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认的那位干爹,也是在这段时间认识的。那人姓刘,叫刘谢,字怀德,是清河县衙工房的司吏,三十多岁,为人老实,性情还算正直,有点懦弱怕事,前任县令贪污时,他不肯同流合污,却也没胆子反抗,在县衙一众吏员中,是个容易被人忽略的人物。他父母双亡,丧妻多年,家中据说还有一个兄弟,在离清河一百多里远的家乡看守家业,读书备考。他虽是吏员,却是举人出身,只是家境败落,无力供养两个男丁读书科举,为了让弟弟挣得更好的前程,他选择牺牲自己,接替了堂叔的司吏之职,也从此断绝了自己的科举前程。只是他在司吏位子上蹉跎了十来年,不曾有过一次升迁,他弟弟也不曾考得一个秀才功名。
姜青云会看中这个人,一来是他人品不错,对流民们很是照顾,县里的人对他评价也很好;二来是因为他喜欢孩子,还提到他妻子是难产而亡,若当时生的那个女婴能活下来,正好跟青云差不多年纪,因此他对青云更怜爱几分;三来,是这个人虽然懦弱,又不受重视,却有真才学、真本事,写得一笔好字,做得一手好文章,哪怕是前任县令对他再看不上眼,需要有人起草重要文书时,也不得不叫他去帮忙。
青云心想,连至亲骨肉都有可能冷面相向,更何况是外人?自己与一众流民们非亲非故,哪怕曾经共患难,也未必能同富贵,长期与他们一同生活,不是长久之计,而这刘谢人品好,也有才学,认他为父,起码可以保证自己所处的阶层往上升了一级,日后若是操作得当,未必没有发达的一天。她不求能跟他亲如父女,但至少他是个好人,不会为了点钱财就把她卖了。
于是,在几个有意或无意的巧合之后,刘谢就认了姜青云做干女儿,还真将她当作亲生的一般爱护照顾。姜青云也尽自己所能去孝敬他,渐渐地在县城里站稳了脚跟。不过,她对曾经照顾过自己的流民们,还是非常挂念的,时不时去看望他们,也帮着出点主意,看怎么能让他们的日子过得更好。
这些流民本质仍然纯朴,虽然感激青云,却不希望耽误了她的好前程,常常劝她回去做官家秀。青云感动之余,也对自己曾经的决定感到迟疑了。她就这样丢下这些可爱纯朴的人们,真的是正确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