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一句,因为蔡京废免役法最狠最迅速,司马光赏识有加。为了和平与大国气度,把熙宁,元丰年间通过战争好不容易收回的地盘拱手还给西夏。。。这真的是一个史学大宗师做出来的事吗?他的水平如何,相信每个懂得基本逻辑思维的人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说他是史学大师吧。所编着的资治通鉴被称为史学双壁之一,光照千古。说是正人君子吧。个人道德无污点,不像韩、文、吕等其他反对者,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并非为家族私利。说是真御史吧。能当的上这个称号的,北宋只有他和包拯。说是北宋末年党争的挑起者吧,真正应该取代章惇、蔡确、吕惠卿进入奸臣传的人。被迫修书十五年,在上台为相后,开始无底线的反攻倒算:尽废新法,远窜新党,还地西夏,复审阿云案……种种事件完全不考虑国家得失,完全是为了反对而反对。能理解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就可以知道司马光的厉害了。但是另一方面。。。因为脑子不够用的人太多,我简单介绍一下王安石变法是怎么盘剥穷人的。以免役法为例。役大概可以分为差役和力役,差役就是帮衙门干活,比如征粮、运粮等涉及钱粮的事情;因为涉及钱粮,所以需要服差役的人有一定经济实力,便于赔付。比如说,张三家有100贯的家产,朝廷派张三运输价值60贯的粮食去某地,张三中途粮食丢了,没问题,用张三家的家产赔就好了。所以差役天然就不会让穷鬼去服,因为穷鬼赔不起,也没有人力物力去组织、穷鬼服的是力役,所以力役就是说你是穷鬼,你没钱,没关系,有膀子力气就行,修桥铺路挖沟,就算你一个劳力。那怎么样区分穷人和富人呢?按照户等区分,一共分为五等,一二三等户算上户,服差役;四五等户算下户不服差役力役。王安石的免役法针对的是差役,他把服役变成交钱,你们不想服差役可以,交钱吧,衙门拿着钱雇人干活;这本来算得上好事,但是王安石免役法针对的不仅仅一二三等户,他把收费范围扩大到了四五等户。王安石变法下,四五等户需要为他们从来不需要服的差役交钱,而他们本身需要服的力役并不因为缴纳了免役宽剩钱而免除,因为本来免除的就是差役。这样一来,免役法对于最穷的四五等户来说就等于一种新税。”
“那。。。司马光上台之后,难道将其改变了吗?”
“那是自然。。。”荆扉说:“司马光执政后并没有完全恢复差役法,而是变通为:四五等户不再缴纳免役钱,因为名义上恢复差役法了嘛。一二三等户如果不想服差役,还是可以交钱让衙门雇人去干活。司马光这么处理难道不比王安石一刀切强?为什么就连苏轼都反对司马光废除免役法?这是因为免役法确实能搞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