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正午,艳阳高照。
龙渊被横放在两根石头上,大妞坐在龙渊上;
她的一双小手,摸着自己的肚子,很清晰无误地传递出一个讯息:
本公主又饿了。
鼻青脸肿还没消的郑霖,这次斜躺在旁边。
有大哥在,他们俩,哦不,确切地说是他,终于可以歇息下了。
上午行进途中,天天顺手打了两只野兔,在溪水边剥皮清洗之后,在旁边支撑起一个烤架,串起来做烧烤;
清洗兔子时,在溪边又随手抓了两条鱼,搁锅里煮起了鱼汤。
至于主食,是晋东军士卒随身配备的炒面,为了让味道更好,天天将炒面打成糊糊,贴在了铁锅边缘,做成了饼子。
调料是本来就有的,不缺;
外加天天的手艺确实很好,做得很有滋味。
“好了,可以开饭了。”
“好耶!”
大妞马上起身凑了过来,郑霖打了个饱嗝儿,沙琪玛的甜腻现在还卡在喉咙间,他其实并不饿。
但面对这个大哥,他不敢有太多的造次。
其实王府里的孩子,多是放养,大家懂得规矩,却不会太注重规矩,这主要还是因为他们的亲爹一直是个很随性的人。
但郑霖却知道,自己这位大哥,吃饭的时候吃饭,睡觉的时候睡觉,做课业的时候做课业,练刀的时候练刀,一直恪守着该做什么事时就做什么事的原则。
“哥,我喝点鱼汤就好了,阿姊,你多吃点儿。”
“好。”大妞答应了。
自打离家出走,这是大妞吃得最好的一顿饭,她的食量,也确实很惊人。
这倒是没什么奇怪的,灵童能在幼年时期就获得超乎于普通人力量的同时,必然需要更大的吸收。
只不过,
吃饭的时候,
大妞是坐在锅前,大快朵颐;
天天和郑霖,则是半蹲着,一人朝向一个方向,后背互相给了对方。
“哥,你在军中过得怎样啊?”郑霖一边喝着汤一边问道。
“挺好的。”天天回答道,“跟在苟帅身边,能学到很多东西。”
大妞开口道:“娘亲说,苟叔最厉害的,是会做人。”
苟莫离虽然这些年一直镇守范城,但也是回过奉新城几次的,每次回来,都主动和孩子们玩,身为王府下辖的一方大帅,还曾主动给大妞当过大马来骑。
这倒不是自贱什么的,苟莫离是真的喜欢大妞的,或许,从大妞身上,能够看到当年郡主的影子。
不是那种下流的念想;
想想当初,自己在镇北侯府时,被小郡主一皮鞭抽中了面门,留下了一道疤,那时,她高高在上,自己则是路边的尘埃;
如今,可以陪着小公主玩耍,小公主还愿意对自己笑,骑了自己一会儿后,还会主动地给自己拿吃的喝的,再喊一声“苟叔叔”;
苟莫离这心里,是真叫一个舒坦。
曾经的野人王,为了崛起,到处给人当孙子,言必称门下走狗小狗儿什么的,看似是一个“市侩”到极点的人,但实则在内心深处,有着丰富的细腻情感。
“哥,这里打仗么?”郑霖问道。
“小打小闹,和当年跟着爹出征时比起来,上不得台面。”
天天当年是曾被郑凡抱着一起出征的。
郑霖撇撇嘴,他其实想说自己也想来这么一次,可平日里,只要任何事情牵扯到需要以“儿子”的身份去求那个亲爹时,他总觉得有些别扭。
这时,啃着兔头的大妞开口道:
“阿弟,等见了爹爹,我帮你去和爹说,让爹带你也上战场。”
在某些时候,做姐姐的,还是有做姐姐的样子的。
天天笑道:“阿弟可以先从父亲亲卫做起。”
“亲卫需要做什么?”郑霖好奇地问道。
天天伸手指了指面前的铁锅,
道;
“做这个,要做得好吃。”
“……”郑霖。
“其实,在中军帅帐里跟在父亲身边时,能学到很多东西的,仙霸哥当初也是在父亲帅帐里当了几年的亲卫。”
陈仙霸,现任镇南关先锋将军,麾下三千精骑,名义上是负责清理楚人延伸过来的触角解决楚人的哨骑,实则经常大胆地率军突过渭河去对岸打马。
“对了,大妞,一直没问,怎么想要从家里出来了?”
大妞眨了眨眼,似乎是在抉择是说想“大舅”了还是想“苟叔”了。
作为弟弟的郑霖直接开口道:
“阿姊想哥你了。”
大妞当即闹了个大红脸,本能地想要上前去狠狠地掐弟弟的软肉,但天哥哥就在面前,大妞又不好意思。
“是么,哥哥也想你们的。”天天这般回应,“吃过饭,下午再往前走,前面有一个渡口,你们是想继续去范城还是想直接回去?”
“我……”大妞看向弟弟,快说话!
郑霖无奈地叹了口气,道:
“去范城。”
“好。”
这时,大妞又“顾全大局”道:“我们再不回去的话,爹爹会不会担心啊?”
郑霖这时很想直接说:
你当天哥哥连貔兽都没骑,跑这么老远地到这山林子里散步来的么?
“不会的,你们跟我在一起,爹和娘亲们是放心的。”
“嗯呢!”
“大妞,这兔腿你也吃了。”
“好嘞,谢谢天哥哥。”
三人用过了午食,就继续沿着河滩方向向南行进,黄昏时到了渡口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