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贤弟呀,终于把你盼来了!你说你怎么这么神秘,一个冬天都不见人影,为兄差点以为你冬眠了呢。”
萧风还没迈入大厅,大厅中便传出一个青年十分不满的抱怨声。
听到这大大咧咧的熟悉抱怨声,萧风嘴角不自觉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没好气道:“冬眠?我倒是挺乐意,不过若真这样,我便也不用想着醒来了。”
说着,他不慌不忙地往一旁挪了一步。
下一刻,只见一蓝色身影迅速自是萧风身边擦身而过,若是萧风刚才并未往一旁挪动,便恰好与那个身影撞个满怀。
这还未结束,但听‘扑通’一声,紧接着,门外传来一声十分凄厉的惨叫。再然后是......于逸施施然迈入大厅。
“于叔,你下手是不是有点狠了?”萧风似乎对此习以为常,只是有点担心地道。
刚才那叫声着实瘆人了些。
“没有,属下只是轻轻踢了一脚,最多就是伤个筋动个骨什么的,养几天也就没事了。”于逸很是恭敬地回答道。
“哦。”萧风闻言放下心来,点了点头,当真一点担心的意思也未再有了。
未过多时,屋外传来委屈至极的抱怨声,“贤弟呀,你躲什么?害为兄一不小心踩空,痛死我了。”
好嘛,不敢直面说于逸的不是,便将自己被一脚踢飞的黑锅直接踢给了萧风。
萧风撇了撇嘴,很是无语。
仅仅几个呼吸后,便见李云一瘸一拐地从外面走了进来,一脸的憋闷,敢怒不敢言。
萧风笑嘻嘻地看他,稚气的小脸堆满了调侃之色,一点同情心也没有地道:“劣习不改,活该。”
“你又不是女的,我俩大老爷们拥抱一下怎么了?”李云很是不甘地小声嘀咕。
“哦?”萧风挑了挑眉,一脸信你才有鬼的表情,一本正经道:“李兄的拥抱太热情,小弟无福消受。”
李云表情瞬间尴尬。
于逸的脸色却陡然沉了下来。一想起自己敬若神明的尊贵少爷被这个家伙动手动脚过,他就气得牙根痒痒。
萧风眼珠转了转,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要不......我俩打个赌,你若能碰到我一片衣角,我保证我再也不躲了,如何?”
李云喜形于色,虽然知道萧风武艺很厉害,但只是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能多厉害?自己还能赌输了?刚要点头,视线余光正好看到一旁的于逸脸色阴沉得快要滴下水来,他不由打了个寒颤,连连摇头拒绝“不赌不赌。”果然,这个小魔头又给自己下了套儿。他敢肯定,如果自己真答应了的话,自己的下场绝对比一顿胖揍还要来得凄惨。果然,最不能招惹的就是小孩儿了。
要说李云与萧风的缘分可以用‘不打不相识’来形容。当然,这绝对不是我们所想的两人相互掐架,而是单方面的......萧风吊打李云。
原因很好猜:李云手贱。
萧风自从离开皇城后,一直都是在游历。无论是结交好友还是遍赏人生百态,抑或是成立飘缈楼,都是在拓展视野,增长见闻的游历中顺手为之,与李云的相识亦是如此。
位于溪风中部的清平县以清平酒享誉溪风,是无数青年才俊呼朋引伴,把酒言欢的极好去处。李云虽身处边陲,作为大纨绔一个自然亦有不少志同道合之辈,故清平县也是去过几次的。
两年多前,李云曾在清平县与一位好友相约‘畅谈人生’,可惜那好友着实是不大靠谱了点,让李云等得黄花菜都凉了仍连影子都未出现。李云正是在等待期间遇到游历到此的萧风的。
萧风生得着实漂亮,五官精致得连女孩子们都自惭形愧,年纪又小,自然甚讨人喜欢。
但萧风气质飘渺,并不怎么惹人注意。即使真有人注意到了,也都是很有眼力劲的,见萧风气度不凡,当然不会轻易招惹。
可惜......李云是个例外,不但一点也没有眼力劲儿,而且还不知死活,闲着无聊便去逗弄萧风,神经大条地直接忽视了萧风的气度与如此气度涵养后的意义。
所谓不作死就不会死便是说的李云了。
这一逗弄不要紧,可真把萧风惹毛了。
萧风何许人也?年纪虽小,但只看他一人便网罗了天下英豪,就知其非寻常之人,又如何容忍得了他人之冒犯?若换了平时,有于逸在,像举止这般轻浮之人,连近萧风身边一丈内的机会都不会有。可惜好奇心甚重的萧风打发于逸去查清平酒的配方了。这也算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最后的结果不出人意料,李云虽未受皮肉之苦,被收拾得着实惨了些。被点了笑穴和哭穴,在大庭广众之下像傻子一样又哭又笑了近两个时辰,差点让李云成了个面瘫。也亏得萧风不喜血腥,否则按江湖恩怨处理,血溅三尺也是有可能的。
后续的故事情节也是很让人哭笑不得。
李云不仅脸皮厚,胆子也够肥,被萧风整了一顿后竟既没有害怕,更没有选择赶紧离开这个小祖宗,反而将好友之约撂到了一边,像跟屁虫似得跟定萧风了。
在李云的死缠烂打下,两人便成了好友。
之后,李云曾与萧风结伴数次游历,美其名曰:闯荡江湖。
李云的劣习便来自于此。
草原中的的篝火晚会向来热闹,稍微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也并不少见。
李云年纪虽大些,性子却与小孩子无异,至少萧风这样认为。所以李云的恶作剧亦并不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