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别叫我歌神>第1311章:《老司机带带我》

说实话,在谭伟奇上台之前,不论是现场的观众,还是看直播的网友们,都没想到谭伟奇会唱这首《寒鸦少年》。

毕竟这首歌和他的气质并不怎么搭。

谭伟奇第一次亮相,就是唱的维塔斯版本的《拉美莫尔的露琪亚》,而赢得了吟唱王子的称号。

而他给人的印象也正如这首歌。

高贵、古典,像是王子一样的气质。

从那之后,他在舞台上给人的感觉,就是高音、吟唱、高亢而优雅。

换句话说,一直以来,谭伟奇给人的感觉,就是在舞台上的时候,他是端着的。

他是克制、收敛的,情绪从来不会溢出来。

因为一直以来,和他合作的,都是大乐团,而他能够表演的位置,就只有指挥台旁边,那方寸之地。

但是《寒鸦少年》,是一首蓝调摇滚,燥、电音、极强的节奏重复。其大量的元素,都是之前的谭伟奇,从未在舞台上展现过的。

这首歌游走在慵懒、暴躁、不屑和骄傲之间,唱腔刺激直白,也绝对不是谭伟奇的风格。

如果说现场的歌手里,谁更适合这首歌的话。

估计是谷小白了。

因为谷小白只要站在舞台上,就像是撕开了自己,把一颗心袒露出来。

他可以高贵,可以高亢,也可以撕心裂肺,歇斯底里。

但这一次,谭伟奇却完全打破了这种印象。

或者说,葛莉雅和颜学信,重新塑造了谭伟奇在舞台上的气场。

正把谭伟奇,从古典音乐的藩篱里撕扯出来。

看着谭伟奇拖着巨大的低音提琴,在舞台上踱步。

收敛了自己多年训练的美声唱腔,露出了自己的本嗓,近乎在舞台上咆哮时,舞台下的顾问团们,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这是谭伟奇?

我去,什么叫好歌手!

好歌手,就是不管他唱什么歌,都好听!

谭伟奇的资本,真的是太雄厚了。他的声音,就是他最有力的武器。

在他之前,能够让人有“这家伙是怪物吗”的感觉的,恐怕就只有一个谷小白了。

舞台下,托卡夫斯基也目瞪口呆。

说实话,他给谭伟奇安排的那个版本,并不是这样的。

不过不论是葛莉雅还是颜学信,都不赞同他的那个版本。

后来就不知道怎么着,就变成了这样子了。

现在的谭伟奇,让他感到格外陌生。

颠覆了他多年古典音乐、古典歌剧训练出来的审美观和本能。

他甚至不知道,谭伟奇竟然可以这么唱歌。

舞台上的谭伟奇,时而慵懒,时而霸气,时而杀气凛然。

他踱步、拨动大提琴的琴弦,像是王者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这是一场diss赛,第二个上场的那组,真的是互相diss了一番,就像是说唱歌手们唱用的那样。

但是谭伟奇并没有那么做。

他没有指名道姓,没有含沙射影,这首歌diss的也并不是那么明显。

但是对他这种实力的人来说,要指名道姓的diss吗?

这种感觉,就像是天子震怒,众生惶恐!

特别是他在唱到:“傻瓜、傻瓜、傻瓜”时,那睥睨天下的霸气,让人觉得这无情的嘲笑,简直让人无地自容。

“我去,这谁压得住啊!”

“这个得小白上才能压得住吧。”

“猛男队是不是要危险了?”

一首唱完,谭伟奇按住了自己的大提琴,鞠躬。

只有这个优雅的鞠躬,才让大家回忆起来,他之前在舞台上的台风。

“好!”

“嗷嗷嗷嗷嗷嗷嗷!谭伟奇!”

“专业踢馆,战无不胜!”

谭伟奇、颜学信和葛莉雅,也都有自己的粉丝,这会儿,他们的粉丝在现场,在弹幕上,尽情发泄着自己的兴奋和颤栗。

对校歌赛的粉丝们来说,最大的惊喜就是如此。

这场不以商业为目的,不让任何人呆在舒适区的比赛,会逼迫出每一个人的潜力,让他们展现不同的自己。

永远都不知道,下一场比赛谁会占上c位。

“这才是校歌赛啊!”

“我喜欢的那个校歌赛回来了!”

“上半场的时候,那算什么玩意儿啊!”

“果然遇强则强!收拢盟友,率领着无敌的大军,围攻小白大魔王吧,王子殿下!”

听着舞台下的欢呼,谭伟奇转身看向了颜学信和葛莉雅,都能看到各自眼中的欣喜。

这场表演,他们的表现比想象中的还好!

每个人的表现,都无懈可击,比之前每一次的排练都好。

果然,三个人都是比赛型的选手!

然后三个人,一起站到了舞台前,再次对舞台下鞠躬,站起来的时候,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指向的正是接下来“壮壮的绝世猛男队”即将上台的地方。

“嗷嗷嗷嗷嗷,火药味上来了!”

“壮壮的绝世猛男队,请登场吧!”

三个人退场,舞台还没完全暗下去,王海侠和鲁可,已经一人拎着一只高音喇叭上台了。

看到俩人拎着高音喇叭,大家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

要搞事!

他们要搞事!

果然,王海侠和鲁可对望一眼,王海侠把高音喇叭放在了嘴边。

下一秒,神曲响起。

“老司机带带我我要上昆明啊!”

这一句一出,舞台下的大家:“……”

什么鬼!

果然有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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