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着一条红绿交接的方格裙,扎着白色的麻布衫;脸颊两侧的苹果肌褐中带红,想来是常年暴晒在太阳底下的缘故;两只水灵灵的大眼睛正悄无声息地扫视着王行展的全身,直至他介绍自己后才匆忙收回视线。
“我、我叫麦璞玉。你叫我玉就行了。”
王行展回以微笑后继续前行,而麦冬大婶则领路至马槽旁。虽然已经入冬,但是在宰国的气候却还没有那么冷。马槽旁放置着足够数量的干草,供王行展的马儿食用。此时临近黄昏,大婶得赶紧回屋准备晚餐,临行前还嘱托道:“不要有什么负担,来了就尽情地吃。我们宰国的热情好客可以出了名的。”
王行展不好意思拒绝的话,只好讪讪地笑着。这时,马车里的温筠惠带着斗笠撩开车帘走了下来。
“哇塞!”
麦璞玉捂住自己的嘴巴也止不住心中羡慕之情。
略加思索后,王行展介绍道:“这位是我的人偶……”
并非他忘记当初与温筠惠的约定,只是现在是用餐时间,如果贸然身份互换可以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一听到这,这个女孩的眼睛闪闪发光,想要去摸温筠惠的衣角却没有那份勇气,不过温筠惠却很和蔼地道:“姑娘,来~”
她朝麦璞玉招一招手,才给了那女孩迈出第一步的勇气。
“姐姐您真的好漂亮啊!衣服也好好看!”
原来温筠惠此时穿了一身蔚蓝色的长裙,搭配上点点星尘的斗笠,整个饶气质仿佛飘然若仙。
“姑娘嘴巴真甜!”
温筠惠适时地些客套话,这让麦璞玉笑得更欢畅了。
麦璞玉的父亲是一个勤劳的农民,全身每一寸肌肤都晒得黝黑,那粗壮的指关节只有在田埂地里劳碌多年才会长成。但是他同样也是一个热情好客的主人。一听自家老娘们带着外人上门借宿,当场便杀了一只产不下蛋的老母鸡。加上午后在河里打捞上来的鲫鱼,两位憨厚老实的农村人给王行展准备一份“盛宴”。
“伙子,来杯酒吗?”
卖璞玉的父亲举起手中盛满米酒的酒碟,向王行展邀请道。
王行展盛情难却,双手接过酒碟后畅然饮下。挟裹着米香味的酒哐啷下肚,辛辣的酒味冲上味蕾。
“嘶嘶嘶~”
看到王行展一脸埋汰样,这一家人都爽朗地笑了。他们使劲地劝酒,想要王行展再饮一杯。无奈王行展酒量不行,连连摇手后他们仨人才肯作罢。
在麦冬大婶的怂恿下,麦璞玉不得不带着这俩外乡人夜游村庄。也是在这时,王行展才知道他们整个村子都是姓麦。
行走在河边道上,王行展打趣道:“真是少见的姓氏。”
人如其名,这姑娘笑得特别开怀。
“这个姓氏可不少见哦~”麦璞玉反驳道:“如果你进皇城的话,也许就能碰上这个姓氏的人哦。而且我的哥哥也在皇城里面工作。”她补充道。
王行展听到这,可算明白过来为何村庄中年轻人如此稀少。他抬头仰望夜空时发现,在村庄的东面空于大地交界处隐隐约约散发着阵阵白光。
姑娘反应灵敏,一下子就察觉到王行展心中所想,便替他解惑道:“就是在那儿!我们宰国的皇城!号称整片大陆上唯一一座不夜城!”
密斯城最繁华的地方莫过于是中央城区,而在宰城居然有这么大一片面积的亮光,城中的繁华可想而知。
见到王行展的目光久久不肯挪去,麦璞玉便接着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你知道吗,时候我常常和哥哥俩人一同走在这条河边。望着东方那一抹白,常常感到一份抑制不住的心悸。在这片星空下,我们都默默许愿,想要在成年之际进城工作……”
之后的话王行展已经记不清了,只是知道她断断续续了整整一个时,直至最后自己都厌了便苦恼地自嘲,随后悻悻离去。
“真是一个有趣的地方呐~”
王行展明白是时候回屋子里歇息,只是望着蹦跳离开的麦璞玉,他同样感叹万千。
温筠惠明白他在苦恼什么,于是乎安慰道:“我们只不过是过路人。看到这里的景象,难道你就更不期待宰城里的繁华了吗?”
王行展转悲为笑,拍了拍温筠惠的肩膀道:“有道理!被你这么一,我还真的迫不及待进城瞧瞧!”
鬼魅的笑意在温筠惠脸上露出,她踮起脚尖靠近王行展的耳朵,声呢喃道:“既然如此,要不我们今晚就先去瞧瞧?”
王行展连连摆手拒绝道:“罢了罢了,一来一回太耗费我的精力了。”
温筠惠噗嗤一笑,随后拽着王行展的袖子往屋子里走。
有一个赋是王行展特别感谢父亲赐给他的,那就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安然入眠。这个看似不起眼的赋,却能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使他快速恢复精力。第二的清晨,伴随着村头一只只高傲大公鸡的打鸣声,王行展勉强才从睡梦中苏醒。并非是他睡得不够香甜,全然是因为今日得提早赶路,免得入皇城时又到了黄昏时分。
农民的孩子起床一概很早。当温筠惠掀开王行展的被子时,麦冬大婶和她的女儿早早地就起床准备好早餐。
豆浆加烧饼。
烧饼烤得恰到火候,豆浆也是王行展最爱的咸豆浆。饮一口热腾腾的豆浆,再吃一口塞着油条的烧饼,王行展在一瞬间感觉生活在这里也挺好。但是回想起昨晚他问麦璞玉,为何她的哥哥毅然决然地跟着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