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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利爪

宇文佑自打坐下来,就见顾芳仪忙忙碌碌的,宫女也被她指挥得团团转。可是桌子上的饭菜没多一样也没少一样,她到底是在忙什么?

面是顾芳仪亲手做的,宇文佑吃了一口,赞道:“母妃的手艺越来越好,都快赶得上御厨了。”

“你喜欢,那以后我天天做给你吃。”顾芳仪欣喜道。

天天吃?宇文佑挑面的动作一顿,笑着道:“好,不过母妃也不要太操劳了,这才多大一会儿,都咳了十七八回了。”

顾芳仪心中一暖,儿子连她咳了多少次都记下来了。

一顿饭,顾芳仪光顾着看宇文佑吃了,自己只喝了小半碗汤。直到宇文佑要走了,才想起给宇文佑做的衣服还没拿出来,忙让宫女把衣服取来,让宇文佑穿在身上。

“这个袖子,好像短了点。”顾芳仪围着宇文佑转了一圈,又眼尖地发现了一个线头,“阿佑,把衣服脱下来吧,母妃再给你改改。”

“我怎么没看出来哪里不好?”宇文佑有些受不了顾芳仪的絮叨,而且这衣服的确没问题,抬头挺胸道,“母妃再看看,很合身的,不用改了。”

穿衣服的人满意,顾芳仪也就不提改衣服的事了,又叮嘱了几句才让他回去。

“主子,您什么时候带奴才出去玩玩?奴才想师父了。”徐三儿一手提着灯笼,跟宇文佑说着话。

“你到底是想出去玩,还是想去见你师父?”宇文佑笑问道,“你师父可是长乐坊的镇店之宝,好多人争着抢着当他的徒弟,我看他挑徒弟挑的都花了眼了,不怎么惦记你这个大徒弟了。”

“那没关系,我去了他们都得管我叫一声大师兄。”徐三儿知道师父在外面过得很好,一点儿也不吃那几个“小师弟”的醋,“主子,什么时候我也能到外面去?我这样的人才天天呆在宫里,太浪费了。”

“你还挺自信。”宇文佑被他的话逗乐了,两人边说边走,忽然见到一个苗条的身影从黑暗里闪出来,定睛一看,原来是青衣。

徐三儿虽然肢体不全,也懂得欣赏美人儿,一见到青衣立刻笑开了:“青衣姑娘,你是专程等我的?”

“我等你做什么,一走就没影儿,那么多事儿全靠我一个人。”青衣啐了他一口,扭脸看向宇文佑,甜甜地笑道,“殿下,今天好多人松了礼物过来呢,奴婢都给记下来了,以后礼尚往来也有个依据。对了,大殿下送了一对翡翠马,好漂亮的……”

虽然早就想过这个生日不会像往年那样静悄悄,但看到桌子上一对大大小小的盒子,还是有些意外。公主皇子每人一份,也没这么多,难不成还有他那些庶母的?

随手拣了一个打开一看,见是一颗乳白色泛着淡淡荧光的珠子,嗬了一声笑道:“一个个的,在哪儿发的财。三儿,你看把它雕成色子怎么样?”

“啊?”徐三儿和青衣同时惊叫出声,见宇文佑的神色不像是在开玩笑,同情的目光便落到了那颗价值白金的珠子上,“用它做的色子,不太结实吧,摇几下就要裂了。”

“谁说要拿来玩了,是留着看的。用金银玉石做一整套的赌局,想想就很有趣。”宇文佑说道,长乐坊的镇店之宝,可不能一直都是个老头。

如此高明的主意都能被他想出来,他真是个天才。

每年的十一月中旬,皇帝会带着十二岁以上的皇子以及王公大臣,到南苑狩猎,以示不忘祖辈打天下的艰难。精于骑射的在这天玩了个酣畅淋漓,不擅长的就当是去兜风了。

宇文佑把鲜肉递到利爪的嘴边,看着它一口给吃了,笑着道:“吃这么多,你就不怕飞不起来?”

利爪是一只海东青,今天刚从燕州送来。这种鸟个头不大却很凶猛,加之眼力好,飞得快,无论打猎还是打仗,都能帮上大忙。只是这种鸟难以捕捉,素有“九死一生,难得一名鹰”的说法,所以能拥有的人不多。

就他所知道的,不超过十只,其中名气最大的是额哲身边的那只极品海东青。据说不管额哲的敌人藏在哪里,都能被这只战鹰找到。

话说,利爪也是极品海东青,不知道跟额哲的那只比起来,哪一个更好些?额哲的草原跟燕州接壤,他们总有见面的机会,两只海东青的较量那时候再说。当务之急还是让利爪熟悉他,听他的话,不然去南苑狩猎就不能带上它了。

带着海东青去打猎,本是件很拉风的事,但那鸟要是不听话,就太丢脸了。

“果然是极品,不枉我听到消息就往宫里赶。”宇文桓一看到利爪,眼睛就是一亮,“阿佑,你把它送给我吧。”

“你不有一只了吗?”宇文佑拍了拍利爪的脑袋,让它飞走了,这才扭头看向宇文桓。

“我那只年纪大了,反应迟钝得很。上次打猎,眼睁睁的放走了一只红狐狸。”宇文桓的目光紧盯着利爪,直到看不见了,才艳羡地说道,“看这身姿,多矫健那。”

话音刚落,就听见女子的惊叫声,离得远也听不清叫的是什么。

两人闻声看了过去,只见一道白影箭一般的冲上天空,很显然,那声惊叫是利爪惹出来的。

宇文佑连忙吹响哨子,利爪便掉头飞向主人。到了近前,将爪子里毛茸茸的一团往地上一丢,翩然落到宇文佑的肩膀上,刷的一收翅膀,昂着脑袋睨向宇文佑,似乎不满这么快就被叫了回来。

被丢在地上的,是一只白毛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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