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穿越重生>重生洪荒之我为光明神>第五十一章 皇天立派!

第五十一章皇天立派!

巫妖两族屠戮人族以求在即将来临的巫妖大战之中抢占上风,而圣人又为了自己的道通之争在一旁推波助澜;人族一时之间,死伤无数!但是巫妖两族的行为却是惹得洪荒的一尊大神,怒冲牛斗,杀机暗隐!正所谓是: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而这一尊大神的杀机更是凛凛生怖!~却是转生为人的号称神祖的光明神——玄光!

玄光因为逆天帮助后土脱劫而出,神道业位的一尊尊神出世,神道的气运大增之际;玄光也因为自己逆天行事受到惩罚——自贬入轮回,转世为人,大号——皇天!虽然自己的真灵蒙蔽但是天资聪慧,以幼稚稚龄登身为洪荒人族的酋长之位!

但是上天不佑善人啊!人族何其的无辜?居然就是因为自身的三魂七魄可以为巫族铸造魔幡对付妖族以及自身的精血的灵性可以铸造宝剑破开巫族的巫族真身而惨遭巫妖两族的屠戮,正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啊!

一时间,即使人族奋起反抗但是以皇天的修为也差一点丧生与妖族之手,幸好玄光入得轮回之际提前布好了的局;自己的黄道十二宫的黄金圣斗士及时赶到不仅救下自己的性命之余而且拿出玄光在轮回之前留下的金书神文,强行在金书神文的帮助之下醒悟自己的真灵!

有感于圣人的龌蹉的皇天不由地破口大骂。但是在天道的运转之际,却是顿悟前尘往事!而且自己的修为尚且没有用恢复,所以一时间皇天不由地暗自打定主意忍一时之气、以图后报日后再找巫妖两族的麻烦!但是没有想到的是与玄光仇深似海的东皇太一自以为自己的实力大增而玄光的实力在转世之后大减和现如今有得罪了女娲娘娘以及太上老子这两大圣人,一心妄想一雪前耻;不惜挑衅皇天!

而皇天大怒之际,凭借巫妖两族造下的杀业,以人族的万千的魂魄以及无数的人族精血为引;集合人族的不屈的信念,发动了自己在暗夜神的记忆之中留下的一道禁术——万魂血咒!

顿时之间,一时大意的东皇太一让皇天的万魂血咒发动功成;一时之间,巫妖两族的气运顿时被人族的无数的忠魂燃烧得气运大减;洪荒诸圣暗自震惊!

同时由于巫族没有元神的缘故,躲过了红莲业火焚身的一劫;但是妖族却没有这样的好运了,顿时之间,红莲业火加身,妖族死伤无数!巫妖两族稳固如山的气运顿时不断地下降!

东皇太一见状不由地暗自心责之际,同时把自己的手中的东皇钟猛然一敲,破去了人族的信念凝聚的束缚之力,挽救出仅余的数千位的大妖,但是眼看这几千的大妖也是受到了红莲业火的侵扰,看来以后他们自己的修为是没有可能精进一步了!但是同行的数万大妖却落得这样的光景,不由地东皇太一与玄光的新仇旧恨一起算,怒意暗生之际,一不小心,喔呵,东皇太一顿时走火入魔了!

要知道越是高强的修士的心中的心魔就越大,只是平日修士可以凭借自己强悍的实力加以镇压,不像是圣人可以把元神寄托与天道之上,自然有天道来为他们镇压外魔的入侵,但是面对强悍的天道之力,又会有哪一个邪魔会傻到前去招惹圣人哪?而且即使没有圣人的元神寄托与天道,邪魔也不太可能能把圣人奈何啊!毕竟除非是圣人自己找死,心神散涣让邪魔有机可以入侵!但是能够成圣的都是一些资质高绝之辈,又怎么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哪?当然并不排除那个傻逼他是自己找死的可能的呃!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玄光上一次轻易地战败了东皇太一而且让他输得莫名其妙的,这就让一向是心高气傲的东皇太一的心中生了芥蒂!而这一次却是由于自己的自身的失误,累得妖族的如此多的大妖丧生,虽然这一些不是妖族的主力部队,但是却是妖族的新英分子啊!换一句话说就是妖族的下一代的接班人、生力军啊!原本这一次他们认为是几位简单的一个任务乃是让他们出来见见市面而且让他们的手里沾染一些鲜血这样的话就可以避免他们日后与人对战的时候,自身的经念不足,畏首畏尾的。但是没有想到就是由于自身的一个失误却让妖族的新英几乎是死伤殆尽啊!看来妖族即使在日后的几万年之中妖族的新一代之中都会面临一种青黄不接的状态,毕竟一个真正的妖族的形成是多么的难啊!虽然妖族也可以用法术造出一些妖来,但是那些妖能够叫妖吗?那些只是妖族用来当炮灰的小角色,一个真正的大妖的形成的限制是多么的难啊!而且就是以现在洪荒的先天灵气的充沛也不可能真正的形成大量的妖族的;这可能就是天道对于他们这些先天种族的限制吧!毕竟谁叫妖族一出生就有那样天生可以吸纳天地之间的灵气的本领的啊!而且如果自己这一次不能打败巫族的话,就会必须得眼看自己的妖族就会因为这样而末落啊!玄光这个小儿居然把自己推上了绝路了啊!但是同时想到这儿,却是因为自己的一个小小的失误——一时间的轻敌居然让玄光那个可恶的小儿完成了那什么狗屁的什么万魂血咒!这个诅咒害得自己的妖族遭受这样的打击,东皇太一就在这样的不断地自责与忿恨之际,玄光就渐渐地成为了此时他心中的魔障;一时间,心神失守,顿时之间走火入魔!而且东皇太一的如果


状态提示:第五十一章 皇天立派!--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