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池屿,天生有病,从来都没有人肯和我一起玩儿。
哼。
这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不稀罕。
本来以为,我这辈子会只是一个人,直到七岁那年,一个烦人精闯了进来。
烦人精是我的新邻居。
她总扎着两根小辫子,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还说什么喜欢我,要和我当朋友。
呵呵。
别以为我不知道,到了最后她还不是要和那群人一样,知道我有病,就跟看到怪物一样跑掉。
被骗这么多次,我再也不会上当了。
但这一次的烦人精好像怎么也甩不掉,吃饭跟着,写作业跟着,只要一有空就在家里赖着。
或许,她和别人不一样?
不可能的。
这都是假象!
到最后还是会离开,只留下他一个人。
我就只好一直不理她,偶尔发一发小脾气,希望她可以被气跑。
可是,依然没有。
直到一次意外,我的心脏病复发,是她救了我的命。
其实从小到大,这种情况已经经历过很多次。
每次我都已经觉得,要彻底结束了,可还是能熬回来,这回也是一样。
可这一次,当我醒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那只小傻瓜。
她趴在床头,我一动,就和受到惊吓一样的抬起眼。
受到惊吓的小兔子懵懵的,看起来很好玩。
“你不怕我?”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鼓起勇气。
“不怕呀。”小兔子呆萌的眨了眨眼睛:“你这么好看,为什么要怕呀?”
“我会死的。”我说死是长睡不起,她居然还想一起睡!
真是只蠢兔子。
这种智商,肯定没人愿意陪她玩。
那我就勉为其难的当他的玩伴吧qaq。
于是我的身后跟了一只狗腿兔子,蠢兔子虽然蠢,却很听话很乖,还经常尝试照顾我。
我这种男子汉,像是需要被照顾的吗?
一年年过去。
兔子都没走。
我依然不想和其他人接触,兔子身边却围了不少男生。
不开心。
我本来以为,这只是占有欲作祟而已,直到后来才发现有一种东西叫做喜欢。
我喜欢兔子。
不是朋友对朋友的喜欢,而是男女之间的喜欢。
起初我还想控制自己,可能帮男生居然一次比一次过分,还当着我的面告白,甚至让我递情书。
做梦。
兔子才不会要你们。
可是,兔子好像真的有了喜欢的人,还在学校里面眉来眼去的。
这不可以。
于是我动手铲掉了第一个情敌。
又过了很久很久,我终于鼓起了告白的勇气,老天却送给我一个神奇的超能力。
我能听见别人心里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