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力和托勒什都是一愣,问道:“什么选择?”
敕勒王笑了笑:“杀了我。”
切力和托勒什何曾听过如此惊世骇俗之语?都是心中一惊,陷入了沉思。良久,两人对望一眼,敕勒王看他们的眼神仿佛达成了共识。
托勒什笑道:“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们不能。这就像王子殿下要杀了我们一样,不是我们荒奴军人怠!
“哦?此话怎讲?”
切力的神色变得严肃:“这么做毫无荣誉可言。”
敕勒王一愣,大笑起来:“哈哈哈哈,荣誉?哈哈哈哈,荣誉!你们竟然是为了荣誉?”
两人的神色都仿佛受到了冒犯,敕勒王收住笑容,突然觉得自己今日之前的人生索然无味。不是因为不够舒坦,不是郁郁不得志,只是因为自己之前多少年坚持的,竟然被两个军士轻而易举推翻。
敕勒王有些闷闷不乐:“荣誉算的了什么?你们竟然宁愿去死?”
两人的神色又经过诧异最终变为了鄙夷,敕勒王心中有些恼火,自己乃是荒奴王子,他们两个算什么东西?可是接下来托勒什的话让敕勒王的恼火彻底消失了:“荣誉算什么?荣誉本就是让人值得为之去死的东西。可是要是让我说荣誉是个什么东西,我说不清,毕竟他不能吃不能穿,连形状颜色都没有。”
托勒什的声音突然变得激昂且愤怒:“可是,荣誉不是不存在的。它是荒奴人祖祖辈辈在草原上驰骋之时与天抗争的不屈,是军人战至最后一刻不死不休的坚韧,是整个荒奴人的精神脊梁,若没了它,荒奴便不存在了。”
敕勒王愣在当场,他的脑海里不合时宜得浮现出一句宋话来:“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看敕勒王陷入沉默之中,托勒什的声音之中更多了几分鄙夷:“我发现我方才说错了,荣誉是有形状了颜色的。荣誉的形状是心脏的形状,荣誉的颜色是热血的颜色,荣誉便是我们荒奴人胸口跳动着的一颗热血、坚韧、永不服输的心。很遗憾,王子殿下,你没有。”
敕勒王苦笑起来,他终于明白了自己一直看不起的荣誉是什么东西。这种东西仿佛有无上的魔力,让怯懦的人奋不顾死,让卑微的人光芒万丈。不,荣誉之下无卑微之士。
所以托勒什只是一介小小军士,却敢鄙夷训斥自己,哪怕自己可能要杀了他。敕勒王有些呆滞,他今天接触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而这些大震撼都仅仅是出自一些普通军士之口。
敕勒王略感迷茫,轻声说道:“这些话从未有人向我提起过。”
托勒什一愣,看敕勒王不似作伪,心中怒火也去了一半,皱眉道:“不用人提起,看着附近的人,自然渐渐便会了。而且,王子殿下对荣誉的重视,应当比我们高才对……”
肩膀的麻木感开始席卷全身,敕勒王再也感觉不到疼痛了,心中惊诧,难不成自己恢复速度如此之快,竟然要伤愈了?敕勒王忽的一下站了起来,切力和托勒什眨了眨眼,看敕勒王要如何。
敕勒王笑道:“我突然想起来,父王和大哥向我说过的话。我有些懂了,我比他们差在哪里。”
托勒什神色一黯,声音有些低沉:“阿尔斯楞王子天生王者,王子殿下与阿尔斯楞王子也相去不远了,在军事才能上甚至已经超越了他,不必妄自菲薄。”
敕勒王眼前一亮:“你认识我大哥?”
托勒什脸上浮现出痛苦的神色:“十余年前,还是新兵的我曾跟着阿尔斯楞王子南下。阿尔斯楞王子死在我的身边,大宋刺客出现得太快,阿尔斯楞王子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
敕勒王沉吟片刻,开口说道:“赫连格说,大哥常怀妇人之仁,轻而无备,才会被刺客所杀,非英雄也。”
“赫连格?”托勒什并未反应过来。
“对,记事总官赫连格,我们荒奴向大宋学习的,记录我们荒奴自己事情的人,为人最是公正。”
托勒什嗤之以鼻:“向大宋学什么不好,非要学弄笔杆子。”说到这里,托勒什用拳头捶了捶胸口,沉声说道,“咱们荒奴不需要那劳什子记事总官,咱们荒奴的英雄事迹,全都在所有荒奴人的心里。父亲会说给儿子,儿子会说给孙子,英雄永远是在心里,而不是在一堆破旧的废纸上。”
敕勒王莞尔:“若本王现在告诉你们,所谓荣誉,不过是我用来骗你们的,为的是让你们为我卖力,为我出生入死,你们还会相信荣誉么?”
切力和托勒什相视一笑,切力挠挠头,说道:“我不管你是什么目的,荣誉是我们自己的,你怎么想的其实和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托勒什点点头:“再说了,王子殿下不可能没有荣誉。一个荒奴人,不可能没有荣誉。”
“或许吧。”敕勒王莞尔一笑,脸上露出一抹狠厉,抽出刀来。
“大哥,你死前在想什么?是不是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在回来的路上被人刺杀?”
“父亲,原来你早就教给过我,‘荣誉’、‘原则’、‘信任’,这种陌生而可笑的词汇,今天我才真正领会。”
“父亲,大哥,你是英雄吗?”
“不管你们是不是,我要做个英雄。这次不是只有我自己了,虽然我一开始还是想自己做个孤独的英雄。”
敕勒王喘着粗气,以刀顿地,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对他自己至关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