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闻言笑了,只是笑容有些虚弱。
“睡一下吧,到了我再叫妳。”他把她脸颊的头发拢好,温柔地说。
“嗯。”她乖乖地靠回座位上,眨了几下眼睛,真的闭上眼,放心地睡去了。
偶尔转头看她,东方墨的心里充满了一种不一样的情感。
原来,让一个人真心的信赖是这种感觉,以前他为何要排斥呢?
事实证明,他确实是个傻子呀!
因为凌雯瑛得了重感冒的关系,东方墨接手了所有的工作,包括送孩子上学,接孩子下课,还有照顾病人。才两天下来,他就深深感受到平日凌雯瑛一个人做了多少事情。
他真不敢想象,当时她一个人怀着孩子,在情感的创伤中还要负担起另外一个生命,这一切多么令人觉得孤立无援。
也因为如此,他更加用心地照顾着她。家事做起来虽然笨拙,但是还是很努力在做。
“爸比,有臭臭的味道。”逸凡放了学,坐在餐桌前面画图,而他的爸比就在厨房熬稀饭给病人吃。
“臭臭的味道?”东方墨的头发一点都不整齐,他在厨房简直笨拙加几倍,光一个稀饭就浪费好多食材煮。“啊,稀饭焦了!”
他惊叫着冲进厨房,赶紧把火关小,用力地搅着稀饭。无奈那烧焦的味道整个扩散开来,简直是在嘲笑他的失败。
“我明明已经用叙煮了,为什么还烧焦?”他皱着眉头,实在不想承认手上老是经手上千万、上亿投资案的人,居然被一锅小小的稀饭给打败。
“爸比,外街那巷口就有卖稀饭喔,我想吃有玉米的那种。”凌逸凡站在厨房门口,手里还拿着蜡笔。
简而言之,他儿子并不想吃那锅臭臭的稀饭。
东方墨无奈地关了火,只好还是投降,总不能让病人吃这种东西吧?
“那妳要带我去买吗?妈咪喜欢吃哪一种,妳知道吗?”东方墨歉疚地蹲下身子问。
他今天太晚去接孝,让儿子在幼稚园多等了二十分钟。他这个新手爸爸真是一团乱,笨拙得可以。他的电脑旁边现在贴满了一堆提醒自己的小纸条,已经没时间一一输入pda了,只好用原始的方法,试图有条理的做好这些事情。
好在凌雯瑛吃了几次药后已经退烧,现在只要好好休息,应该慢慢可以痊愈。
“好啊!我知道妈咪喜欢小鱼的那一种。爸比,你喜欢哪一种呢?”凌逸凡歪着头问。
他抱起孩子,拿了钥匙就出门。“我不知道耶,我可能要考虑看看才知道喜欢哪!”
父子俩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大手牵小手,一起去买稀饭。二十分钟后,他终于把晚餐给搞定了。
让孩子吃过稀饭,他端起托盘,直接打开卧室的门。
凌雯瑛刚好睡醒,在床上坐了起来。
“你煮稀饭?其实不用特别煮稀饭,我吃饭也可以。”她坐了起来,套上东方墨递给她的睡袍。“我已经好多了,只不过是感冒,没那么严重啦!”
“发烧烧到快四十度,还说不严重?”他瞪她,但是动作还是很轻地安顿好她,这才把稀饭拿过来。“不过我不得不承认煮稀饭这件事情彻底打败我,这个是咱们家儿子带我去买的。”
“啊,是巷口那家,逸凡喜欢这家的稀饭。”她笑着要接过碗。
“要不要我喂妳?”他迟疑着没有把碗给她。
凌雯瑛愣了一下。“不用啦,我又不是生了什么重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