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瘸一拐,一瘸一拐…

恒潇潇的身后是捧着骨灰盒的恒泠,他大步一跨,拉近距离,小声问道:“脚怎么了?伤着了?”

回头,一眼瞅见恒泠的脖子,抬眸,是他英俊如明星的脸蛋。

怎么说呢,个子高苗条也就算了,长得帅脸蛋好看也算了,但是偏偏特么的皮肤还好,一颗痘痘都没有,白里透红,红里水灵,简直堪比十级磨皮加美颜特效啊。

好吧,不得不承认,恒潇潇酸了,好酸好酸,直接化身柠檬精!

于是乎在众多讨厌恒泠得理由当中,再加一条——一个男的,长得比我女的还好看,差评!

嫌恶一眼,随后加快速度,瘸瘸拐拐的向前奔。恒泠眉眼一撇,也加快了速度,再怎么说他也是个男的,还是180+得大长腿,还能跑不过你一个小瘸子?

身后的大部队,沉浸在伤心情绪里,倒也没发现前面两人的针锋相对。

十分钟后,瞅着越来越远的恒潇潇,恒泠不禁捂脸羞愧,真的,追不上啊…

一个拥有逆天大长腿的大男人,追不上一个瘸脚的二等残废小姑娘,说出去大概会把人的大牙笑掉吧。

很快,身后的大部队觉着不对劲了,只因越走越喘,越喘越累,越累还越追不上啊!

跟恒泠的距离拉开已有30米,而恒潇潇嘛,目测不可量了,瞪大了眼睛也就只能看见一团黑影。

所以,这是一跳很特别的送葬队伍,前后左右不对称啊!

恒胜天的任务是骑着摩托车,前后左右的巡逻,他很快追上恒潇潇,叮嘱道:“慢点走慢点走,后面跟不上了。”

“哦。”淡淡回应一声,没有下文。即使恒胜天有意在她身边转了三圈,却依然等不来那个词。

最后,回去大部队巡视,今天的主要任务是恒漫漫,至于其他事,以后再说吧。

大部队的最后,是赵斌与明进,开车缓慢而行。

“她的脚,也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到目的地,一会会不会变得更严重?”果然,明进担心的只有那只脚而已。

“一会直接拖去医院,别管她反抗不反抗,两个大男人我就不信治不住一个黄毛丫头了。”赵斌提议,明进支持。

想让恒潇潇不跑,那就恒泠别追,想让恒泠别追,那就恒潇潇慢点走,陪他聊聊天,居然这三个小时的路程,实在太遥远,太无聊了。

所以,恒潇潇还是跑吧,恒泠的要求她只有一句话回应——臣妾做不到啊。

于是乎,三个小时的路程,她硬生生飞奔两小时,到达纪念堂,身后大部队,为了不掉队,跟着一起飞奔,飞了两个半小时。

因此,在今天,你会看到这样一副诡异的场景——恒潇潇抱着遗照,坐在台阶上气喘吁吁;恒泠跟在其后,因骨灰盒不能落地,只能尽全力抱着,靠在墙上深呼吸;大部队来了,一到目的地,个个都是松口气,东倒西歪了,坐着的坐着,蹲着的蹲着,掐腰的掐腰,喝水的喝水,反正就没一个正常模样。

纪念堂管理员调侃道:“头一次见过你送葬送成你们这样的,咋滴,是想跟着一起下去投胎?”

众人哀怨的眼神丢过去,在满是骨灰的纪念堂门前,咋能开这种没心没肺的玩笑!

门打开,灰尘一片,将恒漫漫的骨灰盒与遗照放置玻璃柜里,代表着她已入土为安,人间消散。

又是一阵哭哭啼啼,红秀在众人的拉扯下,出了纪念堂,瞬间,只剩三人在堂内,恒潇潇。恒泠,恒胜天。

搬来梯子,恒潇潇爬上江兰的那一格,掏出纸巾,小心翼翼擦拭照片,骨灰盒,以及玻璃柜内的灰尘。

恒胜天见状,瞬间泪目,自己的儿子,在进来后,默哀三秒,就受不了空气味道出去了,估计半秒都没想到,自己妈妈还在那躺着吧;而这个女儿,却心思细腻,注意到了各种细节,或者说,从本质上,她就是长情感恩的孩子,除去不听话这一项。

恒泠靠墙,双手环胸,仰视恒潇潇之背影,不自觉间,双眼升腾雾气,转身,抬手抹去,自己一个大男人,怎么能掉眼泪呢!

这是一个男人的自尊,所不允许的。

只是恒潇潇,与他记忆中的那个深情女孩,一模一样,半点没变。

那样的开朗,那样的乖巧,那样的懂事,那样体贴…就算集了万千优美词于她一身,都无法形容出她的特别,她的魅力,她有趣的灵魂。

江兰上面的是爷爷,恒丹青。半年前因病去世,没人告诉恒潇潇,一直到火化进纪念堂,都没人告诉她。

这也是恒潇潇一怒之下从矿场离开的原因,就因为恒胜天怕她请假回去送葬,少赚几天工钱,就全程瞒着她,没让她见到爷爷的最后一面。

这种遗憾,无法言喻,这种伤痛,无人理解,不过也是庆幸这么一遭事,不然估计这会恒潇潇还在矿场,继续埋头苦干,还自己的债,出不来叻。

小姑娘很坚强,一边擦一边回忆过往,在人死后,回忆是最美好的东西了,但同时也最磨人,只因从此天人永别。

恒胜景与恒泠都看哭了,唯有恒潇潇,脸上挂着淡淡微笑,看不出难过,双眸里连泪光都没有。

大部队要回去镇上了,伤心也就那一会,人死不能复生,死掉人去投胎,活着的人还得过日子是不是。

恒潇潇要留下,她想一个人安静会,红秀唔恒胜景不同意,因为她上次就是用上厕所这个借口跑掉的。


状态提示:第48回 送葬--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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