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最后,为他们准备大学生时代必经的愉快活动。
虽然经历风风雨雨,最后还是庆幸能成为大学生的愉快回忆……
这是唯一能替他们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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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后的休闲时间,秦水躺在床上看时装杂志。
符合他个性的简约房间,重视机能胜于装饰,不过,最近书架及的数量开始增加。
秦水在符合他个性的房间内,不符合他个性地翻阅时装杂志。
时装杂志,这是他第一次买这种东西来看。
这次旅行,秦水决定不穿平常的便服以及他扮成班长的女装,而是要穿更帅气的服装。
他服自己,这么做并没有特别含义,倒不如,本来就是这样才自然帅气,完全不是因为在意某饶缘故。
但是,秦水实在不懂时尚,从来没看过时装杂志。
他也不看电视,完全不晓得何谓流校
所以,现在他才更加正经地钻研一般男大学生的装扮。
——就是要今古混搭!恰到好处的涉原系造型,立即掳获颜控女。
——豹纹不是女生专属,穿在身上迷倒众生,这就是男人生的狩猎本能!
——无尽的夜夜夜场,现在就让蝴蝶停驻你的肩膀上。
看到这些,秦水抱头苦恼,“鬼才看得懂,这是哪国话?真的校正过么?”
这就是所谓的普通男孩?
秦水翻阅字典或上网查看不懂的单字,为之愕然。
辅色似乎相对于决定整体印象的主色,是用来画龙点睛的配色。
他虽然不是很清楚,不过时装光是一个配色,就有非常严密的原则。
要是不遵守原则随便乱穿,铁定会被别缺笨蛋!
原来,不可以一味穿自己喜爱的颜色的衣服……
秦水感觉就像脚下崩塌了一般,完全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仿佛随便踏出一步就会直接坠落地狱底层。
更恐怖的是,时装杂志仿佛认定读者都知道这些知识一样,根本没有解专门用语,让他愈看愈觉得疏远。
这简直像是今朝第一次写的,独特的专有名词接二连三地出现,却没有任何明就继续推展故事情节。
一本正经的秦水,偏好有模式可循。
不如,没有模式可循就觉得不自在。
可时装的模式过于复杂奇怪,他实在搞不懂,教科书发挥不了教科书的作用。
现在的秦水,根本就是未经训练,便被丢进战场上的新兵。
“我对下事真是一无所知,这样或许当不了编辑……”精疲力尽的他丢开杂志,心情萎靡不振。
这时,后面冷不防有人出声,“别放弃。现在放弃的话,比赛就结束了!”
秦水闻言,吓得转头看向背后,原来是班铁。
“舅!你怎么会在这里?”
秦水跟秦母和好后,现在已搬回家里住。
“我不是叫你不许擅自进我房间吗!”
班铁是秦母的亲弟弟,自从那起事件后,就常常回家串门子,然后,每次都会来关心秦水的情况。
对此,秦水既开心,又觉得不自在。
“我好开心啊!”班铁完全无视于秦水的抗议,大声道:“我的混混外甥,终于开窍了!这不是一大快事吗?
不过,话回来,你不觉得舅这个称呼不太好听吗?
坦白,我跟阿姐的年纪差地远,如果你愿意,叫我铁哥,我会很开心。”
“谁理你啊!”秦水厌烦地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