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一品仵作妃>059 酬神献指(3)
了某人。

最后还是没憋住,一张脸涨得通红。

“长……姐……”

一个字一个字断断续续的,若不细听,这从牙缝里挤出的字还真是听不清。

怜筝眼眸藏了笑意,“北县处于什么位置,你可清楚?”

十三沉默了一会儿,像是有些生气了,“这与猪有什么关系?”

“猪的种类有很多,大白猪、黑猪、花猪、家猪、野猪等。”怜筝神色不动,继续说:“从地域区分,有江海猪、两广小花猪、慎南小耳猪等等,北县养殖的是白梨猪。”

“白梨猪体大匀称肌肉发达,由于地理原因,生长发育较慢,所以繁殖性能一般,而这次的金猪虽然花色相近,但体态小上很多,且剖开后看色泽分辨瘦肉率相比白梨猪低,且嘴鼻细长,完全不是纯正的白梨猪,是杂交的品种。”

“所以,这肉包是林阿婆的摊子上买的吧?”只有林阿婆会在肉包里加点香菇。

怜筝瞧着十三点头,将最后一个肉包递过去,“林阿婆常常傍晚去东门的那屠户家买当日刚宰杀的剩猪肉,就算不是最新鲜的,至少也不是食了人的。”

话是怜筝说的,十三便信了,抓着那肉包就是一顿啃。

话才聊这么一会儿,下午小憩了片刻,林秋茴就已经得了消息来通知怜筝了。

怜筝和十三得了消息,赶去了县衙。

这次的金猪是宋家和欧阳家从领镇特意买进来的,足足花了小半袋银子,才将几头已死的金猪从领镇及时用快马装车冰冻了送了过来,一路上还有专人相护,避免金猪在半路腐坏。

一共进了五头猪,将其中最肥硕的那只选为了金猪。

怜筝刚进了县衙,就闻见了尸体的味道。

县衙大堂中央,四只金猪已由屠户全部剖尸,四个猪肚摆在一张红木桌上。

猪肚还尚未剖开,慕清河、萧北顾等人都在大堂等候。

等怜筝现了身,那原是站在最前头的阿立倒是不声不响地撩了幕帘走了。

话不多说,怜筝取了解剖刀,犹豫了片刻,戴上了风因特意备上的手套。

这手套如丝蝉般轻柔贴肤,能够不渗透水汽,触手生温,原比她做的那双要好上百倍。

十三瞧着怜筝眉眼的神情,心里长叹。

天底下的冰雪蚕丝那样少,主子倒是舍得拿来做成一双验尸用的手套。

四个猪肚剖开毫无难度,怜筝手快,不过尔尔就将胃里的东西都取了出来,只有三个猪肚里有内容物,而另外一只是空无一物。

三个猪肚里取出的内容物相近,也是类似的肉块。

“十三,去架口锅,下水煮了。”

慕清河一听,先是一愣,再吩咐下人去烧了锅水来。

几个人小忙活了片刻,东西很快就备了上来。

怜筝将所有的肉块里抽了一块,其余的全都放进锅里,血气被开水清洗干净,煮起来倒是肉汤的味道。

可是在场的人,只怕是日后对着肉汤都会有了阴影。

肉还在煮着,怜筝又让人去打了水,取清水将手中的那块肉稍稍洗净。

处理完手上的肉块,她转身去瞧那锅里的肉,朝十三扬眉,“锅勺。”

十三面色怪异,却又不得不拿,只好去衙门的厨房里取了来。

肉已煮熟,剔骨就方便了许多。

怜筝用锅勺搅和了两圈,再将所有的肉块捞出放在桌面上,用解剖刀一一剔除肉块,将骨头关节留了下来。

她从工具箱里拿了方才整理干净的骨头,花了小半柱香的时间,将所有的骨头,在桌面上拼凑出了两只人手手掌。

“手腕的腕骨有刀伤,从骨骼上的力道和切面来看,下刀之人力道不弱,两刀就斩断了手掌,而手指之间没有端口粗糙,纯粹是被猪分食啃咬的痕迹。”

不知是谁震惊地喊了一声:“猪会食人?”

怜筝抬眼瞧他,淡淡道:“猪是杂食动物,杂食动物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能够食用的食物种类多,既能吃植物也能吃动物,人肉也是肉,猪为什么不能吃?”

猪,为什么不能吃?

在场的人听了都为之一震,但是谁的嘴上都没敢说话。

“至于方才戴在那截手指上的东西,虽然略有腐蚀,但洗净之后确认是扳指。”

怜筝从十三递来的纸包里拿出一枚扳指,“从色泽来看,是普通的玉石,不值钱几文钱,这人想来不是富贵之人。”

怜筝去桌上将那块被抽出的肉块握在手里来回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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