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玄幻奇幻>骑士荣光之路>第14章 玫瑰之名

姐姐的报复之快,报复心之强,报复力度之狠,让拉夏很久不敢抬头见人。

伊斯维尔领的贝尔家族,以玫瑰闻名于世。

贝尔家族先祖格拉德文·贝尔曾与骑士王亚瑟并肩作战,组建骑士团,挣下了伯爵爵位。因甚喜玫瑰,盔甲战袍武器战马上都布满了玫瑰花纹,所以人们称呼他为“玫瑰伯爵”。

亚瑟王安底斯战役战死,先祖也因伤退役。

那是一次埋伏,盟军陷入了绝境。盟军领袖亚瑟王掩护主力撤退,骑士团断后。

援军集合后,冲散了堕落者的军队,以免英雄的身体被亵渎,灵魂被献给魔鬼。

彼时战场上,残肢遍地,断裂的纹章旗散落在大地上,盖住了主人的尸体。

天上乌鸦盘旋不去,黑色死神已经盯上了那个地方。

忠诚的战马尚有一些幸存,停留在主人的尸体身边,不愿离去。

人们收敛尸体,发现玫瑰伯爵尚有一息尚存。

伯爵右腿齐膝而端,身上的皮肤被黑色的魔鬼之火烧毁了一半以上的面积,这些外伤尚不能击倒这位强大的传奇骑士。让伯爵倒下的,是身上中的诅咒魔法lv8火毒缠身。

牧师治好了伯爵烧伤的皮肤,炼金师给伯爵装上了炼金义肢,但是火毒魔法已浸入内脏,外力难及。伯爵在床上躺了7天,用自己强大的斗气与火毒缠斗消耗。

最终伯爵战胜了火毒,虽然失去了右腿,失去了斗气,失去了骑士之名,但总归活了下来。

贝尔家族的纹章,也因此而来。喻义不会被困难击败,只会浴火重生。

伊斯维尔骑士团,此役战前骑士1806名,侍从7620名,只有玫瑰伯爵幸存,继承了伊斯维尔的名号。

退役后格拉德文·贝尔伯爵在城堡种下了一片大大的玫瑰花园,红玫瑰、白玫瑰、蓝玫瑰、粉玫瑰、黑玫瑰、冰玫瑰、火玫瑰、七彩玫瑰、闪光玫瑰,玫瑰花园中无一不有。

尤其后三种玫瑰,埃拉西亚大陆早已绝迹,不知道玫瑰伯爵用了什么办法,重新种植了出来。

战争胜利,黎明到来。

文明再次发展,人们开始舔舐伤口。

贝尔家族的玫瑰园越种越多,越来越大。玫瑰伯爵二世开展了干花业务,将摘下的玫瑰用魔法处理,置于密封的玻璃瓶中。

这一商品大受欢迎,无数的名媛淑女追逐干花。

三世伯爵则在干花的基础上再次开拓出玫瑰精油业务,利润更大,而且连男性贵族也不能抵挡玫瑰精油的诱惑。

谁不想身上香香的呢?

有了玫瑰干花与玫瑰精油积累的资本,贝尔家族开始进入其他产业。

农场、武器、盔甲、船运、葡萄酒...只要赚钱的行业,贝尔家族都有涉及其中,最终积累到现在的财富。

可以说,贝尔家族的发家起于玫瑰,历代伯爵均喜好玫瑰,连城堡都叫“玫瑰城堡”,因此伊斯维尔伯爵又被称为玫瑰伯爵。

玫瑰城堡中有多个玫瑰园,因为品种和魔法的原因,四季都有花开,整个城堡都飘荡着玫瑰花香味。

这可是大陆奇景之一,是酒馆中吟游诗人酒馆乐于弹唱的事迹。

话说6生日后拉夏禁足女装的那个月,真可以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奥德文、艾玛和拉弗林先生,其他仆人都不许靠近拉夏卧室所在的区域和他的小花园。

拉夏的小花园面积不大,是拉夏自己设计的,取名“alpo玫瑰园”,用以祭奠自己的前生。有时实在闲极无聊了,就去alpo里转一转,园子中间有一个中式的小凉亭,坐在里面四面透风,又能遮雨,十分舒服。

彼时城堡恰有一队来至古兰西耶大陆的暗夜精灵族的使者在作客,来向伯爵夫妇赠送谢礼和男爵授爵书。随行的除了使者和护卫,还有一位尊贵的客人,暗夜精灵的王子菲利亚斯·凤凰。

菲利亚斯·凤凰王子当时120岁,考虑到精灵的平均2000岁的寿命以及发育速度,大概相当于人族的6岁孩童,刚好与拉夏同年。

(作者按:因精灵分裂,精灵取消皇帝称谓,改为精灵王。)

姐姐拉莎动起了主意。

弟弟什么的,太不可爱啦,必须要让他接受姐姐的“充满爱意的”关照!

拉夏因为女装,所以除了睡觉,无聊时基本都呆在玫瑰园散心。连拉弗林管家也体谅他的尴尬,所以允许他单独用餐不必去餐厅。

她知道自己无法说服奥德文和艾玛,于是将心里所想的主意告诉了母亲。母女两简直一拍即合,母亲大人比她还用心。

凯瑟琳伯爵夫人与王子约好,带领王子参观闻名大陆的贝尔家族玫瑰园。算好时间,慢慢将王子引至拉夏的“alpo玫瑰园”。

艾玛与奥德文因为伯爵夫人的要求,未敢提前告知拉夏撤离。

王子阁下一进花园,就被身前的白色身影吸引了。

那是一个多么可爱的人儿啊!

这女孩,约6、7岁左右的年纪,身穿一袭白衣,站在玫瑰丛中。

只见那些玫瑰,红色、白色、粉色、蓝色、彩色等,姹紫嫣红,争相斗艳。

可她穿着素白的衣裙,静静的在花园中一立,便是人间绝色。

那白皙胜雪的肌肤,比白玫瑰还晶莹剔透;

那粉若桃瓣的樱唇,比粉玫瑰更娇嫩欲滴;

那淡金色柔顺的长发,披于双肩之上,微风拂过飞舞在空中,灿若群星;

那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


状态提示:第14章 玫瑰之名--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