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里装着沉甸甸的财富,她不能免俗地觉得应当享受,所以雇了牛车。倒卖货物得来的金钱似乎与耕种换来的金钱不同些,挥霍起来令人爽快。她事无巨细地体会着这做俗人的感觉,偶尔为那一两只贝币就能轻松换来的快乐感到惊喜。
牛车颠簸着驶进城门,莺奴半睡半醒地靠在竹筐上,狐狸则安逸地躲在她的獐子皮囊里。她与狐狸已养成十分亲昵的关系,平时除了放它去屎尿,莺奴很少令它离开自己。
这时候距离狐奴的肉身下葬已经过去了四十余日,眼前这只白狐狸却还没有要消散的迹象。莺奴看着它时也有些疑惑,狐奴的法术究竟是怎么做到这个地步的,怎会连自身都已消逝,而所创作的幻象却还持续不散呢,难道这幻象可以像留在纸上的字和画一样流传下去吗?
车夫在都城的宫门外停了下来。羊苴咩城是南诏的新都,距离旧都太和城不远。数年前南诏与吐蕃联合举兵攻打剑南道,德宗皇帝出兵大败南诏军,将其逼进绝路,在悬崖饿死摔死的蛮兵就有七八万;当年蚀月教的弟子们也由当时的副阁主、后来的蚀月教主黄楼领队参与过抗敌,这杀敌的盛况,如今还有许多弟子记得起来。南诏惨败之后,南诏王异牟寻受到唐朝和吐蕃两面压制,不得不另寻国都,因此迁宫羊苴咩城。
莺奴抱着狐狸和最后的几件毛皮下了车。春日降临,羊苴咩城万象更新,除了穿绸缎细布的白蛮贵族,也能看见爱穿皮衣的磨些乌蛮,服装都千奇百怪;南诏本来就是六蛮之国,很有万族安居的风情,因此莺奴穿着河蛮的衣裳、竖着四不像的发髻,披着古怪的裘皮,既不像南诏人,也不像吐蕃人,更不像汉人;这副模样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竟然也没人觉得奇怪。
她很喜欢这缤纷之国,把狐狸抱在怀中,沿着街道走走停停,看市坊里的新奇事物。来到羊苴咩城,她别的什么也不用管,身上的钱已经够她找一家舒适的馆舍、吃上半个月的丰盛饭食。更不用说她身上还背着一条虎皮,这在首都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因为南诏宫廷推崇虎皮,军功卓荦的将士才有权利穿戴,过不多久就会有人主动来收购莺奴身上这批货物的。
莺奴走在街上,拿起摊上的玩意左看右看,摊主们对她也十分友善,发觉她不怎么会说白语时,特意拿起货物来比划着给她解释。她在此因而蹉跎了快有半个时辰,还要去逛下家时,怀中的狐狸忽然呜呜叫起来。她猛然惊觉,以为狐狸是在催她上路,才要安抚它几句,却发现狐狸并不是急着离开集市,而是在人群里嗅到了什么气味。
她朝着狐狸指示的方向看去,见街道边围着三圈蛮人,虽然还是初春清凉,不少人都赤脚光膀,挤在一起热火朝天地围观着什么。莺奴本不想钻进这样一群赤膊的男子里看热闹,但狐狸叫个不停,她也只能走去看看。
狐狸挣扎着要从皮袋里跳出来,莺奴更加不安,不知道那群人中间究竟围着什么东西,使得狐狸如此兴奋;这群男子其实都在高喊呼号,但莺奴不通白语,听了他们浪潮一般的呼声,只是更添一分不安。。她按住狐狸的脑袋,不肯让它过于骚动,一面用力向着密不透风的人群里面挤去。观众热情专注之至,连莺奴这样窈窕的小娘子挤到前面去,他们都嫌她占了位置,竟然要将她推走;幸而莺奴力大无穷,竟是让她强行穿了过去。
莺奴忍着人群散发的臭味,沾了一身的汗液,总算看清楚那圈子里围着的到底是什么——人群当中是六条狗崽,大约只有半岁大小,吭吭恶吼,扭打在一起。这群狗儿打得很凶,一个个几乎是想把彼此咬死的气势,看得莺奴心中抽搐。
难道这近百名蛮子挤在一处,只是为了看狗打架么?她不解,抬起头来看了一圈围观者的眼神,发觉其目光并非看热闹的目光;那目光中带着更多的急切和愤怒,像是巴不得扑到狗堆里去。
莺奴猜得到这是什么眼神。
那是赌徒的眼神。
她马上就明白了这是场什么游戏,六条狗崽是他们下注的对象,小狗儿都是受过训练、专门用来斗犬的;别看都还幼稚,那要将彼此往死里咬的气势却是真的,这一场赌博下来,六只小狗里只能活下一只。
莺奴忽然为一种强烈的讽刺和暗示吓得呆住了。头脑中原本还有些模糊的猜想,此刻因为这种怪异的巧合而立刻变得清晰起来。她也是一只狗崽,狐奴也是一只狗崽,现在羊苴咩城大街上的这场斗犬,就是四年前昆仑山上的那场吃象之战。
或许狐狸是因为嗅到狗的气味而暴躁,但弄明白这里的情景之后,她更愿意相信狐狸是为了让她来看这场吃象之战才叫唤起来的。她无声地低下头去摸了摸狐狸的吻,在心中反复说着:“我明白了,狐奴,我已经明白你的意思。”这样想着的时候,她的心已经狠狠地揪起,几乎落下泪来。
斗场中的狗互相撕咬,马上就咬死了两只,人群里同时发出欢呼和哀叹。被咬死的狗就那样躺在地上,没有人上去将其拖走,任凭它们的对手在其尸体上继续厮杀,将咬下的血肉和毛甩得到处都是。
围观的人们似乎对这混乱而残酷的画面无动于衷,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余下的四员猛将。方才下注败了的,此刻已经有人走去重新下注,挤到庄主面前,朝他手里塞了几枚贝壳,换来两三个筹码。庄主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