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肩而过时,陆群明显看到末日花看着自己尴尬的神色,露出了一抹戏谑的笑容。
陆群狠狠拍了拍自己的额头,脸颊火烧一样的烫。
陆群洗了个澡,把自己脏兮兮的衣服姑且冲洗了一下,挂在了阳台上。换上事前准备的纯黑色t恤和裤子,陆群拖着拖鞋,站在阳台上,轻轻擦着湿答答的头发默默注视着远方的夕阳和仿佛在微笑的彩虹。
“拍戏……算了,我搞不来的吧?”陆群嗤笑了一声,摇了摇头。
国内国外各种热播的青春偶像剧,好莱坞大片,他是真的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甚至,是厌恶。就算去电影院看那些根本不知道在说什么,为什么就哭了,为什么就和好,为什么就这辈子非她不可的电影,他的内心也产生不了一丝波动。
透过大荧幕,他只能看到背后那一群头上长着恶魔角的中年人围坐在一起,桀桀邪笑着沾着口水数大把大把的票子的模样。
但反过来讲,如果让陆群去参与拍摄真正的艺术作品,他也自认绝对做不到。他愿意为那些作品付出金钱,发自内心地去尊敬,但凭他一个毛头小子,让他去表演出那些老艺术家们的神髓?还是别开这种流浪狗都懒得笑的玩笑了。
那些带着“真物”的艺术家们,把整个人生都奉献给了艺术。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他陆群经历了什么?说白了就是个人生不太顺利的毛头小子罢了。
他觉得,演戏和写作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累积和经验是根源。假大空的理论说到头有什么用?根本没有一个真货。
艺术并没有一个标准,谁敢给它定一个标准?某个世界著名的评论家说是好的就一定是好的?拿各种奖项拿到手软就一定会受到所有人的喜爱?陆群没什么见识,但他至少不傻,也有自知之明。
他也许不懂艺术,但至少知道什么叫劣品。也知道一辈子无名却坚持了数十年的那些艺术家,没有一个人应该受到片面,不公平的批判。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因为没有天赋,没有机遇,所以一世无名。这有错吗?
只是一种生活态度罢了。
既然和生活妥协没错,那不妥协为什么就有错,就要受到排斥呢。
陆群无力地躺倒在床上,默默注视着木质天花板。
我拍不了什么戏。注定是这样。既不想妥协,又没有能力。
“我要是像右翼一样三观扭曲一点,这人生是不是会轻松很多呢……”
国内,肯定是有对演戏带着无限的热爱,付出着汗水,付出着青春的人们存在的。
他陆群,从生下来就没想过要当演员的家伙,不该在这条路上去和他们抢饭碗。
“出去租房子要钱……又不想全职工作……明天问问花姐能不能给自己点事做好了。只要能住在这个小地方,安静写,就够了……”
陆群环视着这个狭小却带着熟悉,温馨气息的房间,感觉心里暖融融的。
“改天买个仙人球放在书桌上就完美了。对了,还要买个小书架……魔山还没读完来着……”
陆群怀抱着枕头,嘴角抹着一丝笑容,慢慢陷入了梦乡。
上午9点。天空烈阳高照,万里无云。
末日花彻底换了一身衣服,白色的小背心,阿迪的浅黄色修身运动裤。翘着二郎腿,脚上穿着水蓝色的拖鞋,一晃一晃。但头上还是带着那个白色鸭舌帽。
末日花慢慢扭过头,明亮的眸子瞥了有些局促的陆群一眼,道:“给你点事做?当然,不做事凭什么让你留在这。”
陆群喜道:“那我做点什么好?”
“要么捏肩膀。”
陆群脸色惨白,正要求饶时,却听她慢慢又补上了一句话。
“要么,就拍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