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玄幻奇幻>逆天魂记>第十四章 篝火旁的故事

这条小路并不好走,除去刚才撞脸的几个野汉,说白了也就是几根会移动的木桩,不过小路上的野花还行,闻着花香容易让人想起小姑娘,但也不会忘记那句饱含苍老味道的俗语: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虽说野花香得让人有些神魂颠倒,可同一种味道,那怕是仙女抖落凡间的兰麝香,久而久之也会让人觉得比臭味还要厌恶,甚至十分可恨。

良云生垂头望向怀里熟睡的小狐狸,从荒原飘摇走来,伴了自己一路风尘的狐狸,咋看起来越来越可爱也越来越像个人了,美丽的尾巴虚弱得变成了暗黄色,路上辗转颠簸中几粒豆大的汗珠在狐狸红色的鼻尖破裂,良云生不觉心底一阵吃痛。

回过头看着走过的路,竟然是有十九个弯,比起那曲折的命运还要让人无从下手。

“走吧,路在脚下!”良云生还是喃喃自语,眼前是一段盘山而上的顺路,上完坡便要下坡,只是这条上坡路似乎永远没有尽头。

这条上坡路越走越长,怀里的狐狸醒了过来。

“哎呀!也真是糊涂,我怎么走到山顶上去了呢!”良云生自骂一声,狐狸咯吱咯吱地笑,它的眼睛很是妩媚,牙齿算不上整齐但也很好看。

黄昏弥漫洒落山头,偶有空林蝉鸣起,几只飞鸟向同一个方向飞过,除了寂寥的鸟鸣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良云生俯瞰山脚,山下正是最为繁华的都市——良国城,整个都市就算已经临近黄昏可还是有密密麻麻如同蚂蚁一样的人群在走动。

良云生感到无比的豪迈,眼下群峰尽收眼底,雄城踏在脚下,那种一览天下气吞山河唯我独尊的气势令他胸怀荡荡心血澎湃,他用手摁住心口心跳的位置,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心跳过快会震碎几根肋骨。

良国城很大,但这时良云生的视力显得特别好,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街道上一个小偷的动作,虽说良国城是第一繁华的都市,可小偷这种特殊的职业,就算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人也有可能成为小偷。

良云生仔细地捕捉这城里的一砖一瓦,但他似乎找不到那间客栈,想不明白自己当初是怎么进入城里的,不过那神步颠,还有那狗腿还是那样清晰地印在脑海里。

忽然,熟悉的一幕出现了,城门外那老头赶着一群猎狗正要入城,明人眼很容易看出那是还未训练到家的猎狗,看起来还有些蛮横无理,还是那个老头,良云生的脸色一下阴沉了下来,眉宇紧锁得十分厉害,身体一阵疼痛的感觉。

往下巴摸了摸,尽管没胡子,但也变得镇静了不少。

只是眼前的都城变得迷迷蒙蒙,再也看不清前方的一切,灰蒙蒙的都城轮廓还隐约映在脑海中,良云生以为是最近自己的眼花病又犯了,决定闭上眼睛十秒,可再次睁开,只看到一道灰黑色的线条,纵然问起狐狸,狐狸也只是摇头。

蝉鸣息,夜意袭。

身后趴着几个野汉,没有诚意地跪着,口中喊着:“大爷饶命,大爷饶命。”也不知道拜了多少拜。

还是熟悉的人,良云生的目光落在了大耳胖子身上,衣服竟是说不出的破烂,比那乞丐还让人可恶。

良云生顿了顿,扯了扯眼角,并没有过多的以老大自居,若是没有那人给的一魂一魄,没有身后的这把剑,想必他也不过是其中一员,不过令人吃惊的是,他心底的想法竟是如此的奇怪——若脱去剑客的身份,自己的修为并不会比这些人好到哪里去,自己的品行也比不上半个圣人,自己又何尝不是生活在最底层的老百姓?

渐已沉默,胖子微微抬头,眼角瞥见了那斜戳向天的剑柄,身体的汗又流了不少,迅速收回了眼光,低下头去,道:“还望少侠饶命,我们早已走投无路,一无所有,无所畏惧,从不害怕。”

良云生回过头,只见几个人像乌龟一样把头缩了回去,扯了扯嘴角,道:“都起来,男儿膝下黄金万两,好男儿怎可随随便便跪其他人,头可断,身可死,这般迂腐之辈又如何堂堂正正顶天立地?都给我站起来!”

良云生说的铁骨铮铮,同样胸怀荡荡,尽显男儿气色,所有人都受到了极大的鼓舞,颤颤巍巍站了起来,但永远不会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一丝生命的痕迹,像是奔丧的脸勾在脖子中。

但那个胖子似乎还有几分胆色,弯着腰站了出来,他的脸像是被什么暴风雨刮过或是被谁家漂亮的悍妇用刷子刷过一样,看起来比其他人都要厚,他的眼神有些闪烁,很厚的眼皮底下藏着些妒忌,侧着身体,有点口吃地说:“我们从荒原而来,我们没有太多的粮食,只能在山上苟且残喘地活着。”

其余的人也同时弯腰,像是一群没有头脑的废柴,握着的拳掌看起来滑稽而笨拙,随口应付着‘是’。

良云生实在看不过去,而眼见天空落日燃烬,便大概骂了一顿,先是一脚踢在那个为头的胖子,便大咧咧骂开了:“你这人也真是个废物,你也不看看跟着你的人儿,一个个活的连狗都不如,衣服臭烂,面色发黄,你看看,你睁大眼睛看看,那还是个孩子,便以已这般消瘦,我的头发比这地上的黄土还要黄,孩子的头发竟然比我的还要黄。”

跟随他的人只是摇头,淡淡地叹气,看了看肥肉满身的胖子,像是在议论什么,看得出都在为自己悲催的生命感到了悲哀,胖子从地上慢慢爬起来,不敢再看一眼良云生,但有点生气,有点积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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