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是平凡人平淡地生活。苦哈哈为了省那一些灯油费早早的抱着自家那粗糙枯燥地婆娘入睡。
纸醉金迷流连忘返地却是有钱有势人的生活。美丽妖娆地女子可以今天睡一个明天换一个。
范思文堂堂太尉之子,用不着去青楼学人留诗才能让美人相依。那是些穷的只剩下才地皮囊才喜欢做的事。而他,不只是有才,还有权,财。
青楼地那些假装清高所谓卖艺不卖身地货色不入他的眼。他想要地女子,一定是一个干净的,干净地连手都没被别人摸过手地芳华女子。
他自然是不会出入青楼地。
一袭锦衣睡袍地他袒胸站扶栏,望着清明河上几番大船而设地青楼沉默不语。他的床榻之上,隐约可见地便是一个金发少女,金丝蚕被轻轻遮住玲珑身材,露出香肩在昏黄灯火之下仿佛有一层淡淡地光芒,竟然显得圣洁无比。
一名脸上略带酒色微醉衣衫不整地青年男子手提着一虎子酒,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他转头斜视了一眼屋里地那名女子,一声轻笑之后慢慢地走到了范思文的面前。
能与范思文混到一起还能在这邻近清明河最高楼上的主,身份地位当然不会是一般。此人便是殿前指挥司马广之子,马壬恃。
马壬恃的祖父马年庚年长程立本六岁。曾与之并肩作战过,为景国的建立奉献了一生,军旅生涯时不知为先皇挡过多少刀枪。去世之后被追封为忠国大将军,世袭罔替。
马壬恃是马广最小的一个儿子,也是一个花花公子,都城地一大混世魔王。
按理说想范思文这种文质彬彬气质非凡地人与这种混世魔王混不到一起,可偏偏他们曾有同窗情谊。
马壬恃凭借着家族的势力在都城之中掌握着不股不小的地下势力。这其中就包括奴隶买卖,这奴隶中自然是有女人。燕环肥瘦,高矮,异族女子,也就只有他能搞到。
马壬恃喝了一口酒,手肘靠栏。
一股酒气让旁边地范思文略微皱了下眉头,转头望了他一眼,却是没有挪动脚步。
“征途行色惨风烟,祖帐离声咽管弦。翠黛不须留五马,皇恩只许住三年。绿藤阴下铺歌席,红藕花中泊妓船。处处回头尽堪恋,就中难别是湖边。”一看就是被酒色掏空身子地马壬恃慢吞吞地念出这首,道:“记得当初我们三个偷跑出来追着这些船偷跑上去被抓住的事嘛?回去之后,我的腚可是挨了好大一顿揍,害的我三天都下不了船。”
马壬恃说完想起儿时荒唐的情景,不由的大笑起来。他觉得范思文也该笑,歪着头望着他的时候却发现脸上地神情很淡漠,像是三个人中不是他也跟他没有什么关系。马壬恃摸了摸鼻子,他忘记了。自从那件事情以后,范思文自那事之后不到一个月,便被选入鹅湖书院入学。从此一去便是十二年。
人是没回来,范思文地才情却是从千里之外地青州传到了都城,如雷贯耳。回来之后第一眼陌生和他身上所散发出阴冷地气息甚至让自己都变得害怕。
回到都城之后,他参与了范思文设计的一件事,就是助他夺取了觊觎已久的虎牙帮地地盘。让虎牙帮后台妥协地,自然是阴狠地让人不寒而栗地手段。想起那个小妾被刀片一寸寸割破鲜血淋漓地场景便不由的让他胃部感到一阵抽搐。
只有马壬恃才知道,那面上和熙地笑容底下有着比他还更深地虚伪毒辣。
“你瞧瞧……”马壬恃对于范思文地冷漠毫不在乎,拿酒的酒壶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清明河上那几条船,继续说道:“那条三层地是这条河上最大最好的一条船,没三年地大考总有落榜的士子跑去破罐子破摔,也有一些榜上有名地虚伪君子大肆买醉庆祝那可怜地名字和将被分去西垂荒野之地的市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