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结结巴巴,你口吃了?”
林幕看了眼他,随手将单子丢过去,道:“喝什么自己点,我请客。”
“别,和哥出来,当然是小西买单了。”西瓜受宠若惊,连呼不敢道。
“草,能不能别一口一个小西,跟个伪娘似的,你就没个真名?”
“不是您让我改的嘛。”轻声嘟囔一句,他连忙道:“程须,我爸妈给起的名字。”
“程须,这才像个正常人的名字嘛。”
林幕点点头,伸出手道:“林幕,木子米斯特林,扬帆的扬,咱们也是不打不相识,现在有件事情,我想要问你,希望你能如实相告。”
“林先生有事,随便吩咐,就是上刀山下火海,小西…哦不,我程须也绝不皱下眉头。”
程须心中那个兴奋啊!在他看来,林幕告知他自己名讳,显然是关系再进一步的表现。
“没那么夸张。”林幕撇撇嘴,道:“我只问你一件事,知不知道凌绡绡这个女人……”
走出咖啡厅,已是晌午时分。滚滚热浪扑面而来,让人很不适应,但林幕周围的空间,却是微微冰凉,十分诡异。打着奥迪,沉思半晌,林幕回了躺小诊所,当再出来时,手中却已提了一个墨色包裹。
东城区,柴火酒家内,人声鼎沸,正所谓瘦死骆驼比马大,杠爷的声望虽不如前,但到底也他还是东城区的老大,今天是他康复出院的日子,所以摆出酒席,当然也有不少人前来捧场的了,除了他麾下的小头目和小弟们之外,杠爷还专门邀请了其他三区大佬前来,目的当然是为了稳定形势,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借外力除掉某些吃里扒外的白眼儿狼。
然而,就在形势一片大好,三个便宜占完的老大,纷纷做出了大家一至承诺,同气连枝,我们绝不会落井下石,趁人之危,云云之类的保证时,大厅的门,却砰的一声被人踹开。只见一个身着迷彩,头戴面罩的人,手提雪亮长刀,一步步的走了进来。
这个变故,让在场的近百号人同时一愣。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杠爷主办的宴会,上面还坐着三个地下大佬,居然有人在这个时候跑来捣乱,而且还是单枪匹马,他活的不耐烦了?毫不客气得说,这里一人一口唾沫,都能轻松淹死丫的,一点儿都不含糊。
“你特么谁啊!”
一个身材魁梧的光头,噌的站起身来,然而就在他话音还未曾落下时,雪亮的刀光便从眼前闪过,光头瞪大眼睛,捂住脖子,不知道咯咯的说了声什么,便颓然的摊到下去,殷红的鲜血很快便染脏了地毯。
“那天有你,所以,你必须得死!”
林幕低沉的声音于寂静的大厅中回荡,几秒后,也不知是谁大喝一声,“打死他!”
立刻,混战开始了,受到鲜血刺激的烂仔们,抄起桌椅板凳,向林幕涌去。近百人,黑压压的一片,单是那股冲锋的气势,换作一般人,早就吓尿了,即便是野兽也会吓得落荒而逃了,不过林幕的神色却未有任何变化。
刀如霜雪,眸若星芒,他的手很快,脚步很沉稳,身体很灵敏。烂仔们劈头盖脸打来的攻击,在贴近衣衫寸许时,便被无形气劲化解开来。而林幕一刀挥出,却总有一人,哀嚎倒地。从远处看去,他就像是一柄剑,一柄扫过稻草的锋利匕首,他所过之处,无人能挡。
鲜血不时飞溅在空中,时刻都有人痛苦地捂住手脚倒在地上,而有些人则被干脆利落的一击毙命,程须是个很有头脑的人,在他的手机中,储存着杠爷麾下所有打手的照片。所以,当林幕纵身跃上高台时,除了程须和钟鬼,那日追杀凌绡绡的十六个人,已经全部上了西天。
“冤有头债有主,我是来找杠爷麻烦的。所以,你们若不想死,便老实坐在这里,否则的……”林幕手腕一抖,刀上血滴破空而出,嗖地落在一个烂仔眼睛上,啪,手机掉在地上,烂仔捂住脸,凄厉惨嚎的蹲下身去,从他指缝间狂涌而出的鲜血看来,那只眼睛,显然是挂了。
三个大佬噤若寒蝉,同时将目光望向杠爷。
“你,你是谁?”杠爷吞了口唾沫,悄悄将手伸在桌下。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今天必须死。”
林幕吐出口浊气,冰冷的声音就仿佛从九幽地狱中传出。
“哼,我看死的人应该是你才对!”
杠爷爆喝一声,突然站起身来,他的手中已多出了把五四手枪。在内地虽然枪械的管制十分严格,但在黑市上,若花个大价钱,也是容易买到的。自从听到钟鬼被抓住后,他就预感到东城将乱,便托人弄来把手枪防身,却没想到今天竟还真的派上了用场。
“没用的。”
然而,面对黑洞洞的枪口,林幕眼神淡然摇摇头,道:“告诉我,你派谁杀了凌绡绡,便给你个痛快,否则身首异处,死无葬身之地。”
“呵,原来是那臭婊。子的余党。”
杠爷冷笑一声,突然扣动扳机。
砰!枪声响起。林幕脑袋一偏,子弹便落了空,将远处花灯打碎开来。
杠爷神色一怔,他当过几年兵,枪法虽不精湛,却也比普通人强很多啊,却没想到如此近的距离内,竟会脱掉把子。不过仅仅是一个愣神,他便镇定下来,再次冷笑开枪。
可这回林幕身子一扭,毫无意外地又将子弹躲了过去。
“怎么可能,我草!”杠爷慌了,当下连连扣动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