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不管他们怎么追问沈言是谁,他都从来没有说过半个字。
直到后来有人无意中在他钱包里面看到了一张女孩子的照片,女孩儿长的很美,一双灵动的眼睛,看起来阳光而又美好,照片的背面写了四个字:吾爱沈言。
那是简修的字迹,是他亲手写上去的。
那个时候他们才知道,原来简修不是不喜欢女人,而是他只喜欢一个女人。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却分开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未提过要去找她。
再后来,本来在国的一切,毅然选择了回国,不久之后就传出他闪婚的消息,而闪婚的对象,就是那个叫沈言的女孩儿。
虽然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故事,但是他们三个人都明白,这个姑娘能被简修记在心里这么多年,她对他而言,一定无比重要。
因此现在简修说一定要亲自去救她才会安心,方严压根儿没法反驳,若是别人,他一定会说一个女人而已,你还真要去为她拼命啊?
但是现在对方是简修,他说不出来这句话,因为他知道,简修的答案一定肯定的。
方严沉默了数秒,还是忍不住再劝了他一句,“简修,你可要想好了,参与营救的话,局面一定很危险,一不小心就要送命的那种,如果……如果你还是觉得值得,那兄弟我就不劝你了。”
简修难得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谢谢你,方严。”
方严笑的苦涩,他就知道他劝不了简修的。
“得嘞,我一会儿就打电话,到时候我让他们直接联系你。”方严说完这句,又忍不住加了一句,“万事小心,若是你们活着回来了,到时候咱们兄弟一定要一起喝顿酒,你可得带上嫂子。”
“好,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