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四天,傅平才真正下床,不知是不是在床上躺太久,还是体内蛇毒没有全部散尽,脸色还是很苍白,整个人精神状态很差。
看他这个样子,齐临严嘉也不好提什么时候回城的事,只能继续在这寨子里耗着。
虽然是不情不愿,但最后这几天,齐临也是硬着头皮,跟石璎璎一道出去采风。严嘉则留下来陪傅平。
时间住长了,严嘉也不好一直让村长一个五六十岁的老人家为他们做饭,只能自告奋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寨子里都是靠柴火做饭,等到严嘉做饭时,村长家恰好没了干柴,于是她拿了把柴刀按村长的指引,到屋后的小树林砍柴。
出门时,傅平恰好看到,便执意同她一起去,说是活动一下筋骨。严嘉推脱不了,只能和他一道去了。
屋后的小树林其实就是个小土包,因为是秋天,草木凋零不少,树枝也有许多干枯。严嘉虽然没干过这种农活,但砍柴这种事实在不是什么难事。
只是那些干了的荆棘,看着没什么杀伤力,却很容易刺手。严嘉理了一小堆柴火,手便不小心被刺了一下。
她轻呼一声,抬手去看,只见手指上面已经有一个血珠子。
傅平听到她的声音,走过来,蹙眉看了下状况,几乎不假思索地便低头吸去了她指头上的血。
虽然他动作坦荡,但严嘉还是有点尴尬:“一点小伤,没关系的。”
傅平将口中的血吐出来,眉头仍旧蹙着,目光中闪过一丝思索,片刻后笑着问:“你的血味道有点不一样。”
严嘉咦了一声,反应过来哈哈大笑:“难不成你喝过很多人的血么?血液的味道不都是一样的嘛?不过我是熊猫血,是不是味道会不一样。”
“你是熊猫血?”傅平似乎有点好奇。
“是啊!”严嘉点头,笑道,“因为这个原因,小时候我爸妈特别怕我出事,万一医院血库没跟我一样的血液可就惨了。大概十来岁的时候吧,我还真出了一次车祸,当时失血过多,医院血库也恰好没有我这种稀缺血,连医生都差点以为我死了。也亏得是命大,最后竟然救活了。”
“是吗?”傅平云淡风轻地笑了笑,“那还真是命挺大的。”
严嘉看了看手指头,只有一个小小的红印,并没有再出血,便理好地上的干柴,准备返回。
她刚刚拎起来,还未扛在肩膀上,只觉得手上一轻,傅平已经将干柴拿了过去:“我来吧!”
严嘉忙不迭道:“你身体还没完全恢复,我来我来。”
可她刚说完,已见傅平扛着一小捆柴,步履轻松地往小山坡下走去。
严嘉有点无奈地摊摊手,玩笑道:“这种事情应该让齐临来做才是,他浑身都是使不完的劲儿。”
傅平在前面摇摇头轻笑:“你不能总是欺负齐临啊。”
待到晚饭做完,大致是寻着炊烟味,齐临和石璎璎也从外面回来。
“哟,听准时的嘛?”严嘉见齐临窜进来灶房,笑着问。
齐临嗅了嗅鼻子:“真香,我老远闻到香味,就知道是你做的菜,所以赶紧跑回来了。”
“你是狗么?这都闻得出来。”
齐临也不在意她的人身攻击,只嘻嘻地自主地去摆放碗筷。
这顿饭大家似乎都吃得很开心,连傅平对严嘉的手艺都赞不绝口,弄得严嘉一时都有点飘飘然。
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傅平随口道:“我身体现在已经没事了,如果大家没意见,我们明天就起程回城吧。都怪我耽误了你们这么多天。”
石璎璎连忙道:“哪有的事,苗寨很漂亮,多待几天也很不错啊,就当度假。”
严嘉也点头:“是啊,就当度假,反正我和齐临也没什么重要的事。你确定明天出发,身体能负荷?”
傅平淡笑着点头:“我已经没事,主要是在床上躺太久有点虚,反倒是走动走动比较舒服。明天出发完全没有问题。”他顿了顿,又道,“总之这次很高兴认识你们,也很高兴能交道你们几个朋友。”
齐临难得地附和:“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只是说完顿了顿又认真道,“不过我还要想想,要不要和你做朋友。”
严嘉哭笑不得,从桌子踹了他一脚。
傅平石璎璎都已经了解他的性格,所以对他的这句话倒也不惊奇,只觉得好笑。
几人聊了一阵,见天色已晚,明天又准备赶路,便各自回房收拾早早休息。
大约是睡前多喝些水,睡到半夜,严嘉忽然被憋醒。起来摸着黑上完茅厕,正准备回房继续休息时,却遥遥看到院子里有一个人影穿过。
此时正临近月中,月色很好,以至于她很容易就认出了那身影是傅平。
“大半夜的傅平干什么去?”严嘉嘀咕一声,不由自主地跟上。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出声叫住他,反而是放轻脚步,蹑手蹑脚地不让他发现。
也许是因为傅平总是带着一丝神秘感,在这种时候出现,她不得不有些怀疑。
为了不让他发现,严嘉隔了傅平很远一段距离。在看到他走上那个她和齐临一起去过的山坡,她不得不疑惑地止住脚步。
她忽然想起齐临之前说过的,第一晚曾看到过山坡上那房子里有亮灯。
正有点忐忑不安时,那山坡上的房子,果然隐隐亮起了一丝光线。严嘉分不清那是烛光还是电筒的光芒。
想了想,她还是沿着那条人迹罕至的小道爬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