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穿越重生>重生之羽夕>第十一章 初见黄梓毅
也绝对不会去问。几个人约好下午四点半南门见,就各自去上学了。

因为要参加方倩倩的生日聚会,孟羽夕中午吃完饭,在图书馆看了会书,就直接回了宿舍。

她先从杨莉新寄来的衣服里,选了件奶黄色的针织大麻花休闲及膝长毛衣。配了条紧腿的浅蓝色牛仔裤,脚上就穿了那双蓝色细纹阿迪达斯的旅游鞋。

随后又打开抽屉,在首饰盒里选了对银质镶小东珠的吊坠耳环,手上戴了曹泽熙当年送的珍珠手链。

本来这条手链是吴玫在戴,后来吴玫有了金的,就把这个下放给孟羽夕了。

在孟羽夕心里,去参加人家的聚会,打理好自己是最基本的礼貌,所以就加了这么两样不上不下的首饰。

最后把马尾放下来,从齐耳处先用皮筋扎了一束头发。再戴了一个仿珍珠的宣蝶顶卡,剩下的头发都柔顺的批在肩后。

对着镜子一照,一个文文气气的秀美大学生新鲜出炉了。

接下来孟羽夕只是在洗干净的脸上。稍微的打了一层薄薄的粉底,再用大粉刷轻扫了层定妆粉,用眉笔简单的修描了下眉形,然后在小嘴上涂了一点透明的保护唇膏,就宣布大功告成了。

青春本身就是一种美。就算不化妆,孟羽夕对现在的自己也满意的很,不过好歹是大学第一次参加聚会,还是认真点吧。

孟羽夕收拾完一看时间,已经是快四点了,她拿上放在床边的牛仔短款齐腰外套。和一个白色可以斜跨的牛皮小包,里面装了呼机,钥匙和钱。这就锁门出发了。

慢慢悠悠的走到学校南门,钟毓珊和罗红两人已经在了,只不过两人谁都不理谁,都站那里干等。

这俩人大概都是中午吃完饭,就回宿舍换的衣服。

钟毓珊穿了件黑色毛衣。外面套了件黑呢子长外套。底下穿的是黑色的西裤,脚上穿了双三分高的黑色皮鞋。这位今天玩的是神秘黑。

不过还别说。就钟毓珊那高挑健美的身材,健康红润的肤色,穿着这一身黑色,还真是特有味道。

反观罗红,里面是件紫色的翻领毛衣,配了件白色的粗呢子短外套,底下穿了条黑色的微喇长裤,五分跟的白色皮鞋,长发斜着用一个紫底白点的布条束在右边,顺势搭在胸前。

这位走的是职业范,除了明显紧张的秀气小脸,也算是打扮的不错,明显是用了心思的。

孟羽夕走过去和俩人打了招呼,分别获得了钟毓珊一个真心赞叹的拥抱,和罗红闪着嫉妒的小眼神。

三个人站着不大一会,一辆大红色的兰博基尼就停在了她们眼前。

果然从前门下来的美女不是方倩倩是谁?今天的寿星穿了一套香奈儿的纯白色女士西装,脚蹬八分高的白色同品牌尖头皮鞋,一头长发做成大卷随意的披着。

果真是摩登时尚的代言人,浑身上下都透着时髦这两字。

从驾驶座出来的,是一位身穿黑色休闲西装的帅哥,整个人一米八的个头,剃了个板寸,腰板挺得笔直,一双鳄鱼黑皮鞋擦得锃亮。

孟羽夕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起上辈子看到的,一些无聊男士在鞋上放镜子偷看女人内裤的冷笑话。

突然就给笑了。那位帅哥听见笑声,马上退后了几步,在车窗玻璃上看了看自己的形象,是否有什么不妥。

这下连钟毓珊都忍不住笑了。方倩倩连忙给大家作介绍:“这是我男朋友黄梓毅,在中央财经大学经济系,今年大四。梓毅,这是我宿舍的好朋友,孟羽夕,钟毓珊还有罗红。”

大家都互相笑着打了招呼,孟羽夕三人就坐在了后面,上辈子孟羽夕也没有坐过这么高档的跑车,她先感受了一下高档车的滋味,然后马上说:“黄学长,麻烦你一会开慢点,我怕你开快了我会晕车,你的车这么高档,我有点不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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