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个多月之前,范阿彪就听说杨梦瑶要在鸿海市举行一场大型的演唱会,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他欣喜若狂,发了疯似的想要买到一张前排的演唱会门票,然后近距离一睹偶像的风采。
可是,当他看到票价的时候,顿时就耷拉脑袋了,别说是前排的票价,就算是靠后座位的门票,都要好几千……哎妈呀,这种价格,对于这个靠着偷自行车为生的胖子来说,绝对算得上是天价。
他买不起。
怎么办?
难道要错过这次演唱会,错过这次与偶像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吗?
不!
范阿彪下定决心,就算再怎么困难,也一定要买到门票。
他没有其他来钱的道儿,也没有什么积蓄,唯一买到演唱会门票的办法……好吧,还得偷!
往常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范阿彪每隔几天才会作案一次。虽然他没念过几天书,却也懂得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道理。
可是,这次为了能买到杨梦瑶演唱会的前排门票,他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连着三天,范阿彪疯狂作案一百多次,把一个好端端的浅草绿阁小区闹了个鸡飞狗跳,结果,就在他第四天晚上准备作案的时候,被人给堵了个正着,十几个早就埋伏在那里的大小伙子冲了出来,不由分说把他按在地上一顿拳打脚踢,脸都踹肿了,然后又把他捆起来送到派出所。
幸亏,派出所里有个警察是范阿彪邻居的妹夫的弟弟的小学同学,说他金额不大对他网开一面,不然的话,现在他已经在监狱里吃牢饭了。
可即使这样,他也在里面关了半个多月,而且所有非法所得都被没收了。
等他从里面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颓了。
现在兜里满打满算就只有十几块钱,别说是演唱会前排的门票了,就算是最后一排也买不起啊!
忽然,范阿彪灵机一动,想起了一件事情。
当初在街上混的时候,有个前辈曾经教过他偷汽车的本事,他也曾经练习过,只是因为汽车这东西太值钱了,他当时只敢开锁,却不敢偷。
可现在么……
“嘿!”
范阿彪一拍自己的大腿:“对啊,要是弄个汽车卖了,别说是一张前排的门票了,就算是十张也能买得起啊,对,就这么办了!”
打定了主意之后,又经过踩点儿,最后他就把目标锁定在了范无病这辆n手的金杯面包车上。
这车足够破,防盗措施肯定不怎么完善,好偷,成功率高。而且,跟那些好车相比,这破车肯定也不值钱,就算失手被抓了,罪过也能小点儿……够买门票就行了,太多的,范阿彪不贪。
只是,也算他倒霉,要是早点动手的话,范无病正在梁正道家里吓唬人呢,他没准儿就成功了,可好死不死的,非得等到大半夜里才动手,结果直接就被范无病给抓了个正着。
“又是个追星的脑残粉儿……”
范无病无奈地叹了口气,虽然他是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高智商僵尸,可是对于这些脑残粉儿的狂热行为,他还是表示深深的不理解。
追星有追跳河的,也有逼死亲爹的,更有卖血卖肾卖眼角膜的,现在又多了个偷汽车的……
范无病真想好好问问这些人,你们这样发了疯似的追星,能得到什么?你们这么做,难道那些所谓的明星就把你们当自己亲戚了?我靠,有这时间和精力,干点什么不好?多陪陪把你们养大的爹妈,多去赚点钱,怎么不比像傻子似的跟着那些明星屁股后面顺风接屁的强?
“有病!”
这要是换个人,范无病就直接把他扔出去让他滚蛋了,或者,干脆就像刚才说的那样,把他送进派出所,至于他是死是活的跟范无病也没什么关系,可现在问题是,这个大胖子很有可能是自己重重重重的耷拉孙儿……血脉相承,那么,对于他,范无病就不能不管了。
“跟我走!”范无病转身往自己家里走去。
刚才他是缩地潜行出来的,现在有个范阿彪在场,就不能继续使用缩地潜行了。
“跟你走?”范阿彪叨叨咕咕的,突然眼睛一亮:“大哥,你是要看我骨骼惊奇要带我去少林寺吗?大哥,我从小就喜欢练功夫,你要是收我为徒的话,就算是让我当和尚也行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范无病又叹气了,他实在不理解自己这个耷拉孙儿的跳跃性思维,我就是让你跟我回家,这跟当和尚有个屁的关系?妹的,是不是追星追傻了?
“我让你跟我回家!看见这车没?这就是我的车,我住在这儿!”
“啊?”范阿彪直接就惊了,他想过范无病把他送到派出所,他想过范无病把他打一顿然后赶走,他甚至想过范无病真带他去当和尚,可就是没想过,范无病居然能把他给带回家。
头一回听说,抓到偷车贼之后,把贼往家里领的。
进屋之后,范阿彪还是有点难以置信,问道:“大哥,你就这么信任我?你就不怕我认识你家以后到你家里偷东西?”
“屁话,你能偷我啥?”范无病一脚踹在范阿彪肉嘟嘟的大屁股上:“你看看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