皇庄,而是不需要纳粮的官绅。魏忠贤就是肃宁县人,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的族人,比如侄子魏良卿,发迹以后在肃宁县大肆买地。魏良卿当时获封宁国公,按规定他名下的田地当然不用纳粮。问题是肃宁县的很多地主与魏良卿勾结,以“投献”名义把自己的土地挂到魏良卿名下,这样也就不用交田赋了,只需要给魏良卿一些好处便可。结果他们皆大欢喜,只是朝廷受损。魏忠贤倒台魏良卿失势以后,这些地主又与当地官府勾结,把“投献”之地拿出来,改投在其他官绅名下,仍然继续偷税。二谎报灾情。因为朝廷有规定,因天灾减产绝收,可以蠲免田赋。当地地主便勾结官府,几乎年年报灾,没灾报成有灾,小灾报成大灾。朝廷又疏于巡查,便年年被这么糊弄,不知少收了多少该交的田赋。三粮长弄权。官府嫌征粮麻烦,但为了应付征粮任务,体现政绩,往往把征粮权“转包”给某些大户,这样的大户就叫“粮长”。每到夏秋征粮之时,这些粮长把固定数额的田赋交上去,官府就算完成任务了,然后粮长再向农户挨家催征。这里面就有诸多弊端,粮长经常利用农户不熟悉朝廷法度,肆意滥征,如农户敢“抗赋”,便送交官府治罪,致使农户苦不堪言。四淋尖踢斛。征收田赋时,都是堆成底圆头尖的粮食堆,老百姓堆好以后,官差故意在粮堆上踢几脚,溢出来的谷物不准纳粮人往回扫,也不算纳粮之数,说是弥补粮食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实则都是地方官吏私分了。数额虽然不大,但给百姓造成的印象极坏,严重败坏了朝廷和官府的形象。五银钱折价。田赋分征粮和征银二项,其中征银时,因为老百姓平常很少用价值较高的银子,而是用价值较低的铜钱结算,但交田赋时,必须兑换成银子。官兑的价格是一两银子兑一千文铜钱,但实际上民间银贱铜贵,一两银子只能兑六七百文铜钱。赋吏强迫老百姓用官价兑换银子,转手就用市场价再把银子换回来,每征一两银子,便可获得三四百文的利润,这些利润全被他们中饱私囊了。结地不不酷敌察陌阳吉技由六滥收火耗。官府征收上来的税银,按规定要重新熔炼成五十两一锭的金花银,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损耗,称为“火耗”。官府便以此为名,向百姓额外征收“火耗”银,征收比例并无定限,但肯定比实际损耗大得多,多出来这部分,也就进了私人的腰包。廷臣们其实心里都明白,这些积弊可不是肃宁县独有,全国各地皆是如此。这些玩意虽上不得台面,却是人人熟知的官场“规则”,谁做地方官都是这么玩,否则怎么会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如今却让《京华时报》捅了出来,被皇帝揪住不放,这让这些大臣们情何以堪?尤其肃宁知县还是个东林党,如果皇帝借着这个由头,开展对东林党的打击,那可怎么得了?因此廷臣们纷纷发言,一种言论以李标为代表,认为田赋至重,是朝廷官府管的事,这个童生的言论属于“妄议朝政”,且有诬告官府之嫌,理应从重惩处。而《京华时报》刊登这种文章,同样必须得查处。《京华时报》本为圆妃所创,他们并不是不知道,但此时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另一种言论以钱龙锡为代表,认为即使该童生所言属实,也属“积弊”,一两百年都是这么下来的,难以轻改。如果急于革除积弊,搞不好会直接影响田赋的征收,反而导致朝廷的财政出现更大困难。用钱龙锡的话说,这叫“治大国若烹小鲜”,只能徐徐改之,不宜大动干戈。艘仇远科酷敌察战阳秘所等大臣们都说得没词了,朱由检才缓缓开口:“李标认为这篇文章有诬告之嫌,要查,朕也很赞成。如果查证的结果是不实,那就是诬告,就该从重惩处,刊载的报纸也该惩罚。但如果所查属实呢?”李标只得答道:“若属实,有朝廷法度在,自当依律惩处。臣等马上与户部等衙门商议,派员去肃宁详查。”“很好,朕等着结果。”朱由检冷冷地应了一句,又转向钱龙锡道,“钱龙锡,你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此语何解?”钱龙锡赶紧道:“此语出自《道德经》,是以烹饪比喻治国。譬如煎一条小鱼,最忌猛火大力翻炒,如是则碎烂焦糊矣。治国亦是如此,旧例或有积弊,但沿用至今,必有其道理;遽然变更,恰如大火猛炒,百姓不堪此扰,便...”“生喜欢吃鱼。”朱由检突然打断钱龙锡,冷笑着道,“你觉得现在大明算是一条什么鱼呢?是一条刚从河里捞上来的小鲜鱼,还是已经快被炸糊了?”“这...”钱龙锡登时额头见汗,暗想朱由检此问好不犀利:现在的朝廷可谓是四处起火八下冒烟,焦头烂额,可不就是快被炸糊了么?“已经快糊了,还不翻炒,非要让它真糊了不可?”朱由检冷哼一声道,“治大国若烹小鲜,并不是说把鱼放到锅里就不用管了,该猛炒的时候就得猛炒。报上说的这些积弊,没有便罢,有的话,朕一定要坚决革除。朕倒要朕这么一阵猛炒,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