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元三七二年:
大秦王朝,离州,清河郡。
接连下了七天的雨,到今日才放晴,久违的阳光透过窗户,拂过脸庞,给人一种舒适感。
“施主,小僧刚为您卜了一卦,大凶!若信得过小僧,明日切莫出门,恐有....血光之灾呀!”
望着窗外,街道上人来人往,昨日寺庙中所见小和尚的稚嫩声音,缠绕在耳畔久久不散。
“咚咚~”
两声清脆的敲门声之后,紧接着传来一道悦耳女声。
“公子,林家小姐刚差人送来了一封书信,说是要你亲自打开!”
若是以往,李悦听到这话心中必然是欣喜若狂,可此刻却是剑眉微皱,小和尚的话还在脑海中回荡。
这到底是去呢还是不去呢?
鬼神之说虽是不信,却也不可轻视。
“唉~送进来吧!”李悦轻叹一声凝了凝神,并随手关了窗户,静静看向门口。
“公子!”
门被推开,只见丫鬟小黎迈过门槛,脸上挂着笑,端正的面容很是好看,向前小走几步来到李悦身前,双手捧着信件,微微弯腰递上,态度很是恭敬:“林小姐的信!”
李悦接过,撕开信封一角,里面却只是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写了六个字:酉时莲花亭北。字迹灵动清雅、苍劲有力,极是少见。
果真,还有点小激动!
林府的信封都印有林家独特的标志,很好认的,刻意检查了数遍绝对错不了。
要知道,在这清河郡内,林家的势力可是首屈一指的存在,平常人要见林家小姐一面都是难事,更别说得其亲笔来信。
从平凡走向巅峰,据说有两条路可选,一是刻苦努力奋斗拼搏,二是...傍大腿!
“公子,是不是林小姐邀您相约!”小黎笑道,颇为自家公子开心。
“嗯!”李悦点头。
“可是公子...你看起来并不怎么开心呀!”小黎疑惑而又好奇问道:“莫不是害羞了?听说林家大小姐也是第一次单独见生人呢!”
“唉~”李悦轻叹一声,继而道:“佛曰:不可说!没准,这就是我的命。”
心中已然有了决定!
作为年轻一代的佼佼者,短短三年时间,便闻名于整个清河郡。文以安邦,武以治乱。先后破奇案数十起,并在前不久带人剿灭了清河以北的黑屏山,击杀山匪百余人,将祸乱清河近十年的一大隐患除去。
至此,颇得民心。
李家老爷本是一个卖米商人,家中也算不得富有。因其米价格低廉、为人诚信,故而生意甚好,却也惹来同行的嫉妒,常常有暗中使绊之人。近年来因忌惮李悦的名声,才安分了许多。
李悦,是个奇才!
街道上听得最多的就是这一句话,仿佛已经深深的印在了众人心中。
加上李悦生得眉清目秀,一张俊俏的脸庞迷倒了无数少女。包括很多名门闺秀、甚至是那未曾露面的林家大小姐。
“公子,那......还去吗?”
小黎的一句话打断了李悦的思绪,再三考虑后还是重重的答了一个字:“去!”
再次轻轻推开窗户,看向街道上匆忙而过的人流,或拧眉、或苦笑、或满足、或不甘,纵观其一生也不过如此了。
预言什么的,实属可怕,易扰人心境,总想让命运偏离既定轨迹,却不巧,这也是其中的一环。
割伤手、摔破膝这也算得是血光之灾,当然也不排除一剑抹脖,血洒当场。
这些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有美人相伴。某某曾曰:牡丹花下死,做鬼也fēng_liú!
......
“公子,听说过几日你要去顺承郡,是不是真的呀?”小黎向着窗口小跑两步,靠得近了方才眯起眼笑着问道,两小酒窝格外明显。
“呵!这你都知道,听谁说的?”李悦浅浅一笑,目光看向小黎。
“钱管家!”小黎坦诚答道,没有半点隐瞒,两侧鼓起的小脸蛋让人忍不住的想捏捏。
“就这么招了?不怕回头我告诉钱管家,让他好好训你一顿?”
“那不然呢?公子你这般聪明,怕是我不说你也知晓,也就没必要弯弯绕绕啦!”小黎随之嘴角勾起,笑眯眯道:“公子,去顺承郡把我也一并带上吧,听说那里可好玩了呢!”
“就知道你别有心思!”李悦笑着,用食指戳了戳小黎额头,点头同意:“要去也行,到时可别在半夜突然大声哭喊着要寻娘亲!”
“才不会!”
“可我怎么记得几月前的某个夜里,某人哇哇大哭?任谁也劝不住,难不成我记错了?”
“那不是我,你定是弄错了!”
“哦~这样啊,前几日夜里我好像又听见了,声音像极了你呢!”
“公子你,哼,不理你了!”
小黎脸蛋一红,转身跑出了李悦房门。
......
大雨过后,空气都变得清新许多,夹带着一丝凉意,让人心静如水,没了平日的急躁不安。
将近酉时,李悦才束装出门,独自一人。绕道后街买了些礼品,过了那石拱桥,方才看见湖中心的莲花亭。莲花亭北是一处茶楼,专供来往过客歇脚,此时却是没有多少人。
茶楼二楼只用于观景,来客一般都不会上二楼,即便要上也会有店家阻拦,唯有本地的一些乡绅公子,来了雅兴,才得以相邀上楼一览,顺便题诗作画,以此为乐。
“李悦公子,林小姐已等在楼上!”店家看清来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