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把爆发力和速度结合起来所能达成的效果,演绎的登峰造极!
如果纠结于书中的理论知识,林翰想破脑袋也无论如何想不明白,当日容伟诚是怎么钻进半米深的参苗地里,一举擒获了那只鸟娃娃!
容伟诚再牛叉,他还能追的上子弹?开玩笑!
就算是那只鸟娃娃双腿齐断,在行动能力上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但是总也能算半颗子弹吧?那样的速度,依然是容伟诚无法追及的。
唯一能解释通的是,地下参苗遍布,鸟娃娃在逃窜过程中“受阻”,在狭小局促的空间里,无法发挥出自身疾如闪电般的速度优势来,才被容伟诚得手。
现在林翰面对的,就是史上最艰难的抓捕鸟娃娃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纵虎容易擒虎难,鸟娃娃这头“老虎”已然脱逃了快要半月有余,时不时的还在自家的后花园菜地里洋洋得意地“唧唧”而鸣,显然是对自己“逍遥法外”的行径相当满意。
林翰想要捉住这只敏感、狡猾、同时又有着近乎变态般能力的鸟娃娃,难度极大。它毕竟是只动物,身体再怎么有先天进化优势,也还是只不谙人事的动物。
林翰就算天天在小花园的那个墙洞处立上牌位,烧香作揖,供奉美食,恳请鸟娃娃说:快出来帮我下吧,这是救命的大事啊。它也不会自动自觉的“到碗里来”,任凭人鱼肉。
其实林翰真心不想把鸟娃娃怎么样,他只需要它身上的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比如用爪子抓他一下,或者咬他一口之类的,应该就可以了,剩下就没鸟娃娃什么事了。
但是做到这点又何其难。鸟娃娃对人类,也有可能对其他生物都会敬而远之,它们的骨子里没有主动暴起伤人的习性,抓不住,够不着,着实令人焦躁不堪。
但是人参绝对是个例外!
林翰不去容伟诚那里,可能也不会知道这个众多生物学者都未必知晓的秘密,鸟娃娃对人参和参秧的嗜好,绝对已经到了情有独钟、生死不顾的地步了。
能够抓住鸟娃娃的利器,只有靠买回来的这些人参了,这是唯一的机会。
林翰甚至有些毛躁的想到,不管是死是活,只要抓得住鸟娃娃,哪怕只是一具尸体就行,他需要的只是那么简单的一下接触而已,因此开始的时候,他还想直接给人参里注射毒药。
毒死你丫的,老子不把你弄到手,自己的小命就难保。
然而下车的时候,林翰还是改变了主意。毒药真的把鸟娃娃毒死了,自己吸收来的东西会不会也含有剧毒呢?这个险不能冒。
抓捕行动还得循序渐进,按部就班。何况林翰也不是常人,他还有自己的“办法”。
科学家们对于鸟娃娃特有的细胞构造和能力尽管欣喜艳羡,但是最多只能停留在研究上,并不能达到利为己用,进而造福人类。这好比看着别人学习好干着急,知识存在于人家自己的脑子里,再羡慕妒忌恨,也不能抢夺过来霸占成自己的,网上说“ic卡”能抢,“iq卡”可不是那么好抢的了。
林翰则不同,他就刚好能把鸟娃娃的诸多优势抢夺过来,也许这个词不恰当,应该说能够“传承”过来,占为己有。这和那些学者们的出发点截然不同,尤其现在的情况更危急,林翰不是为了好玩才为之,他是为了救自己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