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玄幻奇幻>我真的想回家>第三十二章 白色毛笔

这场景虽然是用木炭所画,可寥寥几笔,却把我剁猪大骨的神韵,全画了出来,简直就是妙笔生花。

这件事过后,他仿佛开窍了,整个人变得与众不同,他画的画,也有了质的飞跃。

事后,我有问他,你是怎么做到这么大变化的。

他跟我说:“当日你做菜,让我想到了庖丁解牛的故事,想明白了一些道理,让我一下开窍了。”

听周良这么一讲,我回想起庖丁解牛的典故。

里面庖丁是这么说的:“我所探究事物的规律,已经超过了对于宰牛技术的追求。”

“当初我刚开始宰牛的时候,看见的只是整头牛,三年之后,见到的是牛的内部肌理筋骨。现在,只要用精神,去接触牛的身体,就可以知道牛内部的构造。”

“最后只需用刀子轻轻地一划,哗啦一声,骨肉就已经分离,像一堆泥土散落在地上。”

这件事,也激发了我的灵感,从那以后,我四处搜集菜谱,然后躲在厨房研究,我坚信经过反复实践,掌握了食材规律,做菜就能得心应手。

在我苦心钻研菜品时,周良给一个乞丐画了一幅画。

结果被客栈的客人发现,大加吹捧,没过多久,周良就声名远播,不少人专门来我客栈找他画画。

而这时,我也将自己钻研的菜式,一一展示给来这的客人,没曾想,我的厨艺也是大进。

吃过我做的菜的人,都说是人间美味,在我的菜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奇妙感觉。

渐渐的,客栈的生意火了,我也没必要为了生计四处劳碌,而周良此时,却又整日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现在,周良也算是功成名就了,他成功将自己的画作展现在众人眼前。

周良成名以后,赚了不少钱,可却没有搬出去,仍然住在以前的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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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现在你有名了,是该换根好的了。”

“我听说湖笔很好,有人曾以‘千万毛中拣一毫’来形容湖笔制作技艺的精细和复杂,有毛笔之技甲天下之说。”

“要不要我跟镇上的行商说说,帮忙带支给你?”

周良在窗前笑了笑:“湖笔我知道,不过要说最好的毛笔,还是得用人骨做的!”

“人骨?”我惊疑不定。

“对啊,听说殷商时期,多用人骨为笔,究其原因,在于人骨的四德,四德指齐、锐、圆、健。”

“‘齐’指人骨饱满浓厚,排列均匀。‘锐’乃指骨锋锐尖而不脆,利于钩捺。”

“‘圆’指骨椎圆转如意,挥扫自如。‘健’指骨体健劲耐用,不脱散败,有韧力而显书者笔力。”

“那…那你这白色笔杆的毛笔……”我结结巴巴地说道。

听到这个问题,周良嘴巴一噎,没再说话,只是眼神,忽然转到窗外的月亮。

一时间,房间陷入了寂静,就在这时,忽然一阵风从窗外飞来,一阵腥臭的气味扑鼻而来。

这股味道我很熟悉,这是肉类腐烂变质才会产生的,这在厨房很常见。

这难闻的腥臭味,直冲我的脑门,我不由地想起,那失踪不久的乞丐,还有那根雪白如骨的毛笔。

一滴滴冷汗从我脑门涌出,一个似乎很恐怖的事实,浮现在我脑海中。

“周良,我先走了,你好好休息……”说完这句话,我慌忙离开。

只是出去转身帮他关门的时候,忽然看见他房间里的桌子上。

那根雪白如骨的毛笔,正直直地对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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