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之后的金雕,不甘心的清唳几声,拍打着双翼振翅高飞。
高枫这是平生头一次看见鹰猎的景象,虽然只是抓一只小小的兔子,却同样让人心惊肉跳。雄鹰的矫健神俊扑击时的迅捷凶猛,兔子躲避时候的灵活迅疾,逃跑时候路线的诡异隐秘,同样令人叹为观止。
高枫不得不承认,打猎和打仗绝对有异曲同工之妙,动物们进化亿万年的生存本能,几乎可以媲美人类军事家的指挥技巧。古代游牧民族凭借狩猎获得的灵感,一直成为农耕民族的噩梦,直到近代科技发展之后,热兵器的大量使用,才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
高枫一边惊叹于造物主的高明,一边暗自纳闷,金雕和兔子的动作自己似乎早就了然于胸,兔子逃跑时候的路线选择,自己也有非常明确的预感,而且极为准确,甚至自己在兔子逃跑的时候,就猜到了它洞穴的所在,而那个洞穴是被草丛掩盖之下,肉眼根本就看不到。
高枫觉得自己仿佛自己从童年就开始打猎,对动物的习性熟悉的不能再熟悉……莫非,这也是那个翡翠扳指带给自己的能力?
按照经验,上次从梦境中带回了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长枪,长枪和护身符幻化成了手表上的一个暗影,当暗影消失在高枫的身体中的时候,高枫就拥有了成吉思汗弯弓射雕的能力,并且对山川河流等战场形势,有了本能的判断力。
这这次,从清末带回了一枚看起来很普通的翡翠扳指,却令高枫身体发生了异变,力量剧增,而且对动物的行为有了本能的了解。
莫非,那枚扳指的主人是一个极为高明的猎手?而自己获得的就是他的能力?
“来,给你介绍一下……”
两匹雄健的宝马飞驰而来,白宝一马当先,身后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短发男子。
白宝骑的是一匹雪青马,短发男子骑的是一匹枣花马。两人一路狂奔都不肯减速,到了高枫和方雨薇身前不足五米才勒住了马缰。
两匹战马“希律律”的暴叫,前蹄人立而起高高的悬在空中,许久之后才擦着高枫的鼻尖落下,惊出了他一身冷汗。
“来,给你介绍一下……”
白宝指着高枫刚要说话,就看见短发男子从马上跳下来,屁颠屁颠的跑到方雨薇跟前:“呦,真是有缘啊!在燕京城都有日子没见了,想不到在洛水见到了!”
白宝苦笑着摊摊手,突然看看高枫又看看那个短发男子,突然大笑起来。
短发男子一头雾水:“宝爷,我和方雨薇打个招呼,这有什么好笑的?”
白宝指指高枫,又指指短发男子:“撞衫了!”
高枫大光头白色老头衫的造型,已经算是够土鳖了,短发男子则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居然是上身一件白色老头衫下面套一个花里胡哨的大裤衩,光着脚丫子站在草丛里。高枫注意到,他斜背着一把猎枪,左臂上绑着一块生牛皮,估计天上盘旋的那只金雕就是他的。
短发男子看看高枫的老头衫,不禁莞尔:“呦,真是撞衫了!”
他冲着高枫笑了笑:“穿个老头衫就敢和孔雀河公主同行,有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