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整个鸿鹄出版社和陈谨言顶着巨大的压力发布了新一期,当然不包括叶弥尔。
在之前地球上《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被称为推理“圣经”,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畅销世界各地。福尔摩斯更是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他与华生的搭档组合,以及‘神探’的典型等,都对后世的侦探极其深远的影响。英国著名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有那么大的声誉。’
在此书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却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可见,阿瑟·柯南道尔100年前的著作对外国人有多么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在广大英国人民的心中福尔摩斯已经不是一个书中虚构的人物,而是一个活生生生活在英国贝克街221b号的一个真是存在的人。
这样一部堪称神作的推理弥尔要是再没有信心,那真是见鬼了。可是这些都不能陈谨言说,只能找些其他的话题转移他的注意力。这次叶弥尔为了能够首次出击就奠定基础,特地选择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的研究》这一长篇。
“老板,给我来一份。”李楠是叙清风的死忠粉丝,之前叙清风在的时候,他每天买的就是,后来叙清风去了日新日报,他每天的报纸又变成了日新。之前他就看过叙清风关于这次改版的评论以及他对叶弥尔写的推理测,李楠觉得十分有道理。
但叶弥尔的文笔连叙清风也是力赞的,所以李楠也是出乎意料的选择了。
“血字的研究?”李楠一上公交车就翻开报纸看了起来,什么?第一人称?看了两句,李楠就没什么期待了,果然是推理新手。但是既然已经买了,不看就浪费了。但是却下定决心以后一定听从叙清风的介绍,这篇推理缺少阅历的支撑。
“初见福尔摩斯
我叫华生,是一名军医,在第二次阿富汗战役中受了重伤,幸好我的勤务兵把我从战场上救了出来。可没想到大难不死后,我又染上了伤寒,只好被送回国内,得到了九个月的休养假。
回到英国后,我无亲无友,像空气一样自由自在。我先在伦敦的公寓过了一段奢侈的生活,花掉很多积蓄。后来我实在撑不下去了,便决定换个地方居住。就在这时,我遇到了一个老朋友小斯坦弗。
“真是奇怪,今天是第二个人跟我说房子的事了。”他嚷嚷说。
他说的那个人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说实话,小斯坦弗并不看好我和福尔摩斯合租房子,他说:“福尔摩斯在一家医院化验室工作,是一个思想古怪的家伙,痴迷于一些科学研究,冷血到无情的地步,我曾经见他用棍子抽打尸体呢。”
“他精神上有问题吗?”我忍不住问。
“不,不,据我了解,他是一个非常正派的人。他懂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这就没问题了。我愿意和一个好学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于是,在我的坚持下,小斯坦弗带我去找福尔摩斯。
·············”
慢慢地,李楠脸上的不屑之情越来越少,脸上的神色随着情节变换,看到结尾的时候,李楠深呼一口气,结尾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情节曲折,逻辑紧密,什么缺少阅历,简直就是推理典。
“太赞啦!”李楠兴奋的大喊一声,结果,“啊啊啊.....坐过站了,师傅,师傅能不能前面红绿灯让我下车啊!我的全勤啊!”好吧,《福尔摩斯探案集》造成的第一个悲剧就是害的李楠坐过站了。
“爸爸,我以后要做个侦探,就像是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私家咨询侦探,成为侦探们的最高仲裁处!”
“福尔摩斯是谁?”孙挺平时没有什么爱好,更没有什么阅读的习惯,对这些文学的事情一点也不关心。
“就是叶弥尔写的福尔摩斯,哦!叶弥尔就是爸爸唯一买过的书《悟空传》的作者,嘿嘿!”对于自己老爸的喜好,作为的儿子的还是十分清楚的。
我念给你听听啊,‘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个军医,华生。虽然你的脸很黑,但手腕处却露出黑白分明的皮肤,这说明你的皮肤本来是白的,脸上、手上都是在热带晒黑的。而且,你憔悴的面容,僵硬的左臂,都可以看出你刚刚经历了战争。从国内目前的状况看,在热带参加的战争肯定是在阿富汗。这就是我对你的判断。’
还有这里,‘这很简单。’福尔摩斯说,‘隔着一条街我就看到他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再看看他军人的姿态,军人式的络腮胡子,还有他自高自大、发号施令的神气。从这些都不难判断他做过军曹。’爸爸,你说福尔摩斯是不是很厉害!”
孙挺已经没有回答儿子的时间,正拿着儿子买回来的报纸看的津津有味的。
不得不说,这个世上还是有很多人坚持自己的想法,没有受外力的影响。叶弥尔的影响力加上作品本身的硬实力,让在当天下午迎来了一个销售的高峰。自从叙清风离开之后,鸿鹄出版社还是第一次听到关于的好消息。
这下可是让整个鸿鹄出版社的人都扬眉吐气了,之前的郁气一扫而空。每次接听来电都是与有荣焉的语气,看来还是胜利最能让人团结一致。
“陈叔,怎么样?我说的吧。推理里程将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