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青春校园>窃梦花都>第84章 手表的秘密

七月流火,天气热的令人窒息,唯有“听竹山庄”草木幽深,热风吹拂过水面,带来丝丝清凉。白宝骑着一匹雄峻的阿尔哈捷金马,在河边的草坡上纵横飞驰,手中的一张牛角弓拉的满满,两个来回之后满满的一袋子箭矢已经射光。

土库曼斯坦的阿尔哈捷金马,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当年汉武大帝用金马向大宛国求一匹,却被无情的拒绝,气的汉武帝征发大军攻打,最后把大宛国灭国。可怜一个古国,就此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大宛将汗血马当做国宝,视为国家的祥瑞,却又因宝马亡国。

通体雪白的汗血马,跑了一阵子,毛孔中渗出粉红色的汗液,将前胸的一片白毛染成了红色。

白宝射出的箭,大部分都中了靶子,也有几支飞到草丛中,深深的钉入地面。白宝射了一壶箭之后,感到索然无味,悻悻的跳下马。看着淌着血汗的白马,无奈的轻叹了一声。

这匹马是一位京城的纨绔交给白宝,求他帮助训练,经过几个月已经tiao教的差不多了。至于红色的汗液,那是因为阿尔哈捷金马特别容易感染一种寄生虫,微小的虫子钻进马匹的皮肤中,每当宝马出汗的时候,皮下的毛细血管就会微量出血。

对于阿尔哈捷金马来说,出红色的血汗,是极为痛苦的事情,偏偏这匹马的主人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能治好它的皮下出血,否则的话,就没法在熟人面前装逼了。如果不能出汗血,怎么证明它是“汗血宝马”白宝拍拍宝马的脊背,深有感悟的道:“古人写过《病梅馆记》梅花以残病为美,说不定哪天,我也写一遍《病马馆记》为你正名!”

说罢,气哼哼的骂了一句:“这帮装逼犯,真他妈的造孽!”

汗血马打了个响鼻,似乎在回应白宝。白宝把射到草丛中的箭拔了起来,却听见手机响起。

“喂,宝哥,我是方雨薇啊……高枫现在怎么样?还在那个小古玩店当店员吗?”

“高枫啊,他现在把‘集古斋’给买下来了,已经当了老板了”白宝接到方雨薇从燕京城打来的电话,苦笑着道:“你那个弟弟啊,要么是个天赋好的惊人的妖孽,要么……”

“要么怎么样?”

“要么,就是个演技好的连我都看不出来的骗子!”

“宝哥,这话怎么说?”

“这小子第一次射箭就百发百中,更玄的是这家伙居然能在奔驰的骏马上开弓放箭。而且懂得走马!”

白宝想起高枫在自己的“听竹山庄”里,一边纵马驰骋,一边开弓放箭的英姿,就不禁咂舌,幸好高枫的臂力有限只能使用不超过七十磅的弓,否则的话,那真的要把自己都压下去了。

第一次学射箭,就能百发百中,白宝当时还认为高枫是瞎蒙的,结果第二天高枫再来的时候,居然飞身上马,一边纵横驰骋,一边在马上开弓,而且同样百发百中,那不是妖孽是什么?

在马上射箭白宝没问题,但是那种人与马浑然一体,弓箭似乎是手臂的延伸,看都不看抬手就射,而且箭箭都能正中靶心。白宝扪心自问,连自己恐怕都达不到这个水平……这真是刚学骑马射箭的人吗?要知道,白宝从八岁就开始学骑马了,又在蒙古草原上跟着老牧民生活了整整一年,在弓箭上下的功夫就更大。

而高枫,居然自称是初学者……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但是白宝从高枫的语气和眼神中,又看不出有伪装的色彩,这就令白宝百思不得其解了。只能认为,高枫的天赋近乎妖孽!

电话的另外一头,方雨薇顿时沉默了,走马是驯马中最难的功夫。马匹天生就喜欢奔跑,让骏马长时间的快步走不许飞驰,那是违法战马天性的举动。马的耐力在动物界是相当出色的,但是奔跑依然是非常消耗体能的事情,骏马狂奔半个小时以后就会体力过度消耗。

成吉思汗时代,蒙古骑兵之所以能够横扫欧亚,就是因为掌握了独有的走马技术,让战马以小碎步行走,却不许马匹奔跑。这样的话,一匹马就能以二十公里的速度匀速行走十个小时,也就是说一个骑兵能够日行四百里。

压制了马匹喜欢奔跑的天性,却获得了更为强大的耐久力,从而令骑兵具有了更为强大的机动性,这是蒙古先民傲视寰宇的一项绝技。蒙古骑兵攻打欧洲的时候,经常是迂回千里的大包抄,打的欧洲重甲骑士晕头转向,感觉处处烽火,搞不清到底有多少蒙古人。

这项技术到了现代,因为战场上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走马这项绝技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只有那些执拗的保留祖先传统的老牧人中,还偶有人懂得。

方雨薇就是马术俱乐部的会员,自己也精通骑马,但是听说高枫居然懂得走马,也不禁暗暗心惊,同时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在方雨薇的心中,早就断定高枫和她有非常近的亲缘关系,否则的话,母亲去世之前为什么非要自己将那串珍藏一生的羊脂玉手环送给高枫。就算这个证据还不够充分,那为什么高枫的母亲董晚晴和自己的母亲长的几乎一模一样,就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只不过,每当想起自己溺水的时候,被高枫嘴对嘴人工呼吸的场面,就耳热心跳。

“宝哥,我让你帮你查的时期,有眉目了吗?”

“这个,这个,真是不好意思,我让白涛去查过了,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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