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莫名的开始恨自己,自己tmd没事,学什么雷锋当什么好人,还学人家英雄人物救人,还他妈救了曾经千方百计要把她置于死地的俩仇人地闺女。
亏他又是心肺复苏,又是人工呼吸,还她妈傻缺似的背了她好几里地。忙活得狠龟孙子似的。换来人家睁眼就是一句“只要你放了我,我发誓你的行踪我绝不告诉别人。”
他妈的,要不是当时队长离得近,很适时地给了她那么一下,让她不敢再造次。他这个在逃的“毒贩”身份就会被这个白眼狼公布于众。
经过这个白眼狼的白眼狼爹娘的运作,他的藏毒已经变成了藏毒贩毒,袭警逃逸,由原来的数目较大变成数目巨大。由无罪到轻罪演变成了重罪也直接越过有期徒刑变成了他妈的无期或者死刑。
死刑啊,死刑什么概念,死刑意味着他这条被他爹娘含辛茹苦养大的生命还没有正式开始就被强行终止,意味着所有希望,所有梦想,所有的幻想都将被强行终结,意味着他刚刚开始的幸福的憧憬美好的生活被强行结束。他将再看不到自己白发苍苍的老母,再看不到志同道合的好友,更不可能看到他深爱的妻子和从未谋面的儿女。他将什么也没有,甚至连最基本的入土为安,死得瞑目都没有。
而这一切都是拜这个白眼狼的白眼父母所赐。他们把他害得多么凄残啊,有家不能回,有乡不能归,就连每年清明,他都不能回去给他不瞑目的父亲磕个头,烧点纸。
一切都是都是拜他们所赐啊,害他如一条惶惶的丧家狗。戚戚的漏网鱼。茫茫天地竟无他立足之地,千顷广厦没有他容身之所,苟延残喘,疲于奔命,餐风露宿,朝不保夕。要不是好心的守林人把自己临时的住所借给他,恐怕他早就成了林中森然白骨,饿狼口中之食。
有谁试过冬天一件单衣,潜入膻味冲天的羊群取暖:有谁试过三天一餐,偷取别人的猪饲料为食。有谁试着粘上胡须把自己定位成孤老的乞丐,和冒充残疾的乞丐争夺一个矿泉水瓶子。为了下一顿可以多吃一口馒头,为了下一晚可以多一层纸片遮羞,他们像两条在街上争食的狗。他们无奈的地舍弃最后一份尊严,把廉耻之心和着仅剩的一点悲悯丢进幽幽峡谷。
丢掉的何止廉耻何止悲悯,还有他深陷沼泽不能自拔的无助的人生。
那一段时间,他万念俱灰,心灰意冷。他甚至想着不再挣扎不再反抗,任由的无情的沼泽一点点如蚕食般把他吞噬。
那对狗男女多狠啊。为了每个月多赢几块钱的薄利,竟要将他置于死地。
他是该说老天有眼还是有眼无珠,它让他逃了出来,却收回了他的尊严,他放了他一条生路,却任由生活给他各种欺负和*,让他在绝地逃生中奔命,又不得不在在生不如死的边缘痛苦。
老天爷可能是被他骂得多了,也反思了自己保佑苍生是不是保佑得不那么均匀。终于发扬了一回慈悲为怀的品质,让他在阴霾遍布的穹隆中发现了一丝光亮,那光亮虽然很弱,却足以支撑他去寻找温暖寻找太阳.寻找大片的光明。
那丝光亮就是凭借一位采药大哥的口告诉陈宾,50公里外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收购药材的据点。收购各种药材,价格也不低。
陈宾凭借在部队学到的一些知识,很快成为采药的大户,然后他买下一位要迁出大山的老太太的房子,算是有了个安身之所。再然后就是他遇到雨珊。
雨珊的出现,使陈宾浮躁焦虑的心终于平和下来,心中的怨念和不平也渐渐淡出心底,给甜美的爱情腾出了一席之地。
陈宾没想到自己这样的处境,这辈子还能有女人,还是一个让自己一见倾心的女人。他觉得很幸运,很满意也很满足。他觉得就这样和雨珊这个属于他自己的女人,一辈子住在山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荷锄躬耕,于世无争,也挺好,也是。这种生活很舒适很惬意,就没有压力又不用担心害怕。
他也做好了和雨珊在山里过一辈子的思想准备,任它尘世的纷纷扰扰,他也只管在这里看花开花谢?多美,多好。
谁知道,偏偏会出这么一茬,他的人生是说书的定的吗?这么多巧合?他只是出去打个猎,就看到这个女人从山坡上滑下来,还晕过去了。他以为这摔伤最多只是摔倒胳膊摔断了腿,谁知道这女的摔的技术太高了,还竟然摔出了个心跳呼吸骤停。他有得选择吗?他曾经是个医生,他的宗旨一直是救死扶伤,舍己救人。然后他就只是很理所应当地的救了这个女人。
他只是好奇的去看了一眼,他只是好心的对这个女子进行了最基本的救治,然后他的讨厌的总是想出来晃荡的悲悯之心,又出来溜达,这次溜达的得还挺成功。让他像个傻子一样背起这个女人。
他怎么知道这是那个女人的孩子呢?他没有认出她那个女孩儿(呸,狗屁女孩儿,打从认出她是那毒妇的女儿,他就断定,她早已经成了女人,并且是不知道被多少男人实施的女人)。倒是那女人醒来第一眼就认出了他。对于一个你素未谋面却第一眼就能认出你来的人,你会想到什么?
你不是明星你也不是她的至亲,那么只有一种情况让你让她可以帮把你记的刻骨铭心,那就是你是他的仇人,并且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她必须要熟知你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