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就哈哈笑着说:如今在练瑜伽。
然后一口招呼蝴蝶,说:来,喝酒。
蝴蝶知道,和老马吃饭是不能不喝酒的。
老马就是个天生的海量,除了早饭,顿顿都得有酒。
以前在一处工作时,他办公室的抽屉下面就藏着好多酒,上班无趣时,就会拿出来喝上半瓶一瓶的。老板也知道他是个瘾君子,只要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老板也假装不知道。
每次要出来吃饭,老马通常不会开车,慢悠悠坐着地铁,摇摇晃晃而来,喝醉了大不了打个车就可以回家一梦南柯了。
有次实在喝多了,连路都走不稳,最终还是潜水鸟一路护送着他回去。那晚潜水鸟就住在了老马这里。
第二天老马又死活留宿了潜水鸟一天,亲自做饭烧菜,好吃好喝款待他。老马对潜水鸟真是从心里喜欢。那种喜欢的程度有些超乎寻常,蝴蝶她们看得清清楚楚。
那时候,合子她们就私下议论,老马为何不喜欢呆在家里的原因,似乎很值得耐人寻味。
说来也是奇怪,老马虽然和妻子已经结婚几十年,大半辈子都过去了但是老马从来就不愿意说起妻子。
偶尔被合子和明月问急了,说起来也总是淡淡的,而且很快就会把话题转到儿子这里。若不是有个儿子存在,可能没人会感觉他是个结过婚的男人。
她们谁都没有见过老马的妻子,只有潜水鸟一人见过,也只有潜水鸟一人去过老马的家。
潜水鸟说他妻子是很好的女人,是企业的高管,虽说不漂亮,但是在家里的的确确是深爱着老马的女人。
大家不由很羡慕老马。果然是好命。这样的老婆不是哪个男人都有的,定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老马离家的这些时间,家里就全部交给了妻子。也奇怪,他妻子似乎对他总是在各地遨游不归,闲云野鹤一般的逍遥生活一点都没有什么不高兴。
合子她们的评论就是:这世界上什么叫一个馒头一块糕。这才叫天作之合。
老马此次花了大半年的时间几乎跑了小半个中国,开着车,一路玩,一路寻好去处。若是喜欢哪里就在那里呆上一阵子,若是住厌了,就继续上路。他整个跑了几个省市,算是看遍了人间山水。
要说蝴蝶最羡慕的就是老马了,整个一个活神仙。
他儿子如今正在上高中,却完全不似别的父母这般整天盯贼似的形影不离,每天端茶倒水,煮饭洗衣,还陪着孩子功课做到深更半夜,再忙着煮宵夜伺候。
他把儿子往学校一送,然后就啥事都不管了。
他洒然一笑说:还要管什么?读书不是他自己的事情吗?要我操个屁的心?
老马的确不操心,他无所谓儿子考上什么大学。他说:想要读书的人,自然要读书,不想要读书的人,你整天逼着也没用。逼急了说不定嗝屁了。我一直对他说,你自己决定想考什么大学。就算不想考大学也没事。将来的路是你自己的,想怎么走,都可以。
说这话的父母是要有气魄的,大多数父母一定胆战心惊,最好能安排到孩子盖棺定论的那刻,才放下心来。说不定还不放心,担心他下辈子会怎么样?至于他学习工作结婚生子,哦哟,统统是他这的这对爹妈需要这辈子操心的。
蝴蝶他们都替老马担心,他倒是真的无所谓,说:我儿子他自己还蛮上心的。平时一直在学校住着,好像学习还可以。偶尔回来我就烧点好菜给他吃。
老马平生两样爱好,一是云游,而是做饭。
蝴蝶坐在老马对面,老马仔细观察了下蝴蝶,然后呵呵笑着说:“小何啊,你怎么一点都没变哪?”
蝴蝶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脸,说:“怎么没变了,都老了。”
老马和蝴蝶算是认识最早,掐指算来,都快十几个年头了,他们两个居然在两个单位意外遇上,一处工作。
本来老马和蝴蝶之间并没什么交情,但是经不起这反反复复地磨合,渐渐就磨成了朋友。
老马一脸和煦的笑容,说:“嫁人了没?”
蝴蝶脸一红,嗫嚅着说:“没人要。”
老马笑得更开心了,说:“不会吧,说笑了吧。”
蝴蝶继续红着脸,就像那森林中的一只红脸鹦鹉,说:真的没人要。
老马就喝了一大口酒,说:那就喝酒。
不多会儿,潜水鸟来了,蝴蝶老远就看见了他,双手插在衣袋里,耳朵里还带着耳机,不知道在听什么,身上背着一只黑色的双肩包,一副悠闲的神情,由远而近,显然早就看见了他们,就更不着急了。
蝴蝶忽然间心跳加速。捏着酒杯的手居然有些颤抖起来。
这一别算来真是快四年的时光了。上次电话后,就再也没了消息。
多少次梦里相见,都是那般朦朦胧胧,连个影子都看不真切,只是依稀觉得神情很是纠结低沉。醒过来也是说不出的情意缠绵,絮絮不尽。
蝴蝶低低说:小应来了。
老马立刻回首,看见潜水鸟非常开心,拍了拍身边的座位,说:来,小应,坐在我这里。
潜水鸟一进大门就看见了光头老马和对面的蝴蝶,她今天穿了身紫色的毛衣,外面还套了件长长的镂空马甲,挽着发髻,不施脂粉的清爽一张脸蛋,犹如一泓秋涧,清澈到了心底。
他怦然心动。这久违的心动,让他不由自主加快了脚步,恨不得一步就到她的身边,好好和她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