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概二十出头的男子正在街上快步走着,虽然街道上的人不多,但他依旧习惯性地低着头,眼睛除了看路之外,还不时偷偷地左右扫视。
拐进一条小路后直走五十米,接着又转了两个弯和一条弧形的坡道后,他终于来到了自己这次的目的地——香飘飘杂货铺。
卉丁路上一个人都没有,两侧的商铺也全部大门紧闭,至于这些商铺的里面和上面还有没有人住,男子并不知道,不过也和他没有关系。
他先是站在路口的转角处,远远地朝杂货铺方向察看,大概过了五分钟,觉得附近没什么异常的地方,他才重新抬起脚步,向杂货铺走了过去。
根据事先的调查得知,杂货铺的老板是个孤僻的糟老头,并不是本地人,对方十多年前才来到绿镇开了这家杂货铺,一住就住到了现在。
五十多岁的糟老头依旧孑然一身,不喜欢在外走动,和邻里街坊也没什么交流,十多年过去都是自己一个人生活。
由于政府规划的半途而废,原本还算兴旺的卉丁路变成了如今败落的境地,在居民和商家店主几乎走绝的情况下,糟老头依然留了下来。
他当年不声不响地来,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现在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仍钉在这里。
男子的任务是找一本书,由于是通过中介接的任务,所以除了书的名字和模样之外,他只知道书最后似乎流转到了糟老头那里。
不过既然是杂货铺,那么从外面回收来一两本书也没什么好奇怪。
男子来到杂货铺的大门,他朝里面看了看,接着用手拉了拉门,发现锁着后便朝杂货铺的后院走去。
糟老头以往每两个月都会有那么两三天出门在外,或许是去淘宝进货,或者是拜访亲友。
今天刚好就是对方出门离开的日子,这些是男子从一个曾经住在卉丁路的人那里打听得来的,所以他才会挑今天傍晚过来。
后院的铁门没有上锁,院子地面还有许多脚印存在。
大部分脚印是四五天以前留下的,此时已有些模糊不清,其中有两道脚印却特别新鲜,对于常年闯空门的男子来说,只要一个眼神就能分辩得出来。
两道新鲜脚印只有进入没有出来,显然脚印的主人正在杂货铺内。
所以,才进入后院没几步的他当即转身,想要离开后院,他决定把计划延后一些,等杂货铺没人的时候再来一趟。
不过男子已经没有机会。
当他刚刚转过身去,后面便传来了一下轻微的踏步声,接着脖子一痛眼前一黑,他就晕了过去。
“谁来了?”看到恭冰手里提着个瘦不拉几的年轻男子走进屋子,萝拉张嘴问道。
“可疑的家伙,一个鬼鬼祟祟的毛贼。”
“你确定?你可别搞错了,如果他是杂货铺老板的亲友,只不过来串门的话,那误会就大了。”
“谁家亲朋好友上门会带那么多工具在身上?”恭冰一手提着一手在男子身上搜索了起来,一件件小巧的工具被找出来扔在了地上。
“难道毛贼就不能有朋友和亲戚吗?”萝拉噘嘴硬撑。
“没错没错,你是人,贼也是人,还都一样是tm生的。”恭冰撇了撇嘴。
待将男子全身上下掏空以后,恭冰便随手将对方摔在了地上,后者立刻从昏迷中疼醒了过来。
“你…你们?”男子睁开双眼,手捂着后脖子从地上坐了起来。
“我们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谁?还有你都知道些什么?”盯着男子,恭冰笑道。
看着恭冰那不怀好意的笑容,男子不自觉咽了口口水。
“看来费尔德曼的古籍还挺受欢迎,竟然有这么多人在找,除了黑日帮以外目前已经起码有两班人出现了。”恭冰将杂货铺的后门关上后说道。
“还有两班?”萝拉站在后院,双手捧着最后一盒牛奶。
“没错。”恭冰点了点头:“刚刚那个毛贼算一班,然后你看看后院的地上。”
萝拉依言低下头。
“下午在我们来之前,院子地上就已经有许多杂乱的脚印,这些脚印显得模糊不清一直延伸到杂货铺内,大概是一周之内留下的,就是说这些人都是在老板死后来的,而且在发现老板死后都没有报警,显然都怀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他们或许在找我们所不知道的秘密?”
“你是指那个木雕,还是说那两份手稿?”
两人一前一后离开了后院,回到了街上。
外面的天已经全黑,路灯唰的一声全部亮了起来。
“我看不出有什么重要的地方,可谁又知道呢?总有些被认为是废品的东西,在另外一些人眼里却是无价之宝。”
“你这是说咱两没眼光吗?”
萝拉耸了耸肩。
“对了,昨晚的事情怎么样了?”看了眼越来越远的杂货铺,恭冰忽然问道。
“我怎么不知道,管他的呢,跟刚刚那杂货店老板一样,反正都跟我没关系。”走在前面的萝拉甩了甩手臂。
虽然这件事情死的人不少,但第一没有摄像头,第二是死的都是帮派份子,第三是剩下能当证人的家伙,都是已经吓破了胆的流氓地痞,他们和警察本就是老鼠和猫的关系,现在更加不会愿意扯上关系。
加上恭冰对这个世界警察的了解,对方想必不会追查到自己的身上。
如果换作是地球的天朝,在那个违法必究的法制社会里,恭冰肯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