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的驻防入关以前﹐已有八旗驻防之设。清统治全国以后﹐分为畿辅驻防﹑东三省驻防和各直省驻防。畿辅驻防为守卫京师附近地区﹐包括保定﹑张家口﹑热河﹑察哈尔及木兰围场等地。各省驻防多为省会或重镇。八旗驻地及兵额﹐视各代而有增损﹑裁并﹐但变化不是太大。清末全国驻防共有八百一十七个佐领。
八旗的旗务管理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由固山额真管理。顺治十七年﹐固山额真一律改称都统。各旗均设都统一人﹐副都统二人。雍正元年﹐设八旗都统衙门﹐由上述各旗都统二十四人及副都统四十八人组成﹐掌满洲﹑蒙古﹑汉军八旗之政令﹐稽其户口﹐经其教养﹐序其官爵﹐简其军赋。凡八旗之方位﹐京师及各地之驻防﹐陵寝守卫﹐壮丁编审﹐选子弟充执事﹐选送秀女﹐以授地方法定八旗世业﹐奴仆管理﹐田租定额﹐房产购置﹐红白赏恤﹐选送俊秀入官学出具考试名册﹐会选旗营官员﹐功过劝惩﹐世职袭废﹐稽户丁﹐定兵额﹐选马甲等等﹐无不统一管理。
八旗的兴衰 八旗制度建立在“兵民合一”的基础上﹐入关前没有兵饷规定。天聪四年皇太极说:“我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当时﹐兴京(今辽宁新宾)内城居宗室勋戚﹐外城居宿卫亲兵万余。此外远近十余万户﹐散处辽河东西﹐无事耕猎﹐有事征调﹐征调时所发行粮也很有限。清统治全国以后﹐八旗兵饷的主要形式是坐粮﹐包括钱﹑粮两部分﹐从征时发给部分行粮。八旗兵丁按其兵种可分为亲军﹑前锋﹑护军﹑领催﹑马甲﹑步兵﹑炮甲﹑养育兵﹑匠役等﹐其兵饷的数量亦有所差别﹐且时有增损。
清军入关﹐满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区﹐为了安置八旗官兵和闲散人口的生活﹐从顺治元年底至康熙四年清政(蟹)府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圈地运动(见圈地令)﹐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官兵三次共分得旗地二百三十三万五千四百七十七晌零九亩。
作者有话要说:自动挂档~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