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血洒关隘忠魂泣,宁煜隐狼入东山
“驾,驾,驾”一阵急促的呼喝响起在南齐京城通往西南边境的路上,一匹黑色快马疾驰而来,扬起一阵尘土。
马上的骑士一身军装打扮,背上插着一杆小旗,看其装扮应该是名军中信使。
远远地,信使眼前出现一座关隘,上面的旗帜高高飘扬,旗帜上面绣着一只展翅高飞的云燕,正是京城四军中兆武营的标志。
信使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前面是自家将军的地盘,自己可以略作休息,歇一歇战马。再往前方要行很久才能到达官驿,估计到了那里就要换马了。
“黑风,到前面咱们休息一下。”信使拍拍战马脖子,双腿一夹,他座下的战马乃是千里挑一的良驹,颇通人性,闻言立刻加速狂奔,不多时便来到关隘面前。
信使一拉缰绳,黑风扬蹄打横,打个响鼻,稳稳停在岗哨面前。
“来者何人?速速下马!”守关的兵丁手中刀枪一横,挡住信使去路,后面的把总提着腰刀走了过来。
“兄弟!自己人!”信使跳下黑风马背,拱拱手,笑道:“我是果毅将军程大人手下信使,这里有通关手令为证。”
信使说着话从怀里掏出一块黝黑令牌交给把总验看,笑道:“兄弟一路疾行到这里,人困马乏,能不能讨碗水喝,歇歇马再走?”
把总看了看通关手令,面色微变,扭头背着信使对两旁的兵士使个眼色,回过头来,满面笑容道:“原来是将军手下,那都是自己人。不就是碗水嘛,我这就叫人给兄弟准备。兄弟还有什么气!”
“方便的话,给我的马喂点好料,一路上光吃青草,委屈它了。”当兵的除了自己的袍泽,就属战马和兵刃最亲近,自己有幸分到这么一匹好马,信使自然百般珍惜。
把总点点头,吩咐一旁的手下上去牵马。
谁知那名兵士刚刚靠近,黑风突然发出一声嘶鸣,人立而起,随即暴躁的乱蹦乱跳起来。
信使一怔,面上露出尴尬的笑容,道:“黑风平日里不是这样,可能跑累了,有点发脾气。”
他转身冲着黑风喝道:“黑风,都是自家兄弟,不要使性子!”
话音方落,黑风突然猛一扭脖子,挣脱了缰绳,抬起前蹄便踢向一旁的把总,信使面色一惊,一扭身便要出手阻拦,却听身后一声刀响,那把总高声喝道:“不等了!动手!”
信使正自诧异,便见一旁的兵卒一挺手中长枪,照着黑风便刺,与此同时,耳后一阵劲风响起。多年来的战斗经验让信使下意识的侧身一闪,一道银光紧贴着自己鼻尖劈了过去,信使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就算再迟钝,信使也知道不对了,他抽身后撤,拔刀在手,刚转过身,却听旁边一声悲鸣,黑风已经被长枪刺中脖颈,鲜血高高喷溅出来。
“黑风!”信使心中一痛,一声怒吼,抢上前去。
他是程佑年身边亲随,功夫自然不弱,扬刀劈砍,几招便将那名兵卒逼退,可是黑风要害受伤,哪里还能活命?它嘴里发出一阵嘶鸣,依恋的看着信使,轰然倒地,挣扎了几下便气绝身亡。
信使和黑风朝夕相处,感情极深,此次若不是黑风预警,自己恐怕早已稀里糊涂死在这里了。眼见黑风死去,信使悲从心来,怒发冲冠,他扭头看着把总,厉声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竟敢假冒兆武营官兵占据关隘?你们好大的胆子!”
把总一声冷笑,挥手间,手下兵士将信使团团围住。
把总冷笑道:“好你个无耻奸细!死到临头竟然还大言不惭!将你伪造的密信交出来,乖乖受缚,或许还能多活几天,不然今天就叫你和之前的几个一样,横死当场!”
信使闻言心头一震,冷声道:“你说什么?什么叫和之前的几个一样?”
把总一声冷笑道:“怎么?死到临头还在装蒜?那就让你死个明白!好叫你知道,两天前我们兆武营和骁衣卫便接到程杨两位将军的飞鸽传令,你们这帮奸细伪造国柱密信,欲行不轨之事,杀勿论!其他几个已经都被各处的兄弟们解决,如今就剩你一个了!兄弟们!给我杀!”
信使心神一震,一下子面如死灰,随即他双眼圆睁,睚眦欲裂,口中厉啸道:“程佑年——”
信使的声音戛然而止,随即关隘前传出一阵夹杂着兵刃交击的喊杀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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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行省,位于大魏与南齐接壤处,此地多山岭丘陵,耕地稀少,所以百姓多以牧猎为生。牧猎艰辛,辛苦一年也只能勉强果腹,所以东山行省的民众大多贫苦,整个东山行省也没有什么大的世家豪族。
东山行省最边缘处有一座高耸入云的大山,号曰萍水山。大山广阔,跨越了大魏南齐两国。绕山一周有一条大河,便是萍水河,萍水山也正是因此而得名。
深秋时分,萍水山上遍地衰草,满山枯叶,金黄一片。大风吹过,黄叶纷纷扬扬,落得萍水河中整条都是。
此时的萍水河中,一叶扁舟悠然其上,在满河黄叶中,桨橹频摇,向着萍水山飘摇而去。
船头之上,坐着一位美貌如画的妇人,身穿一套粉色的衣裙,发髻盘成梅花形状,眼角处一点胭脂小痣,风情万种,妩媚妖娆。
虽然装扮衣物都变了模样,可是这一副勾人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