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军事历史>我的战场我的连>一百 妖孽颜至(求推荐票,求五星好评)

霍埃尔·罗布雷斯从狙击镜里看的清清楚楚,一颗50x6.5有阪弹直接从一名没有带钢盔鬼子的前额钻入,将他的脑袋轰掉一半,溅到了三米处另一个鬼子脸上。

这一瞬间,霍埃尔·罗布雷斯的血液几乎凝固,这名叫做颜至的中国少校的枪法,已经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别自己永远也练不成这种恐怖的精准杀伤力,就是放眼整个美国海军陆战队,也找不到可以与之匹敌的人。

这四枪太快了,快到四个日本人中弹倒地时,身边的同伴居然还没有反应过来。

这四枪只用了四秒钟不到,而且这妖孽般的颜至是在移动中扣动了四次扳机。这怎么可能?你不用拉枪栓、不用瞄准、不用缓解狙击步枪的后坐力吗?而且你还要快速移动,在移动中扣动扳机。这,怎么可能?

霍埃尔·罗布雷斯的耳边似乎响了中国士兵自豪、甚至是傲慢的那句话“我们长官的枪下,八百米之内无活口。”

这句话太霸气,但没有亲眼目睹颜至四秒四枪杀四命霸气。

这一瞬间霍埃尔·罗布雷斯甚至开始怀疑自己了,有这样的杀神做队友,我为什要选择向前冲锋呢?这就比如,可以用重炮轰击敌饶坚固碉堡我却不用,偏偏派士兵拿着刺刀去冲击碉堡。

颜至把枪膛里的最后一颗子弹打出。

那名日本兵,转脸见同伴脑袋开了花,他还没来得及把从树后探出的身体缩回,颜至的第五颗有阪弹已从他的胸口穿了出去,从他后背带走一块碗口大的血肉。

“pia!”

当霍埃尔·罗布雷斯的耳边再次传来打字机般的枪声时,他看见又一名日本兵的胸部中弹,发出一声惨叫,彻底把这一片森林里所有鬼子的心悬起。

五秒钟,颜至移动了五步,开了五枪,将对面林子里,五个身体露出树干外的鬼子全部干掉。

许哲友手中的狙击步枪响了,击中一名鬼子的肩部,旋转的子弹,从鬼子的肩上撕下一块肉,然后钻入他身后的树干里,痛的他发出一声惨叫,滚倒在地上四处寻找掩体,大喊“我中弹了我中弹了。”

霍埃尔·罗布雷斯的枪几乎和许哲友的在同一时间响起,有阪弹擦着一个鬼子的钢盔,发出“嗤啦”声响,迸溅出几点火花,吓得那名鬼子直接趴在霖上,连滚加爬躲到另一棵大树后面。

所有鬼子几乎同时将身体缩到树干后面,想要在幽暗林子里寻找子弹来自何处。只要能看见幽暗处有白烟或者淡紫色的火舌,就能找到子弹的来处。但他们只看见同伴倒地,听见同伴的惨叫声,却没有听见枪响,找不到子弹的来处。这太可怕了。

6.5有坂子弹与九七式狙击步枪相结合,有两个不可思议的优点,那就是枪口在射击时,发出的闪焰点,几乎可以被忽略,因此狙击手能够得到黑暗的掩护。

和别的狙击步枪不同,九七式狙击步枪吐出的火舌几乎接近自然色,在白也不易被发觉。

不知道杀饶子弹将会从何处射来,才是战场上最令人可怕的事。

突然,鬼子的身后四十八瓣手雷的爆炸声响起,紧接着枪声大作,方友,武中华等八名士兵,从鬼子们的身后两侧发起猛攻,毫不在是否乎浪费子弹。

刚才只是不到十秒钟的时间,鬼子就伤亡惨重五死两伤,却不知子弹来自何处,此时听见身后四十八瓣突然响起,所有鬼子第一反应就是敌人来自身后。

四十八瓣爆炸出的威力,逼迫剩下的鬼子只能一窝蜂的向前面子这块空地跑来。空地上有飞机巨大的残体,可以作为掩体,然后再组织起防守,寻机进攻。

十几个鬼子?

“哒哒哒,哒哒哒……”

两支汤姆逊冲锋枪吐着淡蓝色的火焰,从两侧的林子边朝鬼子倾泻而去,子弹打的断枝四溅,残叶纷飞。

“啪……”

中国士兵们的中正步枪开火,近距离的威力远在三八大盖之上,射速虽然没有汤姆逊快,但中正步枪在丛林战时可以很好的节省子弹,而汤姆逊冲锋枪一排子弹打出,有绝大部分击中树木,这也是为什么这次执行绝密任务,颜至依然首选中正步枪的原因。

有两个鬼子,被打字机般的汤姆逊冲锋枪击中数弹,倒在地上,一个鬼子捂着脖子在地上抽搐、痉挛,血浆不断的从他手指缝里喷出形成血雾,口中也有血浆溢出,双眼通红,想叫救命却叫不出来,看着身边的一切变成凉影……

另一个鬼子的一条腿上连中三颗子弹,腿骨碎裂成几截,哭喊着求同伴帮自己一把。

战场不是电影院,在自顾不暇时,不会有人不顾性命,在枪林弹雨中去救受赡同伴。

战场上流行一句名言:想救人,前提是你得先保证自己不死,否则,你的一切壮举,都会变得毫无意义。

颜至早已换好怜夹,他端起枪把、枪身上缠着绿色麻布的九七式狙击步枪,掌心依然干净,冷静的脸上布满杀机。

当鬼子从林子里跑出来后,颜至并没有开枪,而是默默地数着鬼子的人数。

此时,分队的所有火力全开,片刻之后,各人枪里的子弹,就会几乎在同一时间打光,在所有人换弹夹的这段时间内,有战场经验的鬼子就能缓过劲来,组织起防御。

一个,两个,三个……

一共有十七个鬼子从树林里被赶了出来。

在分队八人连续砸出几十颗四十八瓣的攻击下,无论是哪个国家的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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