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天性和情感决定了他在某个特定环境中的行为;种种可明确理解的情感大多基于欢乐与痛苦,同时也构架于种种来龙去脉均无比清晰的事物之上。而当他接触到自己无法理解的事物——早年间世上充斥着这种东西——形态各异的拟人,天马行空的演绎,与崇高无上的敬畏之意往往便会由此发展而出,恰如这个在当时思维简单贫乏,且经历有限的年轻种群所做的一般。未知即是不可预测,而对我们的原始人祖先来说也便是值得敬畏的全能之源,恩赐与灾祸会以神秘且超乎想象的原因从中而来,降临在人类身上。因此,它们显然属于某个完全不可知晓的存在,我们也绝对与它毫无关联。梦境这一现象帮助了幻想世界或精神世界这一概念的发展,而总的来说,人类文明初期那野蛮残酷的生存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也导致了对超自然的依赖,毋庸置疑,人类遗传的精髓同样也早已被各种宗教与迷信所浸透。作为无可争议的科学事实,这种宗教与迷信的浸染,考虑到潜意识思维与生物本能之间的联系,对人类的影响也是永久性的。虽然人类认知里的未知领域在数千年间不断缩小,外太空仍然笼罩着几近无穷的秘密,同时,无论某些曾经神秘的事物现已如何为人熟知,神秘感的强大冗余依旧附于其上。况且,在我们的神经组织中也仍尚存着对旧时本能的生理依赖,即使是将表意识中的好奇性完全抹杀,这一部分仍会在潜意识中不由自主地发挥效应,产生影响。
正因我们对痛苦与死亡威胁的记忆比欢愉更为长久清晰,也因为我们自古以来便将来源未知的恩赐形式化,并以宗教仪式保存至今,所以这些更为长久清晰的记忆便与宇宙之谜中偏向黑暗与邪恶的部分一道成为了民间超自然传说中的主角。危险与未知联系紧密,这种对待超自然的趋势也自然而然地被这一事实所支持,于是任何未知的世界也因此成为了邪恶与危险丛生的世界。当好奇随后无可避免地萌生在这邪恶与恐惧的土壤中时,与之而来的便是一种混合了敏锐的情感与丰富的想象力的聚合体,而这种聚合体无疑将与人类共生共灭。孩童总是会畏惧黑暗,而对滞留在心智中的本能冲动敏感的人则会无一例外地对那些隐蔽无形的神秘世界敬畏有加——无论它们是在遥远深空中悸动着怪异生命的星球,还是地球上那些只有逝者和狂人才能窥见的黑暗角落。
以此为基础,表达对宏广之恐惧[注]的文学创作的存在则显而易见。作为文学体裁,它们自古便已存在,今后也将继续存在;而那些时不时驱使一些作家在个别的作品里加入这些元素,那些迫切希望将萦绕在脑海里的某些虚无缥缈的形体倾泻于纸上的冲动则更是体现了它顽强的生命力。狄更斯便是因此作出了数篇恐怖故事;布朗宁则由此写出了那可怖的诗篇《罗兰少爷》;赫尔姆斯博士那微妙的小说《艾尔西.维奈尔》;亨利.詹姆斯和他的《扭转的螺钉》;f.马理昂.克劳福德的《上层铺位》与其他几篇故事;社会工作者夏洛特.佩金斯女士的《黄色墙纸》;而即使作品一贯幽默的w.w.杰可布斯也曾受其感召撰写了如《猴爪》般耸人听闻的故事。
不过,种围绕着恐惧的文学作品须不可与另一种看似相同,但表达的思想却大相径庭的体裁所混淆——那些仅触及恐惧的毛皮的作品,多数以庸俗的血腥暴力使读者感到恐惧。诚然,正如正统的、异想天开的、甚至稍带幽默的鬼怪故事一般,即使因形式主义作祟,或是作者特意加入幽默将本应是主题的病态不自然感完全淡化,它们在读者心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并深受喜爱。但它们绝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的广义恐怖,而真正的怪奇作品也不只是关于秘密谋杀案、血肉模糊的尸骨、或者带着枷锁、蒙着白布的鬼魂之类循规蹈矩的传统作品:一种无法解释、源自人类理解之外的未知恐惧必须存在于故事之中,并以此创造出使人屏气凝息的恐怖气氛。而其中也必须具备严肃且充满恶兆的暗示,并以此不断触碰人类思维中最为可怖的构想——即违背并打破一切自然之规则。它们之所以能令人感到邪恶异常,全因为这些自然规律便是人类对来自混乱与深不可测之星空中的邪魔唯一的防线。
——《文学中的超自然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